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流产需要证明吗:婚姻法的几次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8:50:02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前言:2011年8月12日,《婚姻法》再次进行司法解释,重点对婚姻前后的房产处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每当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时,人们的婚恋观念就会有很大变化,而《婚姻法》就会在这样的变化中受到考验,同时也会暴露出许多问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修订或司法解释,让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社会取代旧社会,我们用一部《婚姻法》埋葬了包办婚姻;改革开放之初,被扭曲的社会逐渐回复正常,我们重订《婚姻法》使恋爱回归自由;世纪之交,婚姻与物质财富相互裹挟,我们一次次用法律解释来重构我们的婚姻世界,尽最大努力使婚姻远离等级、财富的阴霾,回归爱情。

  图:1953年12月1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某部骑兵通讯班班长董世贵和河北省劳动模范高桂珍在朝鲜前线某地举行结婚典礼。

  图:《婚姻法》实施后在农村里自由结婚的风气已很盛行。1952年11月9日,湖南省醴陵县白兔潭村农民全裕盛(中)和孙桂华(右)向区政府登记结婚,司法干部把结婚证书递给他们。

  图:20世纪50年代,广州纺织厂的苏八妹(前排立者)用自己的例子向工友宣传《婚姻法》,她说:“有了毛主席和共产党,我们才有幸福的家庭,有了婚姻法,我们全家都进步了。”

  图:1959年夏天,北京一对青年工人的婚礼。他们收到的彩礼全是日用品。

  图:遇罗锦上世纪80年代在北京和第三任丈夫吴范军留影。

  图:2000年,四川成都,父母在法庭上诉讼离婚,孩子在一旁玩耍。(本版均为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