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总真是凶手吗: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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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函〔2011〕3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的
通  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我省新农村建设进程,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三农”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1农业生产水平稳步提高。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粮食生产连续7年增产,2010年总产量达到29759万吨,比2005年增加3773万吨。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占全省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81%,比2005年提高19个百分点。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86%,比2005年提高92个百分点。
2农村新民居建设扎实推进。省委七届四次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重大部署,2009年首批启动了1000个示范村,已有近80%基本完成建设与改造任务。2010年确定的2000个示范村全部开工建设,80%的村已有明显形象进度。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我省推进新民居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转变发展方式需要,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很好的切入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结合点,对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扩大消费、拉动投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方向是正确的、主流是健康的、推进是有序的,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以水、路、气、电、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在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和线路公交化改造,基本实现了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的目标;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基本实现户户通电;5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全省新解决了36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沼气16万户,累计完成300多万户,总量居全国第四位。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取得显著进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得到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农民参合率达到94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顺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5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十一五”时期,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得到系统性完善,“三农”投入大幅度增长,农业补贴范围扩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土地征用制度和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新进展,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92个县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6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482元提高到2010年的5958元,年均增长11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05年的2166元提高到2010年的3845元,年均增长122%。农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1%,比2005年下降59个百分点。
二、面临形势
(一)阶段性特征。
近年来,河北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发展方式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新的转型,新农村建设进入一个全面改革、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城乡关系出现重大改善。“十二五”时期,我省城镇人口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以城带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城乡关系将逐步由分割走向融合,由从属走向平等,由被动走向主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成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路径。
农村改革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改革领域进一步拓宽,由经济改革拓展到经济、社会与政治综合改革,改革重点由农业农村转向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城乡二元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将逐步解决。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呈现重大转型。非农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明显增强,城镇化、工业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小农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进一步改造;经济结构转型促进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村产业分工进程加快,城市文明、工业文明对农村的辐射力增强,对传统乡村文化的改造明显加剧,对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更加深远。
农村治理方式面临重大转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农民的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村民自治功能逐步强化,新型农村社会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特点,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必须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必须把“三化同步”作为重要遵循,必须把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必须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强大动力,不断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面临机遇。
综合分析阶段特征,“十二五”时期,我省新农村建设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一是实施“三化同步”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农城乡关系,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速了城乡和三次产业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能够有效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河北将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4000美元向6000美元的跨越,处于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黄金期。我省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推进,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不断推向深入,为更好地聚集要素、聚集产业、聚集财富,增强对农村发展的带动力创造了条件。二是深化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持续动力。农村金融、土地、户籍、社会保障、制度、财政直管县等领域改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新农村建设后劲不断增强。三是国家“三大战略”为河北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拉力。环渤海地区加速崛起,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加快形成,为我省农业农村更好地利用京津生产要素和市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带来了重大机遇。
(三)困难与挑战。
突出表现在我省新农村建设要素支撑不足:一是人才支撑不足。农村人才向城市单极化流动加快,有能力的人不在农村,有本领的人不做农业,留守农村的老、弱、妇、幼人口难以担当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二是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足。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农村金融网点数量不足,农村贷款门槛偏高,农业农村发展难以得到信贷资金支持。三是科技支撑不足。农业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薄弱。
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三化同步”作为重要遵循,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全省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盘谋划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进步。
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优化新农村建设环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合力。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人为本,尊重民愿。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和途径,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典型引路,量力而行,不强求一律,不搞形式主义。
改革创新,市场驱动。深化体制改革,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
(三)建设目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到2015年,具有河北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蔬菜、畜牧、果品三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以上。
农村新民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十二五”末,完成1万个以上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基本建立。
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面发展,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农村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备,村民中心加快建设。广大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健康、和谐、向上的农村文明新风尚基本形成。
农民生活明显改善。农村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5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农民消费结构更加合理,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降低到35%以下。到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
农村改革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50%以上农户。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进一步健全,90%以上的村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金融对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在全省各县(市)的覆盖率达到50%,50%的县(市)各建成一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300家。
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始终坚持“三化同步”,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城乡等值化发展。创新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保障机制,推进城乡等值化发展。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乡等值,积极引导城市资金投向农村,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坚持以城镇化拉动城乡等值,充分发挥城镇在吸纳人口、发展产业、集聚资源、活跃市场、引领风尚中的作用,积极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坚持以产业化推动城乡等值,加快改变农村小生产经营模式,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坚持以市场化促动城乡等值,加快建设城乡双向互动的商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要素市场,促进合理有序流动,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坚持以信息化驱动城乡等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搞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示范,环首都14县(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石家庄、唐山两市作为城乡一体化整体推进试点地区,平泉、霸州、任丘等12县(市)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县要先行先试。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分类指导和督导考核,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探寻规律、积累经验,并在全省推开。
(二)推进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尽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快建立“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国民收入分配更多地向“三农”倾斜,改善民生的举措更多地惠及农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重点更多地放到农村。另一方面,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深化城乡联动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
(三)实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坚持把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政策和机制创新,不断破除各种障碍,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在收入分配格局中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不能以牺牲农业农村为代价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和拉动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持久的动力。
(四)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一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指引,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城乡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乡产业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改善农村面貌。坚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协调建设,既要大力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增强城市对周边农村的拉动作用,又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民居建设,搞好村庄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快建立农村基础教育体系、科技文化体系、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扭转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四是统筹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金融制度等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推动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创造条件。五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引导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护,创造平等就业、公平对待的社会环境。
五、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着力培育增收富民新产业
(一)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稳增粮食、提高菜果、做强畜牧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稳定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总体要求,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推进良种良法集成配套。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1亿千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粮田,培育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着力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以对接京津高端市场为目标,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契机,以24个省级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为重点,扩大生产规模,培育高档蔬菜品牌,带动全省蔬菜产业提档升级,到2015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500万亩,设施菜比重提高到60%以上,京津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做大做强畜牧业,加快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建设,大力实施畜禽良种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优做特果品业,以突出特色、适地适树、规模发展为方向,加快结构调整和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十二五”末,力争果树面积达到2500万亩,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5%以上。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立足做强优势产业,积极支持粮油、蔬菜、肉蛋奶、果品等主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加快技术改造、品牌培育和市场扩张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知名品牌100个、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20家、超100亿元企业10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四大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全程化、高效便捷的服务。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到2015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一产增加值比例达到12∶1。
(三)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环首都县(市)要积极对接首都、服务首都,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沿海县(市)要不断提升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的吸纳力和承载力,重点发展港口物流、精品钢铁、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型产业;旅游文化资源丰富的县(市)要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品牌旅游、文化产品,促进旅游、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处于生态保护、禁止开发的县(市)要把生态经济、绿色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速产业聚集和升级,加快县域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建设,每个县域周边规划建设1至2个园区,推动项目向园区投放、企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汇聚。加快培育企业依存度高、企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富有特色的板块经济。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每个县(市)要形成2至3个产业集群。推动科技进步,完善县域技术创新、推广服务体系,扶持产业聚集区建立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县域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识。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加强支持,造就一大批新型农民企业家。积极稳妥推动省直管县体制由财政直管向行政直管转变,增强县级自我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十二五”末,全省县域生产总值力争突破2万亿元。
(四)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围绕农村工业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发展以生产、销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务为主的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支持大型涉农商贸集团加快发展。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展“农超对接”,到2015年,力争农家店覆盖80%的行政村,商品统一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大力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按照每千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到“十二五”末,7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覆盖全省60%的行政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支持建设一批集农家游、休闲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五)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优势、突出特色,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积极开发农业的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适应人们日益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大力发展园艺花卉、特种养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中药材等特色农业,积极开展全省森林资源碳汇潜力评估,探索发展碳汇渔业,推动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十二五”期间,以环首都绿色经济圈14县(市、区)为重点,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着力打造面向首都的休闲度假基地、观光农业基地和健康养生基地。
(六)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农业的比较优势,坚持以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为中心,着力发展一批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农业招商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新技术开发、新品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项目,提高引进国外农业资金和技术的水平。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努力提高农产品出口规模和质量,积极推动我省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到海外发展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业,到进口国设立贸易营销机构,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六、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加快改变农村面貌
(一)提升新农村规划水平。顺应产业集聚发展、人口集中居住、土地集约利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趋势,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引导村庄有序发展、有序建设。规划编制要突出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充分尊重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文化气息,适应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和生态需求。
(二)积极稳妥推进新民居建设。坚持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的原则,分类指导、规范运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分类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建设一步到位,建成城市社区;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延伸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具有城郊特点的农村新型社区;距离城镇较远但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有步骤地推进中心村建设;对暂不具备新民居建设条件的村庄,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各级财政要设立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有效整合涉农资源,重点支持新民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向新民居建设投放和匹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联则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循序渐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做到运作程序规范、政策运用规范、选点布局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建设管理规范,让农民群众满意。用足用好农村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其中80%以上用于置换出土地村庄的新民居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新民居建设。积极推动建材下乡,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建设,确保新民居建设工程质量。积极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高品质新民居示范点建设,切实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打造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支持“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山丘区农业灌溉条件。全面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基本构筑全省“两纵六横十库”供水体系。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基本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十二五”期间,建设改造110千伏变电站258座、35千伏变电站431座,新增10千伏配变容量9250兆伏安,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64207公里。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加大公路通达深度,提高公路网密度。到2015年,全省新改建农村道路达到24000公里,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力争新通农村公路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车。加快实施农村沼气工程,着力推进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到2015年,完成户用(联户)沼气工程5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400处。加快推进农村通信建设,扩大自然村村通和行政村宽带覆盖面。到2015年,全省行政村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互联网进村率达到100%。
(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全省“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村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专职卫生环境管护和村庄绿化队伍。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预防农业污染。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为主要目标,加大‘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力度,加快实施街道两侧、村庄公共绿地、庭院、空心村绿化,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做到路边有树木,庭院有绿荫,活动有绿地。
七、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一)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5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使其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新建150所敬老院,改扩建280所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切实做到先保后征,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养老保障问题。“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末,全省学前3年毛入学率超过70%。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落实涉农专业中职教育免费政策,推行涉农专业送教下乡、工(农)学结合、产学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农民和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十二五”末,力争我省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其中接受涉农中职教育的农民达到30万以上。
(三)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全省农村居民纯收入的5%或者不低于300元,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0%。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到2015年,力争农村卫生服务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完成县级医院二级甲等标准化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建立健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实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让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加强农村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到2015年,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和医疗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38名和35张。
(四)繁荣农村文化。实施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农村书屋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营造健康的农村文化环境。“十二五”末,全省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环境明显提升,社区文化站覆盖率和村民中心建设达标率均达到100%,农村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乡(镇)和6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八、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统一经营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强化流转管理与服务,加快建立流转服务组织和网络平台,加强流转市场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林权制度改革,增强国有林场生产发展和资源保护后劲。建立健全林业产权管理、支持保护、林木采伐、资源流转等制度,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示范、培训、政策支持和“农超、农资、农技、农企、农金”对接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照章规范运作,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放手发展家庭农场、农业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达到50%以上。
(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明晰农村产权进度,抓好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水利设施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农村资源使用权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和“空心村”改造,盘活用好农村现有宅基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打造平台,优化环境,为农村各项产权有序流动创造条件。适应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化管理的需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依法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存量,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到“十二五”末,全省90%以上村的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规范完善,合同签订率95%以上;95%以上的村完成清产核资,实现财务账目健全;95%以上的村集体资产使用、招投标、有偿使用公开公示等各项制度健全;95%以上的村集体各种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在全省各县(市)的覆盖率达到50%。鼓励支持县级和市级农村信用联社加快股份制改造,争取40%的县级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争取50%的县(市)各建成一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300家。支持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参股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及林权抵押、合作社担保及其成员互保、农业龙头企业担保等贷款形式。探索水域滩涂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业以及宅基地等抵押贷款形式。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督促和鼓励相关保险机构开展现代设施农业保险业务,探索农业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相互推动的新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
(四)推进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围绕“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供销社系统改革。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邮政企业向农村延伸拓展服务。加快构建以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县级重点流通企业为骨干,农家店为基础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五)积极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完善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巩固京津劳务市场,拓展长三角、珠三角劳务市场,开辟国际劳务市场,打造一批劳务品牌。建立劳务输出双向流动机制,通过实施“回归工程”、“金桥工程”等,支持和帮助优秀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扩大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合作经济管理师队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实行居住证制度,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建立完善提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制定实施农民工住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实现城市新老居民同等待遇。开展农民工城市公共生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融入城市能力。
九、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农村和谐稳定基础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开展“双育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大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力度,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落实力度,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集中抓好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发挥好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二)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广“四议两公开”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依法保障农民民主权利。落实民主选举制度,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形式,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民主评议村干部为重点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重视和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适应农村新民居建设需要,健全完善农村社区管理。
(三)着力构建和谐乡村。适应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切实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利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护渠道。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农村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和信访中心建设。加强农村纠纷排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妥善处理新时期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和改进农村信访工作,形成领导接访、入户下访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土地征收、移民搬迁、村庄整治、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抓好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农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农村创建活动,强化农村警务建设,健全农村应急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着力实施十大惠民工程,增进农民福祉
(一)转移就业工程。搞好规划、完善服务、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十二五”时期,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5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
(二)增收富民工程。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强农惠农政策为保障,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巩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不断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十二五”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十二五”末达到8959元;基本完成3000个贫困村整体脱贫任务,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0%。
(三)农田水利工程。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灌区灌排渠系、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使我省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四)农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区)达到106个,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覆盖人数达到3570万人。到“十二五”末,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五)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工程。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门诊统筹,新农合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到“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全省农村居民纯收入的5%或不低于300元,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0%。
(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联村供水的思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全面解决好1959万农村人口和36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七)村镇污水处理工程。统筹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时期,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县级市、环首都县、沿海县和其他有条件的县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十二五”末,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
(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因村制宜的思路,治理农村“五乱一少”,即污水乱泼(溢流)、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缺荫少绿等问题,基本消除农村环境的“脏、乱、差”,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到“十二五”末,50%的村庄实现污水暗渠排放,30%的村庄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60%的村庄建立固定垃圾转运点。全省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九)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坚持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的原则,按照“五新一好”和“五规范一满意”要求,一手抓大力推进,一手抓规范运作,积极稳妥推进新民居建设,到“十二五”末,全省完成1万个以上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让30%以上的农民住进新民居。积极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高品质新民居示范点建设,环首都15个县(市、区)都建成一个高品质新民居示范点。加大农村、国有林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50万户农村危房、47万户国有林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生活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十)农村人才工程。以推进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落脚点,按照“本乡本土、群众认可、管理规范、备用结合”的思路,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到2013年6月底,力争用两年时间,达到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选拔出一名优秀青年,形成农村优秀青年选拔、培养、管理、使用长效机制,使村“两委”班子成员结构得到改善,村级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十一、强化组织推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一)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做到强农惠农的思想认识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职责,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统筹谋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项目、分配扶持资金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倾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完善“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着力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保证各级政府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用好国家的支持政策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各金融机构都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村贷款投放。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制度,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有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榜样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模式,培育各种不同的新农村建设类型,要注重典型示范的可推广性,在树立新农村建设典型的过程中做到推进工作需要与示范单位群众满意相结合;建设投入水平适度超前与具备一般代表性相结合。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建立省、市、县(市)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乡包村制度,实行定点帮建。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郊区和所辖县、乡的投入,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军民和警民共建活动,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社会知名人士和志愿者支持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