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 出示证件:浅谈燃气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签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02:06
浅谈燃气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签证 摘要:分析了燃气工程建设中签证的产生、范围和内容,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签证心得,提出签证建议。

关键词:燃气工程建设;现场签证;签证建议

0 引 言
  燃气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有着市政工程的共性,工程任务紧——中型燃气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再到投产往往只有几个月时间;工程范围比较广,包括室内、庭院、市政中压、高压(分输管线)、门站等;地质变化比较大,管线所经之处为城区、野外、河流、道路、铁路等;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还具有不明障碍物、交叉作业、外来干扰多及隐蔽性等特征。这些特征,给招投标文件描述和勘察设计工作带来了严重考验,很难描述或设计的完整具体,免不了有忽略的部分或估算不准的工程量,需通过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证实在燃气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既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又不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确保安全高效施工。
    下面以江苏省P市的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为例,探讨燃气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签证。

1 签证的产生和内容
  由于复杂的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外部环境及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工程量和施工难度的增加,导致施工方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引起的现场签证,内容概括如下:
1.1 工程变更引起的签证
  (1)设计变更引起的签证
  ①变更全部或部分设计标高、管线位置、材料尺寸而增加施工工程量;②按照设计要求,需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③施工现场条件无法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引起工程量的增加;
  例如:珠江东路中压干线施工时,按设计文本要求回填材料是不含碎石、砖头和垃圾等杂物的原土,但该干线沟槽开挖物2/3为建筑垃圾,只好换填河砂,增加了工程量;④由于设计图纸有补充要求,造成在建工程返工或停工,导致施工方必须花费更多时间和费用。
  (2)施工变更引起的签证
  ①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不明障碍物,增加施工难度,引起签证;②建设单位要求变更施工方法、调整施工顺序及时间,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引起签证;③因季节、天气等原因,迫使承包方赶工,导致成本增加,引起签证。
1.2 造价因素引起的签证
  (1)施工过程中遇到有些材料单价调整,导致施工成本增加,需进行签证。
  (2)造价管理部门公布建设工程信息价以外的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费用要调整,需进行签证。
  (3)市政定额中暂未列项目,而现场已发生,需进行签证。
  如:燃气管道穿越交通要道时,不允许直接开挖,采用了高成本的定向穿越工艺,但目前市政定额中暂无此列项,而现场确需发生,需进行签证。
  (4)现有预算定额不能如实地反映实际计费的,需进行签证。
1.3 零星签证
  (1)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风雨、冰雹等)或不可预见(如地下水位、流沙等)因素引起,进行补偿性质的签证。
  (2)为保证工期、质量、公共安全,而另外增加工作量(需人工工日较多),但又无法计算工程量,进行补偿性质的签证。
  如:在新民小学周边砼路面下敷设PE管时,考虑对教学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除调整施工方法(采用沟底组装、单边堆土等)和时间外,还安排人力、物力确保公共安全;工效降低了,且这些费工费神的工作又无法计算工程量,只有采用补偿性质的人工工日签证。
  (3)因特殊要求和工程的特殊性所造成的工作量的改变:如用户要求改变入户管安装位置、原来设计的合理位置有其他物体或要求作特殊保护、移位等。
  (4)不可避免的突发事故引起的签证。如水管破裂,必须停工、维修、甚至赔偿。

2 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存在的问题
  (1)有些管理人员对燃气工程施工工艺不熟悉,对预(决)算和有关规定知之不多,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该签证的项目只是口头承诺,不及时办理,等到结算时相互扯皮。
  (2)有些管理人员签证工作不细致,签证定性不定量,含糊不清,甚至重复计算;对签证的佐证材料没有及时搜集、整理,甚至认为无关紧要。
  (3)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只对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而忽略对施工项目成本的考虑。
2.2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巧立名目,有意扭曲规定的界限含义;甚至钻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熟悉的“空子”,争得签证。
  (2)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进行“一揽子”签证。
2.3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发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证纠纷时,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
  (2)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有些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嫌麻烦,对申请变更内容不认真核查工程量和估算变更价格,把好投资和进度的事前控制关,特别是已隐蔽的工程量。
2.4 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预算外项目要结算,但无签证手续,引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争议,影响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2)有签证手续,但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取合,工程结算难以进行。
  (3)有些项目,双方都认帐,但无签证手续,需重新组织协调,做出记要,耽误结算。
  (4)有些项目虽有签证,但签证只是定性化,没有定量化,结算时缺乏具体数据,无法结算。

3 签证心得

  (1)做到现场签证
  签证应随发生、随解决、随签证,不得拖延;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停止施工等待办理签证,须经过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工程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商议后,可遵照“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原则,进行事后补签。
  (2)严格签证程序
  签证应采用统一的表格,一般由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填写,经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核实并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审定,最后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登记发放。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建设方、监理方应主动配合,及时办理,不能因签证问题而影响施工;未办理签证手续的,不能进行施工或购买材料设备。
  (3)坚持签证有依有据
  各项设计变更单、施工记录单、工程量和材料设备签证单,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要认真登记和归档;与签证有关的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例会记录、工程照片(涉及变更、修改和隐蔽部分的燃气管网必须拍照留档)和验收报告等资料,做为签证的佐证材料,应及时搜集、整理、妥善保存。避免事过境迁,发生补签和结算的困难。
  (4)区别签证内容的性质
  在燃气工程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材料变更所引起的签证有赔偿性质,签证时应注明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实际费用及利润;而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使施工单位遭受损失所引起的签证,则属于补偿性质签证,签证只需注明施工单位所支出的实际费用。
  如:在某已建居民住宅户外立管安装过程中,遇到当地30年一遇的暴风雨天气,根据当地三防指挥部紧急通知,需拆除已搭好的临时脚手架。此时,建设单位可适当补偿施工单位搭架所支出的费用。
  (5)细化签证内容
  签证内容要定量化,不能定性化;要具体,不能含糊不清;签证内容还应避免重复计算。如:在燃气工程埋地管网施工过程中,因不明构筑物、电信管线、排水管线等障碍物所引起的签证项目,应在签证内容中注明所签工程量应(与工程总量中扣除,)避免重复计算。
  (6)强化监理在签证中的作用
  监理单位代表要切实履行在签证中“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一协调”的职责。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做出经济技术性分析,预测该变更对总投资额和总工期的影响。
  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将“先变更,后算帐”改为“先算帐,后变更”。切实做好现场记录,做到“随做随签”,杜绝“一揽子”签证。
  如:在沟槽的开挖与回填时,监理应对沟槽的宽度、深度、长度、放坡系数做好记录,以便与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在管道的定向穿越工程中,应记录好预制管道长度、实际穿越长度及施工申报长度进行对比,如实签证。

4 结语
  如何公正、合理的做好燃气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签证,需要进行探讨和研究,探索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一套燃气工程签证管理长效机制。就目前而言,应从以下4方面入手:
  (1)加强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签证的范围、程序和常见问题的预防,做到签证明晰,签而有据,实事求是。
  (2)加强签证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保证签证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杜绝不正之风。
  (3)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内容和监理单位提供的经济性分析,结合各级人员的签证限额,确定该签证的控制权限(如: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工程分管经理、总经理等)。
  (4)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燃气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办法),明确规定签证的范围、权限。让签证工作有制度可依,提高工程建设透明度,从而合理有效的控制燃气工程的投资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