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公安网:一听张维迎谈“橄榄”、朗咸平谈“法治”我就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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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张维迎谈“橄榄”、朗咸平谈“法治”我就想“哭”

作者:李悔之 2010-07-20 02:58:19 发表于:博客中国

        今天,在博客中国读了马西彦先生的一篇文章《关于张维迎先生一段文章的商榷》,读了之后很受启发,认为马西彦先生提出的一些观点很有参加价值。不过,鄙人读了张维迎教授关于“中产阶级是公民意识公民责任最强的阶层。如果这个阶层不够大,民主化社会就会变成暴民社会,实际上被少数操纵。只有这个阶层足够大,民主化才可能成为保证社会公平、公正的过程”这段话后,很想对“先橄榄型社会,再实行民主政治”,以及“先建立法治社会,再实行民主政治”这两个当今中国学界十分流行的观点发表一番浅见。

中国能否实行西方民主体制?这个问题,是长期以来让国人争论不休的话题。多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中国主流学者力挺“绝不”论。他们引经据典、以极为“雄辩”的理论证明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不能实行西方的民主体制。只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否则,中国就会大乱,甚至亡党亡国……所以,要旗帜鲜明地反西化,反和平演变。

不过,也有不少主流学者认为:中国完全可以、也应当实行西方民主体制。持这种态度的学者们,其中又分为“橄榄型”派和“法治”派。所谓“橄榄型”派,即中国应继续重点发展经济,建设“橄榄型”社会,——即富人和穷人占少数,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然后才实行民主政治体制。原因正如也持“先建立橄榄型社会,再实行民主政治”立场的社科院于建嵘教授所言: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两头小,中间大”,也就是中间阶层的数量和规模比较大,精英和底层的数量相对较少,这样的社会结构有利于社会稳定。因为中产阶层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力量,他们是沟通精英和底层的桥梁和纽带,中产阶层庞大意味着社会经济资源的分配相对比较合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不会很激烈。

而以朗咸平为代表的“法治”派主流学者则认为:中国应当先重点建设法治社会,建立一个法治政府。朗咸平先生对此有十分经典的解释:“任何低度开发国家过早进行民主化,自由化,没有成功的。”所以,朗咸平先生认为:“民主是要循序渐进的,没有法治,没有规则,民主带来的是什么呢?就是操纵政府”、“法治化是任何一个强国必须要走的道路。没有法治化建设,谁控制了权力,谁就控制了财富”……等等。

张维迎先生和朗咸平先生,一位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一位是这些年横扫中国经济学界的“朗旋风”。两位都是当今中国的学术泰斗。而自谓“能将哈耶克的所有著作”都“背得滚瓜烂熟”,声称“我才是主流经济学家。以学术成就、影响力而言,我才是主流。”的朗咸平先生,更是很多人心目中不可逾越的一座泰山。然而,常识告诉我们:任何“权威”都会犯错误。甚至犯低级错误。所以,我们决不能迷信权威。例如,在鄙人看来,张维迎先生所力主的“先橄榄型后民主”和朗咸平先生“先法治后民主”的立场和主张,用党国学者们常用的话,就叫“理论脱离实际”,“犯了教条主义错误”!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是一个什么国家!他们更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政治常识!

其实,这是毋须用太复杂、太深奥的理论就可以明辨是非的话题——鄙人在《对马克思自由观的再认识——兼答王占阳教授》一文中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可以绝对地讲:有言论自由,就不可能有一党Z政!反过来,只要一党Z政,就不可能有言论自由。这是这是一条不能打破的铁律!——而没有起码的言论自由,又谈何‘社会主义自由化’和‘社会主义新闻自由?’”

同理:没有言论自由,“橄榄型”社会的成形,将永远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同样力主“先建立橄榄型社会,后建立民主社会”的于建嵘先生则曾经有过这样令人沉重的一番话:“更具危险的是,中国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的底层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社会结构在动态下沉,造成人心不稳。”“当前,由权力精英、资本精英和知识精英构成的排斥性体制,已经且日益固化、僵化,很多底层民众根本没有向上流动的平等机会。低收入者被“锁定”在底层的现象日益严重,而且这种被“锁定”状态具有代际传递的特征。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穷二代”、“新生代农民工”、大学生“蚁族”等问题,就是底层被“锁定”的现实例证。

现实中国,农民失地无处投诉;工人,尤其是亿万农民工长期遭遇极为苛刻的待遇,却有屈无处鸣冤;被侵权的弱势群体权益长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大学生就业受到种种不公待遇……然而,由于没有起码的言论自由,民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又形同虚设,使得这些弱势群体的声音无处发出来。使他们的生存环境每况俞下……这里,谈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例:去年到现在,广东省韶关市的养猪专业户纷纷出现亏损现象。亏损的原因,并非是市场原因所至,而是肉联厂垄断生猪屠宰市场。所谓“垄断”,是生猪上调价钱由肉联厂自定,养猪场的生猪只能专卖给肉联厂。这样下来,一头二百斤总肉的生猪,养猪专业户只得净利十几元,而肉联厂却能得净利一百多元。韶关市肉联厂一天可获利一百多万元。而养猪户却纷纷亏损。为此,韶关市许多养猪专业户纷纷向市政府投诉。然而,市政府的各级部门却纷纷“踢皮球”,近一年时间,这个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

韶关养猪户的遭遇,只是中国无数弱势群体在不民主的体制中受强势集团剥削、榨取的其中一个典型事例。这些年来,太多类似事实再也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对此,张维迎先生、于建嵘先生他们当然不会不知道。然而,投鼠忌器,他们与王占阳教授一样,总幻想通过体制内的改良来消除这些社会弊端和矛盾。这就是问题的悲哀所在。

事实上,如果通过体制内改良或改革可以达到预期目的的话,纵然政治立场再激烈的人,也会十分乐意作出应有妥协的。而问题的死结恰恰在于:体制内改良或改革实事证明根本不能化解日益尖锐复杂的政治和社会矛盾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希望通过建立“橄榄型社会”再实行民主政治的想法,只能是纸上谈兵——事实上只要现有体制不改变,只会穷者越穷,富者越富。“金字塔”形社会越来越严重。

应当肯定,先建立“橄榄型”社会,再实行民主政治体制,这个设想当然是良好的。但问题是,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要做起来却千艰万难。这关系到要重新订立社会游戏规则和利益分配机制,改变资源配置结构,政府要从中扮演‘劫富济贫’角色”等重大课题。而在言论不自由、新闻不自由、“人大”形同虚色、政府和官员权力无从监督、垄断和强势集团的巧取豪夺无法得到遏制的条件下,要做到前述这些谈何容易?对此,于建嵘先生曾经开出了一条“高举宪法”的“妙方”,这难免让人哭笑不得——连“上书房行走”的于建嵘先生和王占阳先生都不敢理直气壮地“高举宪法”——在公共场合发言总是一副瞻前顾后、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形态,其他人更岂敢“高举宪法”?

现在,再谈“先法治,后民主”这个话题。没错,历史上最早建立民主体制的英国和美国,也是先建立法治社会,再逐步实行和完善民主政治体制的。然而,人们不要忘了,英国从《大宪章》运动起,美国从独立战争胜利起,是民主“多与少”的问题。而不是“有与无”的问题。在英国,从《大宪章》运动起,贵族和资产阶级不但有充分的自由权,而且历来是与国王势力进行正面抗争的强大政治力量;而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其政治框架更基本具备了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公民获得了宗教、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只是黑人在若干年之后才分别获得人身自由和选举权。而韩国和台湾纵然在军政府统治之下,公民的言论自由度和其它权利,也远较当今中国宽松。我们所熟知的李敖,在监狱里也可以同样出版自己的著作。反过来审视当今中国,在没有起码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情况下,在律师也不能脱离党领导的情况下,在总是强调“第一,党的事业至上;第二,人民利益至上;第三个才是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国情下,真不知朗咸平先生建立“法治社会”的伟大构想从哪里找到楔入点?朗咸平先生还记得一个叫李庄的律师吗?

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态,是令人窒息的。正如杨继绳先生所言:“由于有了现代武器、现代交通工具、现代通讯手段、现代组织手段,因而对社会、对官员、对民众的控制比历代帝王的专制更为严密细致,更为深入广泛。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仅是一个理想,那时还是荒蛮之地。现代极权制度,权力真正严密控制着每一寸国土,严密控制着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专政的力量,深入到每一个边远的乡村,每一个人的大脑和肠胃。行政权力的扩张,已经达到了极致,已经达到了尽头,已经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在这种政治生态之下,在“绝不”思维仍然牢牢主宰最高执政者阶层大脑的条件下,谈何“先建立法治社会?”

或许,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我们的党一切都可以改好的嘛,你没有看到党中央以法治国的决心越来越大吗?将来“面包会有的,法治会有的”……当然,此话很符合“辩证法”。不过,六十年来,这样的话中国人民不知听过多少遍了?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建立“橄榄型”社会,还是建立“法治”社会,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大”要独立于政党之外,是最起码的条件保证。极难想象:一个没有起码言论自由权、连于建嵘、王占阳先生这样“上书房行走”的学者都言不由衷的体制中,能拥有“橄榄型”社会成型的气候和土壤。更甭谈建立“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了!——这就是所谓“一听张维迎谈‘橄榄’、朗咸平谈‘法治’我就想‘哭’”的原因所在——“权威”们,不要自欺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