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消防办事处:千名变性人的婚姻与爱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12:11





黄宁倩和男友

  窈窕的身姿、高跟鞋与流苏披肩,眼前的黄宁倩似乎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举手投足流露女人的妩媚。如果不是提前告知,谁都猜不到这位风韵十足的女人四年前曾是个帅小伙。今年4月,黄宁倩在杭州的浙江都市网红娘频道对外征婚,成为中国第一个网络征婚的变性人。

  今年28岁的黄宁倩是安徽人,两个月前到杭州工作,在浙江都市网上,她公开自己的择偶标准为体贴自己,能够包容自己的身份与从事的工作。此前,黄宁倩曾经有过一任男朋友,但最后因对方出轨而分手。黄宁倩说:“沿海城市对变性人的包容度非常强,尤其是杭州,这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而网络征婚,可以让自己的选择面更加广。”最后,他与前来征婚的上海籍男子朱彬晟一见钟情,双方通过短暂交流后当即确定了恋爱关系。此后,不少媒体纷纷上门采访,网络上盛传黄宁倩当红程度不亚于当年的芙蓉姐姐的说法。关于变性人婚姻生活的话题也被众多地方热炒。

  男子变成美女,或女孩变帅哥,这在今天医学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变性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浙江都市网做的一个关于“网民怎样看待变性人网上征婚”的调查中发现,有38.8%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行为,可以理解”,这说明,变性人已经慢慢被中国民众所接受。外科整形专家说:“许许多多的变性人在结婚后正常的生活证明,中国社会早已宽容地接受了变性人的存在。”

中国已有千余变性人

  张克莎出生在大连,二十年前,她还是个小伙子,但一场手术让她成为中国变性第一人。二十年来,张克莎作为变性女人,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歧视、非议和质疑的目光,甚至有人以此来敲诈勒索她,以至于她不得不定居香港,躲避时世的纠缠。直到她的丈夫去世后,最近,她才揭下了自己隐藏已久的面具,敢于直面社会。目前她正在计划出版自己的自传《女人梦》,她想直面社会,让大家了解一个变性人生活的辛酸,以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关怀。

  而今,张克莎已不是一个人,中国目前已有一千余人做了变性手术。变性人已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他们正在走进社会的视野。上海劳动报曾报道说,在中国有着强烈变性要求的病人大约有近四十万人。而且,很多人都实现了自己变性的心愿。

  如今,在这些变性人中,已有54人喜结良缘,夫妇婚后的生活包括性生活均正常,没有服用荷尔蒙一类药物。其中有六位变性人的妻子经人工受精后有了后代;还有八人是先有家庭,有了孩子后实施变性的,手术后他或她已经与原来的配偶离异,但孩子却依旧与他或她骨肉相亲,只是称谓改变了。

宽容成全变性人的婚姻

  曾经结过婚并和前妻生下一女的章琳是中国第一位变性人结婚者,一年多前,其热闹而略显夸张的婚礼,曾引起了民众、媒体的极大好奇和关注现在。在做了变性手术之后结婚,她成了偏僻小镇的新闻人物,上万人围观她和丈夫杨老四(杨启成)结婚的盛况。变性手术以前,章琳和女儿多次谈过心,告诉她“爸爸不做手术会被逼疯的”。女儿现在偶尔会和她讨论一下女人穿衣方面的窍门,有时为章琳盘头发。她也曾和现任丈夫闹过离婚,可现在,他们依然好好的生活着。这个如今已39岁的人说,自己毕生所梦想的,只是做个被人爱的简简单单的女人,一直到老的那一天,然后,问心无愧地,去另一个世界。


章琳和丈夫

  在1998年前,易性病人的结婚问题,是个敏感问题。直到2003年初,中国政府对易性病人的政策才有了明显的变化:允许易性病人离婚和结婚。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做了易性手术,已成为同性的一对夫妻。到了2003年10月,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正式实施,易性病人的结婚进一步合法化。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变性人只要做了变性手术并按照新的性别重新办了身份证后,也可以按更新后的性别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歧视。这项规定为许多做了易性手术的患者打开了离婚和结婚的阀限。

  变性人可以登记结婚,又一次体现出法律的宽容精神。有法律专家认为:对少数人的群体及其生活方式的宽容与尊重,是一个社会真正走向文明、开放和进步的标志。从人对自己的幸福生活的理解、感受和追求来看,生活方式的多样性选择是正常的。因此,一个社会应该顺应人的这种本性,并容忍、鼓励其公众独立自主地进行生活方式与生活道路的多样化选择。这一规定也同时表达了当今的社会对“变性”公民的人格和尊严及其正当的平等权利的充分尊重。

变性引发问题多 法律需完善

  近年来变性人产生的法律纠纷和道德风险也日益增多,引发了一些法律和道德问题,冲击了主流社会传统文化和价值取向。故变性人的法律及伦理、社会等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允许变性人结婚可能引发许多其他问题,比如婚后的生育问题、对方的接纳心态问题等都不能成为剥夺变性人合法权利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专家杨大文教授指出,“当人的自然身份和户籍证明一致的时候,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没有问题。变性人通过变性使得自己的自然身份发生了改变,同时他们也通过合法的手续改变了户籍证明上的性别登记,两者只要保持一致,结婚就是正当的。法律主张现实存在,当婚姻主体是一男一女时,他们当然可以结婚。”

  有专家认为,人们应理性、宽容、务实、平等地对待变性人,创造一种真正的宽容、相互理解和尊重多元化社会的价值观,在法治的架构内,充分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各项权利,同时对涉及儿童权利的变性人案例,应以保护儿童的福祉为最佳和首要利益。但毕竟人为的变性手术,会带来诸多的社会、伦理道德、法律等复杂问题,亟需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预先防范和规制,亟待在理论上深入研究,观念上创新,实务上规范,立法上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