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信中安保安公司:藏传佛教历史:佛教传入西藏的标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18:05

公元1世纪印度佛教经中亚越过葱岭传入我国,在中国广阔的地域生根、发展,逐渐嬗变为中国佛教,并形成很多的宗派。藏传佛教是在我国青藏高原地区经过长期的发展,具有了国际性、地域性特点的佛教。同其他地区的佛教有着不同的特点。而佛教何时传入西藏,由于没有完整的文献可考,故有很多的传说。最早的传说是,佛教在阿育王后约公元前137年即已传入了西藏,并在伊兰山麓建有佛寺,但不幸很早就毁废了。流行的传说是,在东晋时期,松赞干布前五代托托日年赞(公元317年,《唐书》称陀土度)时,有五位印度僧人被聘为王师。传说此王60岁时,空中降下四宝,可是当时的民众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经询问那五个印度增人,才知道四宝是:合掌的莲花手、小舍利塔、刻有唵嘛呢叭(+)六字真言的宝珠、《庄严宝王经》;又据另一传说云:当时降下的不是四宝,而是装的《宝箧庄严经》、《百拜忏悔经》、《十善经》、《十二因缘经》和黄金宝塔的箱子,因为当时无人研读,尊重为天降的宝物秘典而保存起来。据说,天降四宝同时,又闻空中有说话之声:自兹当俟五世,始晓此事。于是,这些佛教用物和典籍,被称为年波桑娃1980年西南民族学院学报4期《贤者喜宴》中译为去秘神物,大约是天降秘典神物之意),由托托日年赞放置在雍布拉康宫加以供奉。这些传说在藏文史籍中被认作佛教传入西藏的象征。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传说:西藏佛教的传播是释迎牟尼佛的预言,而弘传佛教最为力者为尼德具·乌泽克齐活佛。陈天欧所著《喇嘛教史略》记载这则故事说: 一时佛陀为众弟子所环绕,应于竹林精舍苑中,眉间忽发五色妙光宛如虹霓,其光屈折射向北方雪国(西藏),释尊莞尔而现无限欢喜,目视彩光的方向。一菩萨请释尊说明此奇瑞的原因,释尊乃授以《梵莲华经》,经文言曰:此恶魔恶神所居住未开化的雪国,三界请佛从未施以教化,但将于我教将传入此国,恰入太阳光照全国而教化之。活佛乌泽克齐乃自愿前往教化此未开化的雪国,此活佛前身原为菩萨,在请佛之前曾立誓愿曰;我将住三界请佛未征的雪国任教化难以济度的人民,此雪国将为我教化之地,我能将恶神恶魔化为慈父慈母,我能为其师,我能成为照耀彼等黑暗的灯光。三界请佛的圣敦将照耀此未开化的雪国,对三宝的信心将感无量乐福,一切众生皆大欢喜。菩萨作此誓愿时,由菩萨之心发出萨达利加华般的光明,普照全世界。嗣后其光明上升百方极乐世界而没入光明无限的佛心,不久再由无量佛心重现,以教化雪国化身为佛的宏愿,没入莲花之海。 当然,这些都是宗教的传说故事,实际上佛教开始在西藏传播,并非起自民间,而是靠吐蕃王室的提倡。公元7世纪,已经建政于山南地区的鹘提悉补野部族,在征服雅鲁藏布江以北的苏毗政权后,基本统一了西藏高原,建立了吐蕃王朝。王朝的第二代松赞干布在位时,吐善的疆土又有扩张。他在平定族部父王六臣母后三臣等氏族贵族为对抗王权统一而掀起的叛乱后,即以毕生的精力为巩固王权、发展经济和文化,提高吐蕃的声威而奋斗。这时在吐蕃的周邻,如大唐、天竺(印度)、尼婆罗(尼泊尔)、于阗、葱岭诸国,甚至青藏高原东部的吐谷浑等,几乎都是信仰佛教的国家和部族。随着吐蕃对外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的开展,佛教僧人进入吐蕃国境是完全可能的。 松赞干布为了发展吐蕃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深感有必要创立一种正规和统一的文字。在他执政初期,曾经两次派人赴天竺学习文字。但因旅途艰难、气候不适应等缘故,未能如愿以偿。最后又派大臣屯米·阿鲁的儿子屯米·桑布扎前往天竺。屯米·桑布扎(端美三菩提)到达天竺后,拜精通声明(即音韵学)文字的大学者李瑾和拉日桑格为师,除学习诸种科学外,还学就了各类大乘佛经。据说屯米·桑布扎携带了包括大乘经典在内的多种书籍返回吐蕃。并模仿纳卡热及迦什弥罗(即分之克什米尔)等文字,创立了藏文。 屯米·桑布扎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曾经学习过大乘经典。因为在古代印度和葱岭诸国中,社会文化往往操诸于婆罗门和佛教僧人的手中,他在学习的过程中,虽然不一定接受婆罗门和佛教的教义,但作为一门社会文化知识,他依然将有关书籍带回。在创造了藏文之后,为了推广新的文字,他在松赞干布的支持下,设置译场翻译书籍。参加译书的人员中就有一些知名的外族增人,如印度的学者拘萨罗、波罗门先伽罗,迦什弥罗的达努,泥婆罗的室罗曼殊,汉地和尚玛哈德瓦茨(旧泽大寿天和尚)等。屯米·桑布扎主持的译场,其宗旨显然是为了推广藏文和传播文化,但也翻译了一部分宣扬佛教教义的经典。这些初译的佛典,由于受藏文初创阶段的局限,仅能译其音,不能译其意,其社会意识微乎其微,而且此期间所译经籍,已无从考实,故而不能以此作为佛教正式传入吐蕃的标志。 佛教正式传入吐蕃,应该是唐蕃、泥蕃文化交流的结果。松赞干布当政后,由于统一王权的日渐巩固,从都城逻娑(即拉萨)至四边驿道的开拓,这对文化闭塞的形势有所突破,他重视吸收外族文化籍以发展和丰富吐蕃民族文化。唐朝当时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封建帝国。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松赞干布遣使赴长安向唐朝正式通好,唐太宗即派外交官马德遐持书到吐蕃答礼,从此建立正式关系。另一方面,松赞干布用兵征服象雄部落联盟后,即和喜马拉雅山国泥婆罗(尼泊尔)有了接触。泥婆罗大约于公元5世纪进入封建社会,经济文化比吐蕃发达,其金属铸造、雕刻、绘画、建筑等工艺技巧都具有相当水平。约在公元7世纪30年代,泥婆罗王鸯输代摩主动遣使向吐蕃通好,从而加强泥、蕃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随着唐蕃、泥蕃的正式建交后,又采用和邻邦联姻的方式,来进一步巩固王权和提高吐蕃的威望。在唐太宗时,突厥、吐谷浑皆尚唐之公主,松赞干布也作过同样的要求,唐太宗不允,还率兵进攻吐谷浑。虽然吐蕃为唐朝打败,但他仍然坚持求婚,唐太宗终于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将文成公主下嫁吐蕃,并结盟好。此时,在唐朝与吐蕃之间所在的少数民族均为松赞干布征服。 到贞观二十二年,他还协助唐使王玄策攻破中天竺。在他对唐用兵之前,已经征服了泥婆罗(尼泊尔),并娶了墀尊公主。唐朝和泥婆罗都是盛行佛教的国家,特别是上层社会,崇信佛教已蔚成风气,文成公主和墀尊公主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其丰厚的嫁奁中有不少本国的工艺珍品。所带的佛像又栩栩如生,她们的信仰在吐蕃王朝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松赞干布与泥婆罗和唐朝通婚之后,接触到唐朝和印度的文化,尤其是佛教给他的感化力最强,他据佛教的思想,颁发了“十善”及“十六要律”的“民众守则”。 所谓“十善”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两舌;六不恶口;七不绮语;八不贪欲;九不瞋恶;十不邪见。 所谓“十六要律”是:一要虔信佛教;二要孝顺父母;三要尊敬高德;四要敦睦亲族;五要帮助邻里;六要出言忠信;七要作事谨慎;八要行为笃厚;九要钱知足;十要报德报恩;十一要如约还债;十二要斗秤公平;十三要不生嫉妒;十四要不听馋言;十五要审慎言语;十六要处事宽厚。松赞干布就是这样用佛教的精义,演变为社会上共守的道德和行为标准,并用这些标准来判断民众善恶和进行赏罚、吐蕃王室倡导人民信仰佛教以化其心,用佛教精义制定政治律条以治其身,使吐蕃的文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由于松赞干布娶了两位外来公主,她们带去的佛像文物中有阿閦金刚像、弥勒像、多罗(观音)像、悉达多太子像、释迦牟尼佛像,以及许多的经论、法物。还有一些僧尼。因为两位公主给西藏带进了佛法,故在西藏的历史上,都以为她俩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将其崇拜为多罗天女。文成公主为青多罗,墀尊公主为白多罗。松赞干布死后,也被尊为观音,或有说他是阿弥陀佛的化身。 但松赞干布也是本教的“扶持之王”,虽然他倡立佛教,但根据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历史文书》这部吐蕃信史中,丝毫也见不到有关地提倡佛教的记载,可以说他还不是一个佛教徒。只是两位佛教王妃的信仰引起了他注意,佛教的义理也给他一些启示。当时松赞干布的权力是稳固的,那些列身于奴隶主贵族上层的本波巫师慑服于他的威望,更何况本教的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仍然顽强地起着支配作用。因上述颁发的“十善”及“十六要律”只是他尊重墀尊公主和文成公主的宗教信仰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他还征调了一些奴隶,帮助汉泥(尼婆罗)工匠各按本国的建筑样式,在罗娑江山脚下,建修了两座佛寺,一座供奉墀尊公主所带去的泥(尼婆罗)式的佛像,称为“四喜幻显殿”,即今大昭寺之前身;另一座供奉文成公主携带的汉武佛像,称为“逻娑幻显殿”,即今小昭寺的前身。这两座佛殿在当时虽然仅是施供香火的庙宇,而不是佛、法、增三宝具备的寺院。不过,佛教至此在吐蕃总算有了落脚之地,历史上一般都以此作为佛教正式传人的标志,时间大约是公元7世纪40年代。但是,可以设想,刚传入的佛教在吐蕃毫无社会基础,而被人生硬地移植到本教势力统治的国土范围,其开始的处境十分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