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被扣不处理完:大国崛起之路:第八章(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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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西德的经济理论

德国弗雷堡学派对新的经济发展有明确的理论作指导,社会市场经济即其理论指导。该理论起源于3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战后初期则被确立为西德的官方经济理论,成为其制订经济政策的理论依据。

一、弗莱堡学派

(一)历史背景

30年代,古典自由主义难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对世界经济危机无能为力,于是,在西方国家出现经济危机的同时,传统经济理论也陷入危机之中,新的经济理论便应运而生:在英国是凯恩斯主义,在德国则是新自由主义。

德国的新自由主义创始人是瓦尔特·欧根,他原是杜廷根大学教授,1927年转到弗莱堡大学任教终身。他集合一些志同道合的经济学家和学生建立起了新自由主义学派。由于其追随者多集中于弗莱堡大学,故又称为弗莱堡学派。

(二)基本内容

欧根早年是德国新历史学派的追随者,后来转而用历史观点考察和分析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建立了“理念模型”的理论框架。他发现历史上有两种经济“理念模型”:一种是中央决策指挥的经济模型。这种经济模型包括农奴制、庄园经济、封建君主专制经济、希特勒纳粹政权的统制经济和苏维埃政权的计划经济,也称为“命令经济”“或“超垄断经济”;另一种是企业或个人自由决策运行的“交换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他认为这两种经济模型各有其优缺点。在其代表作《国民经济学基础》(1941年)中,他提出反对中央指挥经济的原因,主要是鉴于国内外的历史教训:一是希特勒纳粹政权给人们留下的惨痛教训;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央计划经济扼杀“竞争制度的前提”。统制经济和计划经济均把经济权力集中于中央,这就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扼杀了私人和企业的责任心,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他反对交换经济的理由是,自由放任不仅不能实现完全竞争,并且由于经济自由被滥用,让一些垄断权力能够控制市场价格,使市场失调,引起恐慌和失业,私人也失去自由。因此,他主张发展这样一种“经济竞争秩序”,即国家有责任形成一种人人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经济竞争秩序,但又不应深入干预各种经济过程。这种经济竞争秩序的优点是:交换经济能从事完全竞争,经济资源能达到有效利用,政府只须控制各种垄断权力的形成,以免妨碍他人之自由。但是,他并不主张解散现有垄断组织,强调应由国家以各种方式进行监督,以限制新垄断组织的出现。

总之,根据他的思想形成的弗莱堡学派,为后来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其基本出发点是,既吸取交换经济的长处,即维护经济的自由竞争,又防止中央集权

经济的害处,即扼杀自由竞争和经济活力,主张适度的国家干预,并不完全否定国家的作用。这样两者的结合,旨在解决传统的自由放任长期难以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维护交换经济即市场经济的原则——自由竞争,因为自由放任导致垄断有碍于自由竞争;一是实现社会公正,因为自由放任导致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

二、“社会市场经济”

(一)“社会市场经济”的由来

欧根并没有提出“社会市场经济”这个名词,只是提出了其雏型。这一用词是战后才创立的。

二战期间,弗莱堡学派的经济学家遭到纳粹政权的迫害,被迫流亡国外。战后,他们重新回到弗莱堡,活跃在经济舞台上,为西德建立新的经济体制作理论准备。1949年底,西德联邦议院竞选时,经济学家缪勒-阿尔马克在为基督教民主联盟起草经济纲领——“迪赛尔多夫纲领”时,根据欧根的““理念模型”和“竞争秩序“的原理,以及弗莱堡学派40年代以来新的理论构思,取名为“社会市场经济”,写于该纲领中,基民盟正式接受这一纲领,在竞选中大获全胜。从此,“社会市场经济”成为弗莱堡学派的的专用术语,其具体内涵再由该学派的学者共同补充和完善,成为西德政府制订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

基民盟经济纲领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稳定的竞争秩序,强调国家必须通过制订和实施必要的外部条件,以保证这种竞争秩序的有效运行。这种竞争秩序是建立在5项基本原则基础之上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开放市场;稳定货币和物价,确保实现有效竞争;在商品和劳务市场建立有效的价格体制;国家以对价格的各种干预,代之以促进竞争的措施;推行稳定的经济政策。

(二)基本内容

社会市场经济不完全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国家有意识地从社会经济政策角度加以统筹兼顾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不仅有有别于自由放任主义,也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新自由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包含了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基本原则,但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新自由主义基本上是一种纯经济理论,规定了经济模型的原则、经济政策主张和目标,而社会市场经济虽然是一种经济理论,但更主要的是已成为确立一种新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因此很自然地规定了经济体制运行的具体原则和政策措施。如果说新自由主义是以理论性为主的话,那么社会市场经济则倾向于以实践性为主。此外,新自由主义只是从一般意义上强调社会公正,而社会市场经济则更加明确强调社会公正。社会市场经济的主旨是以个人竞争的市场机制为基础,又兼顾社会整体利益,这就是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二字的涵义。对此,缪勒-阿尔马克指出:“社会市场经济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但辅之以社会保障的经济制度,它的意义是将市场自由的原则同社会公平结合在一起。”正因为如此,西德有的经济学家将其称之为既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第三条道路”。

(三)“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确立

1、初步确立

“社会市场经济”的构想,来源于弗莱堡学派的基本主张,形成于40年代末西德应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之时,确立于50-60年代。从设想到提出一种经济理论并不容易,但要验证其正确性,并为各政党和广大人民心悦诚服地普遍接受则更不容易。其间艾哈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实践上发展和完善了社会市场经济,使之最终成为西德的既定国策。

在理论方面,艾哈德对社会市场经济的阐述更加具体和通俗,更易被人理解。例如,在说明国家干预和市场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时,他运用了别人用过的一个形象的比喻:在足球比赛时,国家为裁判员,市场上的企业和个人是运动员。裁判员的作用是客观公正地按照比赛规则办事,以保证球赛的顺利进行;裁判员既不必自己参与踢球,也不必对运动员指手画脚,指导其如何踢球。这种通俗形象的解释,有助于人们对社会市场经济中关于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的认识。

再例如,关于社会市场经济强调的实现社会公正问题,艾哈德反对搞平均主义,即以国民财富的公平分配来消除贫富差距,主张把蛋糕做大些,人人可多分些,即通过提高生产率和经济繁荣的办法来实现社会公正,因为“有了一个较大的蛋糕,就不难让每人分得较大的一份,如果只有一个较小的蛋糕,尽管讨论了怎样分法,总是不可能使每人多得一点。”这也有助于人们对如何实现社会市场经济强调的社会公正有正确的认识,即“坚实的经济基础,对现实的社会变革作出的贡献比任何东西都多”,实现社会公正,首先是创造和增加新的财富,而不是着眼于如何分配现有的财富,“出路在于乘法,而不是除法”。

在实践方面,艾哈德坚决支持和推行币制改革、市场开放和取消配给制等一系列经济体制转轨的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深受饱受战争之苦和战争初期经济困难之苦的广大人民的欢迎,符合和代表了他们的迫切要求对统制经济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心愿,基民盟在1949年大选中获胜,是人民用投票的方式对其经济纲领的支持。

在50-60年代,艾哈德又针对通货膨胀和失业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导致西德经济高速稳定的发展。例如,1957年3月通过并于次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反对限制竞争法》、1967年通过的《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等,明确禁止企业垄断价格和市场,严格控制企业之间的兼并行为。1950年,西德失业率达10.4%,以后连年下降,1959年下降到2.5%,1969年只有0.8%,实现了充分就业;1951年,西德的价格上涨率达7.9%,1959年下降到1.1%,到1969年也只有1.9%,实现了物价稳定;1950-1969年,西德GNP年均增长率达6.5%,实现了持续适度经济增长的目标。

2、普遍接受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广为接受。到50年代末,对该模式持反对立场的社会民主党也顺应民意,逐渐改变态度,最终加以接受。1959年,社民党代表大会通过的“哥德斯堡纲领”公开表示接受“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至此,西德各政党和举国上下一致认同和接受了社会市场经济这一发展模式。

 

                          第三节 日本的“经济理论”

 

从历史上看,日本是一个没有明确的经济理论指导的国家。这大概与日本始终处于一种学习和追赶状态有关,因此日本只专注具体的模仿和实用,没有时间或不大喜欢进行抽象和系统的理论思维的缘故吧,但是,日本民族很聪明,自有其一套弥补这方面缺陷的高明办法——以干代思:历史上以口号代替理论指导,战后则以经济计划代替理论指导。

一、战前以口号代替理论指导

(一)“士魂商才”与“和魂洋才”

明治维新期间,日本提出了“士魂商才”与“和魂洋才”这两个口号。它们不仅是产业革命时期日本近代企业家的口号,而且也是明治维新实行资本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路线。

明治维新主要是对士族和受过封建武士伦理道德教育的民间优秀人才影响很大。士族中一部分在朝,成为执掌国家经济和政务的官僚,一部分在野,成为企业界的经营者或资本家。这两部分人虽然地位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士魂商才”,即既具有封建时代的武士思想精神,又具备经营资本主义商业的才能。

后来“士魂商才”又发展为“和魂洋才”,这是指既有大和民族传统的民族精神,又有掌握了西方资本主义知识技能的才干,即日本民族传统的精神与西方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才能相结合。

应该说,这两个口号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士魂商才”又是“和魂洋才”在资本主义经营方面的具体体现,即传统的武士伦理道德经过一定的扬弃,使之适应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从而成为近代日本资本主义的指导思想;同时,传统的武士伦理道德观念,在它所能接受的限度内与西方传来的某些资本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但是,这种扬弃和结合

的基本原则也是非常明确的:前者(“士魂”和“和魂”)对后者(“商才”和“洋才”)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是不能动摇的。

这两个口号的原典,来之于1854年佐久间象山所说的“东洋道德,西洋艺术”。他是善于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新鲜事物的下级武士开明改革派的代表人物。所谓“东洋道德”,主要是指中国儒家思想的孔孟之道,“西洋艺术”则是指西方资本主义的科学技术。他认为将“东洋道德”与“西洋艺术”结合起来,以前者为主体,并善于运用后者,就可以使国家富强起来,抵御西方列强的入侵。这意思同我国洋务运动期间清朝政府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非常相似。“士魂商才”和“和魂洋才”即是不同时期“东洋道德,西洋艺术”的修正版本。

日本明治维新后大力学习和移植西方资本主义体制,再加上一些启蒙思想家的广泛宣传,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思想不断渗入日本列岛。但是,经由明治维新而实行的日本资本主义,经过几番较量和曲折,仍然贯彻了“东洋道德,西洋艺术”的口号和路线。其影响之大,就连当时最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也摆脱不了这种影响。他在积极宣传欧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时,也不能不忽视和考虑传统的东方伦理。

(二)“道德经济合一说”

福泽谕吉主张在“富国强兵”的目标下,将两者结合起来。因为从他总的思想倾向来看,还是侧重于欧美资本主义思想的。所以他的主张实际上对近代日本资本主义的形成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真正对日本近代资本主义形成和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则是基于“西洋艺术”或“和魂洋才”的经济思想,其代表人物是日本企业家中最著名的?止泽荣一。

此人在明治维新后日本近代资本主义形成时期占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他早年曾赴欧美考察。对西方国家的合本股份经营及其“民主化”思想感受很深。回国后,他很早就提倡创办股份公司。与此相联系,他主张“合本主义”,以打破封建时代的“官尊民卑”和贱商思想。这一主张实际上是把一些西方资本主义经营思想,与他的孔孟之道为核心的经济思想相结合的产物。

他主要不是以财阀身份,而是作为日本近代资本主义企业家的指导者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他和在朝的下级武士改革派在不同的领域推进日本的近代资本主义。他不仅有组织实业的能力,办了许多企业,而且有一套经济思想,叫“道德经济合一说”或“义利两全说”。实际上,他的这种经济思想就是“士魂商才”的具体体现。他主张必须按儒家孔孟之道来经营事业,并经常用《论语》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有关言论告诫人们;认为在明治维新后日本所处的环境中,要实现国家富强和增进国民福利,惟有从事道义上的正当的事业,以符合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作为资本主义经营的最高原则,即关键是要在“义”的指导下求“利”。显然,在当时的情况下,一方面,办好实业就是对既定国策——实现“殖产兴业”、“富国强兵”和“文明开化”的贡献,这就是“义”;另一方面,通过办实业,企业追求利润,增殖资本,扩大再生产,这就是“利”。这样,兴办实业为了增强国家实力,“义”和“利”也就自然结合并统一了起来。

事实上,“义”和“利”相比,“义”是主要的,没有“义”也就没有“利”。明治维新是要实现日本的独立富强。但是,在私人资本积累很少,资产阶级不很强大的情况下,不强调“义”而经营企业,就达不到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目的。如果整个国家不能独立,资本主义不能发展,资本家要想谋私利也就没有保障。显然,这是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在”的辨证关系。

更重要的是,与福泽谕吉不同,他的经济思想是以儒家学说为主,顺应时代潮流。因为明治维新后,武士领导或参与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时,仍然根深蒂固地保持着“国事”的意识。这实际上是一种效忠君主的传统意识。从这一意义上说,他的经商思想,既符合东方后进国家日本实现资本主义的客观需要,又包含传统的,武士具有的“国事”意识的思想基础,因此在日本近代资本主义形成史上产生很大的影响,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战后以经济计划代替理论指导

从1956年起,日本政府连续编制和实施了13个经济计划。这些经济计划虽然存在预测不够准确,经常提前结束等问题,但为日本各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指导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指导国民经济向既定目标发展,对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保持经济上稳定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日本经济计划具有下面几个特点。

(一)预测性

日本政府编制的经济计划,主要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趋势作出权威性的规定和预测。既然经济计划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预测性的计划,当然时间短了是不行的,因此经济计划均为5-10年。这种有中长期性质的经济计划的作用包括:

1、以政府实施计划为中心,对民间企业起一种长期公约的作用。

对广大民间企业来说,需要经常注意宏观经济的变化动向,以便作出更准确的经营判断和决策。然而,由于民间企业囿于自身的行业和视野以及信息方面的局限性,难以单靠自己单独的力量把握国民经济发展的全面及其趋势,因此需要政府牵头,编制中长期计划,作为制订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参考。从传统来说,日本政府历来有干预经济的习惯,因此企业必须了解和体会政府的正确意图,以便能趋利避害。而日本政府编制的中长期计划则规定了发展重点产业的政府意图,日本民间企业当然对这种非常重要的信息和号令非常重视。

2、以计划期间的预测为中心,对国民起教育和激励作用。

1969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日本经济计划中影响最大和效果最好的一个。该计划富于宣传性和鼓动性,将全体国民的注意力积极性引导到实际“收入倍增”和经济高速增长的目标上。该计划规定了10年内人均国民收入倍增,但在国民中则误认为是工资倍增,起到了鼓舞人们好好干的动员作用。

该计划是完成得最好的一个计划,以大幅度全面超过计划而告结束。从计划执行结果看,GNP年均增长率达10.9%,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3倍,从1960年的395美元增加到1970年的1592美元;同期人人均实际工资增加了83%。

3、以此调整各方面的利害关系。

在规定发展总目标的同时,日本政府的中长期计划还规定了与总目标相配套的各项具体目标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比例关系,同时还规定了为实现总体目标所施行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这一系列目标比例、政策和措施的编制和实施,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市场经济的无序状态,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比例失调和通货膨胀,缓解各行业、阶层之间的利害冲突,以及防止出现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使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和稳定发展。

(二)阶段性

日本的经济计划是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别确定不同的指导目标,具有明确的阶段性和时效性。由于历次计划的目标比较有的放矢,其中多数计划都能提前完成或基本实现。这13个经济计划可分为4个不同的时期或阶段。

1、第一阶段:1956-1966年

这一阶段的4个经济计划是经济自立和高速增长计划。见下表。

 

                       表8-3   1956-1966年4个经济计划

     计划名称         计划期间     计划之目标         计划的经济年均   实际达到的经济

   (内阁名称)       (年度)                          增长率(%)     年均增长率(%)

    经济自立五年计划  1956-1960年  经济自立                             9.3             

    (鸠山内阁)                    充分就业

    新长期经济计划    1958-1962年  高增长,提高          6.5             10.9

    (岸信介内阁)                  生活水平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1961-1970年  高增长,充分就业,    7.8             10.4

    (池田内阁)                    提高生活水平

    中期经济计划      1964-1968年  纠正经济社会增长      8.1             10.6

    (佐藤内阁                      带来的弊端

  资料来源:《战后日本的经济起飞》,第99页。

 

从上表可知,这一阶段的基本目标是首先经济自立和高速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提高人民水平上,以及纠正经济增长带来的弊端。计划实施结果显著,其中经济自立、经济高速增长和提高人民社会水平这几项都预期实现,其中计划的经济年均增长率为5%-8.1%,实际达到的经济年均增长率为9.3%-10.9%;人均GNP从1955年的261美元,提高到1966年的1066.7美元,年均增长率达13.6%。只有充分就业这一目标没有实现。

2、第二阶段:1967-1972年

由于第一阶段期间片面追求高速增长,从而引发诸如物价上涨、严重公害和生活环境设施不良等问题,日本政府转向重视解决经济社会问题,先后制订了2个经济计划。

 

                         表8-4  1967-1972年的2个经济计划

    计划名称         计划期间     计划之目标        计划的经济年均    实际达到的经济

   (内阁名称)       (年度)                          增长率(%)     年均增长率(%)

   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1967-1971年   发展平衡和充实          8、2            9、6             

    (佐藤内阁)                    的经济社会

   新长期经济计划  1970-1975年  提高经济的均衡发        10、6            7、9

   (佐藤内阁)                  展,改善居住条件

  资料来源:同上表。

                               

从上表可知,这两个经济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发展平衡和充实的社会经济,通过经济的均衡发展,改善国民的居住条件。计划实施结果可谓好坏参半:前一经济计划确定8.2%的年均增长率,实际达到9.6%;后一计划则因目标过高而没有实现预期增长率,仅为7.2%,比原计划10.6%降低了将近3个百分点。在这期间,日本经济发展不均衡,公害严重,国民住宅紧张等问题得到控制,趋于缓解,也实现了充分就业。

3、第三阶段:1973-1991年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日本经济计划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变化。在此期间,日本政府先后编制了5个经济计划。

 

                  表8-5  1973-1991年的5个经济计划

      计划名称       计划期间     计划之目标        计划的经济年均    实际达到的经济

   (内阁名称)       (年度)                          增长率(%)     年均增长率(%)

   经济社会基本计划  1973-1977年   充实国民福利事业,      9.4            3.5

    (田中内阁)                    推进国际协调

 昭和50年代前期      1976-1980年   经济稳定增长,      超过6              4.9

 经济计划                       充实国民生活                                           

(三木内阁)               

新经济社会7年       1979-1985年   向稳定增长的轨           5.7           4.1

   计划                         道过渡,对国际

(大平内阁)                    社会做出贡献

80年代经济社会      1983-1990年    推进有活力的经济                    3.9

    的展望和指导                    社会,形成丰裕的

    (中曾根内阁)                  国民生活

   与世界经济共生的  1988-1992      推进国际协调合作,      3.75           4.0

      日本经济                       建立和平稳定的

    (竹下内阁)                     国际关系,纠正

                             不均衡的对外经济关系

注:昭和50年代前期指70年代前期。

资料来源:同上表,《世界经济》1997年第10期,第58页。

 

从上表可知,这一阶段的基本目标是,日本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稳定增长,加强国际经济协调,成为世界经济大国。5个计划实施的结果也可谓好坏参半:前3个计划因所定目标过高(5.7%-9.4%)而未能实现,基本保持在3%-5%的水平上,实现了经济的稳定增长;后2个计划中的一个目标基本达到,另一个则略微超过原定目标。

在此期间,国民生活有了大幅度提高:1973-1991年,日本人均GNP年均增长率达7.9%,按日元计算增长了3.27倍,到1991年,日本人均国民收入达到27600美元,超过美国的20200美元。经济实力空前增强;1991年,日本对外纯资产余额达3831亿美元,超过德国的3252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

但是,建设真正富裕的福利社会以及实现国际经济协调的目标没有实现。日本虽然人均GNP超过主要欧美国家,但其生活质量,如住房、福利、卫生保健等条件方面,却不如欧美各国。比较而言,日本国民虽然享有一流的收入水平,过的却是三流的生活。此外,日本贸易收支顺差一直呈不断上升之势,1973年为36.9亿美元,1983年增加到314.5亿美元,到1991年则猛增至1030亿美元。日本这种外贸顺差居高不下的不均衡对外关系,成为日美之间贸易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4、第四阶段:1992-1995年

从1992年起,日本政府又先后编制和实施了2个经济计划。

 

                    表8-6  1992-1995年的2个经济计划

  

   计划名称          计划期间     计划之目标        计划的经济年均    实际达到的经济

   (内阁名称)       (年度)                          增长率(%)     年均增长率(%)

  生活大国五年计划    1992-1996年  建设生活大国,        3.5             0.59

  ——与地球社会                    参与全球性问题的

      共存                          策划并做出贡献

    (海部内阁)  

   结构改革经济社会   1995-2000年进行经济调整改革,                  ——

   计划——建设有活力             解决经济社会结构

   的经济与安定生活               问题,创建具有活力

  (村山内阁)                    的经济社会

资料来源:《世界经济》1997年第10期,第59页。

  

上述两个经济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建设生活大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为解决包括环境、人口、粮食和贫困等全球性问题作出贡献。计划实施由于面临重重困难而成效甚微。第一个计划“建设生活大国”的目标没有实现,日本国民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并没有明显改善,原计划达到3.5%的年均实际增长率,在1992-1994年实施期内只达到0.59%,国民经济连年低速增长。第二个计划强调必须进行全面改革,解决经济结构问题,否则今后就无法实现中长期的新发展。但是,由于日本一直未摆脱“泡沫经济”的严重影响,1997和1998年连续出现经济负增长,这是战后从来没有过的现象。1997年底到1998年上半年,桥本内阁又提出6大改革目标,又因恢复经济不力,经济更加恶化而导致其下台。小渊内阁虽然表示要继续推行行政改革,但由于种种原因,日本经济结构问题积重难返,改革实施进展并不尽人意。

(三)非指令性

日本政府编制和实施经济计划,并不等于用经济计划来严格指导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对其作用应有一个正确的估价。日本的经济计划不是指令性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非要各经济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不可。因此,日本民间企业更重视的不是经济计划规定的内容,而是来自中央各省厅制订和下达的各种具体法律、命令、通知和规定等“行政指导”。

所谓“行政指导”,是指“没有限制国民权利或对国民课以义务的法律上的强制力,而是行政机关为完成根据机构设置所规定的任务并在其任务和主管事务范围内,为取得行政对象的合作以达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进行敦促、诱导,使之从事一定的行为。”而日本的经济计划主要是由经济企划厅编制的供政府发布的中长期经济计划,此外还有国土厅制订的全国土地综合开发计划,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制订的产业结构展望,由经济企划厅编制的短期经济计划或经济预测,再加上内阁各省为实施政府经济计划和政策而分别制订的各种具体计划。这样,从政府经济计划到到各省厅经济计划这种由粗到细,从宏观到微

观的计划,虽然更更明确和具体,但民间企业不怕政府经济机构的“官”,而是怕各省厅“行政指导”的“管”。

事实上,日本政府的经济计划不是指令性的,不具有强制性,最主要是不少计划“朝令夕改”,严重脱离实际,等于可有可无。计划赶不上变化者占十之八九。例如,第一阶段的4个计划,原计划期限为25年,但由于每个计划均被下一个新计划所改变,实际上才11年,只相当于两个5年计划;第二阶段的两个计划期限为11年,实际实施才6年,只相当于一个5年计划;第三阶段的5个计划期限为30年,实际实施共19年,只相当于4个5年计划。

也就是说,从1956-1996年这40年间,日本政府共实施了13个经济计划,没有一个计划实际超过4年的,平均3年左右实施一个计划。如此频繁的计划变动,就失去其相对稳定性和重要性,谈不上是中长期计划,充其量只能算是短期计划。此外,严重脱离实际情况的计划也时有发生。总起来看,70年代初以前的实际经济增长率大大高于所计划的经济增长率,70年代以后则出现完全相反的情况。90年代后的经济计划更是完全失败的计划,纯粹成了一种“空头支票”。

总之,一方面,战后日本政府编制和实施的经济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加快起飞和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但另一方面,对此也不能评价太高,因为这种经济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执政党的一种施政纲领,一种对经济发展的预测和展望,并不一定要完全实现。如果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计划,稍有不能实现之处,日本在野党和国民是不会罢休的,是要依法追究责任的,日本内阁日子就不会那么好过了,弄不好可能倒台的。但是,日本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