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公路局:Blog的商业模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09:20

Blog的商业模式?

自从Blog开始流行以来,Blog的商业模式就没少让人操心,特别是那些媒体记者们总是唯恐天下不乱,不时就来篇文章说Blog找不到盈利模式。不过老白看得比较前瞻,前几天在总结说Blog的商业模式基本清晰,就是广告,而且用他的话说,“这不是预言,而是总结”。

无独有偶,昨天看到Business 2.0上也有篇文章在谈Blog的商业模式的问题,而且也是和老白一样的阶段性总结的意思。文章总结了Blog的6种商业模式:

1、卖给主流媒体:就像Andrew Sullivan将他的Blog卖给Time.com,这种方式下,网站的维护与经营都将由Time来负责,而Andrew Sullivan将保留自己的编辑与写作的权力,其实说白了就是被主流媒体收编为一个专栏作家?
2、卖掉,但维持独立性:就像Weblogs卖给AOL,除了换个东家,其他的都没有变化;
3、与主流媒体合作:Gawker Media与Yahoo的合作是个典型的例子;
4、加入松散的Blog网络:John Battelle的Federated Media就是这种类型,这种Blog媒体网络相互之间的关系非常松散,但通过聚合各Blog的浏览量来寻找盈利的方式,其实说穿了也就是找广告;
5、加入紧密型的Blog媒体网络
6、变成铅字:其实与第三点是一样的,只是合作的对象不是网络媒体,而变成了传统媒体,将blog内容与传统媒体的印刷版合作,国内的《恋人食谱》也就是走这条路。

不过仔细分析,其实这上面说的都是blogger的商业模式,而不是BSP的商业模式。按照媒体的三次售卖理论,第一次卖内容,第二次卖广告,第三次卖品牌,上面的这几种模式都是在卖内容,而这个过程基本上是blogger的事,与BSP的关系不大,BSP所能做的也就是卖广告或者接下来的卖品牌,所以整体上我也认同老白的BSP以广告为主的商业模式,就吃定广告这块了,Google不也是靠广告发家的吗,呵呵。

Blogger们倒是可以高兴一下,原来blog给自己卖文字创造了这么多种不同的方式。说到卖blog,有人又在做着纸上富贵梦,整出来一个新的计算方法,全月独立访客每个价值38美元,按照这个办法计算,我的blog怎么也值个数十万美元,可是会有人会愿意按照这个价格收购我的blog吗,除非他真的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