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公安局局长照片:会议纪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45:52
会议纪律      为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根据市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会议纪律。

一、各部门或个人接到会议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及时向会议通知的部门或会议主持人报告,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二、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主持人宣布开会时仍未到会者,视为迟到。会议期间有事需离开会场5分钟以上或提前离开者,须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早退。

三、自觉维护会议秩序,进入会场要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振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发生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等与会无关的活动。

四、主持会议者按时宣布开会,控制好开会时间,不得无故拖延。每次会议结束之前,由主持人对无故不到、迟到、早退者予以通报,两次以上被通报者,在全院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五、凡本队举行重要会议,要做会议纪要,与会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播扩散。

六、队纪律检查委员对全队的会议会风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底定期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一年内两次被通报批评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