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风道图集:(转)学习准则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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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事业的成败,直接关系人心的向背。

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为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

廉洁从政,就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

一、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而建立“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始终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决不能放松。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的要求,把促进解决“三最”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责无旁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解决“三最”问题的基础和保障。对群众的感情程度决定着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决心和成效。要把对群众有真感情,对群众的事情下真工夫,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尺度,作为促进解决“三最”问题的重要前提来抓。要深入下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正摸得清、吃得透。要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和基础抓起,从办得到的事情抓起,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拓展和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着力点。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健全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工作中,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主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廉洁从政准则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颁行12年来,我国反腐倡廉的伟大实践证明了它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堪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12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中,这一基础性法规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真正起到了“准则”作用。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首先,这表明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关注。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几乎每年都在年底召开会议,总结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个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此次审议通过《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既表明《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受住了十几年反腐倡廉实践的检验,可以作为正式的党内法规予以施行,也是选择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一年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其次,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方向更加明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审议通过,再一次向党内外、国内外昭示:靠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既定方针。最后,《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补充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法规制度,从而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正式的党内法规,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也必定会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关键还是要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实践中得到遵守。为此,首先要加强对《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和宣传,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其次是根据新情况继续完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配套法规,特别是制定有效的执行性制度和措施,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相对宏观的规定具体化。再次是保证体制内监督检查、预防惩处的应有力度,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一旦发生,既能被发现也能被处理。最后,应充分利用体制外制约监督力量,创新体制外制约监督机制,启动体制外“民主反腐”工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逐渐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网络治理体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度廉洁从政准则学习心得

2010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对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提出了52个“不准”,不仅内容更加细化、详实,而且更加有针对性地对于现今社会中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从政问题加以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事业的成败,直接关系人心的向背。

     在针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上《准则》明确提出了8个“不准”,涵盖面更广同时也把问题的实质性向纵深发展,为防止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帮着自己的近亲属获得非法利益上了一道保险,与此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裸官”现象的出现。
    对于喜欢大搞“面子工程”的党员领导干部《准则》也在第八条及时给予指出这种行为是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错误行为,应该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有悖于领导干部的职业形象,通过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大肆敛财以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应当彻底杜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实事求是,要求真务实,更要身体力行。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兴联系群众之风,通过自身良好的言行作风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发布为我党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指明了方向,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参照依据,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推动廉洁从政向纵深发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2月23日,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