公司物流仓储ppt:2011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15:46:07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

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电 〔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据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第 141 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范围: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 150 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

二、资金安排

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资金近日另行下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0〕28号)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吸活动,高度重视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墓本生活。

(二)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及时发放到位。

(三)加强配合。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要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时效性都比较强,各地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各地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等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民政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