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字母含义:淄博:征兵六大优惠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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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07日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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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起,履行兵役义务列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资格审查;
◆2012年起,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再区分户籍类别,统一提高;
◆2014年起,全市每年拿出300个以上事业单位招录指标定向录用本科以上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翻一番;
◆加大退伍士兵培训力度 提高就业能力
6日上午,淄博市征兵工作会议召开,淄博市正式公布了由市委、市政府、淄博军分区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六项涉及范围广、力度大的优惠措施促进征兵工作。
优惠一:履行兵役义务列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资格审查
《意见》指出,我市将履行兵役义务列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资格审查范围。凡常住户口为我市或国家统一派遣到我市的淄博生源男性大学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都必须履行兵役义务,于每年政府发布的兵役登记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区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区县兵役机关要将报名应征的大学毕业生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当年未被征集服现役的,由区县兵役机关在《预征对象通知书》中注明原因并加盖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以此作为其履行兵役义务的有效凭证。对不参加报名应征、列入上站对象后不参加体检、体检政审合格后拒绝入伍或有其他逃避征集行为的,当地兵役机关要在其《预征对象通知书》上注明“拒服兵役义务”字样。
2011年7月起,淄博市各级在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履行兵役义务情况作为报考资格审查的基本条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查验其《预征对象通知书》上兵役机关的结论。对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报考人员,不能出具《预征对象通知书》或《预征对象通知书》上兵役机关注明“拒服兵役义务”的,取消其淄博市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报考资格。
优惠二:2012年起,统一并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意见》指出,2012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再区分户籍类别,每年发放标准按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10%执行。
对进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不低于普通标准的3倍发放,对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普通标准的2倍发放。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下列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被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增40%;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增发30%、20%、1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5%。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增发优待金。
优惠三:每年拿300个以上事业单位招录指标定向录用本科以上退役士兵
2014年起,全市每年从各级事业单位招录员额总数中,拿出300个以上指标(不含转业士官事业单位计划),定向用于招考录用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按照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择单位。考试考核成绩与在部队服役时的德才表现情况挂钩,服役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增加总分值的5%,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荣誉称号的增加总分值的20%,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各增加总分值的15%、10%、5%,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加总分值的1%,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励等级加分。每人累计加分不超过总分值的20%。
大学生退役士兵,凡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同等条件下考试成绩增加总分值的10%,并与在部队服役时的德才表现情况挂钩,参照前额规定加分。每人累计加分不超过总分值的20%。
优惠四: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意见》指出,要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接收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退役义务兵10个月、专业士官5个月的标准,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保障资金由市和区县各负担50%。
优惠五: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大幅提高
2011年始,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区县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确定。2011年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服役满2年城镇退役士兵4万元,服役满12年转业士官7万元,每多服现役一年增加2000元。
对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依据我市2010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额的5至8倍的标准,确定2011年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标准调整为:每少接收一人,向市政府交纳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15万元。
优惠六:加大退伍士兵培训力度 提高就业能力
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市里统一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就业培训档案,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就业平台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沙红翠 陈会明 刘庆法)
来源:淄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