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加盟代理的心酸:完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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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
2011-03-10 16:28: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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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效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越是深化企业改革,越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劳动权益,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仅要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权益,更重要的是维护他们的政治权益。《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维护职工政治权益,体现主人翁地位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行企务公开,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是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决定的,也是被长期以来的实践和发展证明了是切实可行和卓有成效的。尽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当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用工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工群体大量涌现,职工队伍结构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性质没有变,工人阶级的地位没有变,他们仍然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翁。因此,如何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依然是当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民主管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得到增强,主人翁的作用才能得到真正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从根本上收到实效,落到实处。
 
我国《宪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之后,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但是参与方式发生了变化。过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除职工代表大会外,还出现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厂务公开等新的企业民主管理形式。这些制度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使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有了充分的保证。
当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从立法上看,现行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目前,我国现行的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主要有1986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规定,这些立法基本上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由于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限制,其适用对象、职权范围、组织制度等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企业民主管理的需要。从实践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存在误区,在一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企业民主管理一度受到忽视,表现在职代会数量下降,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举步维艰。例如,随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公司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职代会需要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等事务的参与。而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中,一方面当前职工董事数量仍然偏少,另一方面职工监事数量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实际监督作用依然有限。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顺利推行,削弱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影响了国有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效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首先要提高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的发展历程看,凡是真正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就强,就越能抵御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而忽视民主管理的企业,职工积极性就受影响,发展就缺乏后劲。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发展的经验也证明,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职工参与也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不仅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的根本所在。
其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提高职代会制度建制率,实行企务分开,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广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推动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范化。
第三,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立法。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践的发展已经走在理论和法律的前面,因此,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应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在内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如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应当根据形势的发展,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从企业民主管理的实际出发,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进行科学设置。又如,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精神,同时还需要逐步明确职工董事的人数、权限、任职资格、责任等,推动这一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健康发展。(作者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工会学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