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科技馆地址:【中华论坛】中国花和尚释永信的乱行颠覆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1:16:44
(2011-10-11 16:34:03)转载
标签: 杂谈
新闻:少林寺弟子爆料,传释永信包养北大女存30亿:释永信在海外最少有30亿美元存款,在美国、德国都有别墅,传释永信曾经跟杨澜等明星有染,而且传释永信还包养一名北大叫李靖倩的女学生,并且跟李靖倩有一个小孩,现在母子住在德国!    ------------------------摘自《暴风资讯》
我并不是听风就是雨,但是我相信中国先贤的智慧箴言:无风不起浪!这不仅仅是释永信的功德毁灭,也不仅仅是少林寺的名誉蒙羞,这是对佛教在中国还能不能存在下去提出质疑!我们这个星球上,有过贪官,奸商,罪犯贪财恋色,和尚贪财恋色全世界也是第一次听说,特别是世界闻名的寺庙少林寺CEO贪财恋色;我检索了中国的正史、野史,没有;欧美以及阿拉伯国家的正史、野史也没有发现。中国和尚拿了一项前无古人的世界冠军。
中国咋的啦?和尚也疯狂!
记得前些时候网络和媒体都讨论过释永信利用少林寺品牌经商的问题。我发表过反对意见。当然也有人说这是改革开放的一种创新,宗教人士和寺庙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云云。中国的市场经济又变成一个“筐”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扔进去,和尚经商还可以得到一件更具中国特色的袈裟!教堂向社会人士开放,搞一点“宗教式婚礼”,挣一点钱用以弥补经费之不足是可以的,无可厚非;也完全符合国家《宪法》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之大义,何况只是一种婚礼的方式而已。
释永信利用“少林武术”这个品牌满世界吸金,有三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弄明白:一是佛教教义行不行?二是赚的钱怎么使用、管理?三是法律能不能管宗教的理财?少林寺可以糊涂,释永信可以装傻,国家民宗局、税务局不能糊涂,更不能装傻。“宗教信仰自由”并没有包括经商问题,《宪法》也没有这个规定;而国家税法对于一切经商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少林寺有没有按规定办?国家有关部门有没有按规定管?这是一个未知秘密。
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三十七道品、涅槃,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中国汉族普遍认同“因缘”是不是源于此待查。在《杂阿含经》中,释迦牟尼给“缘起”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在《中阿含经》中释迦牟尼又进一步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查《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缘起”包含有十一个意义:(1)无作者义。(2)有因生义。(3)离有情义。(4)依他起义。(5)无动作义。(6)性无常义。(7)刹那灭义。(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10)因果更互相符顺义。(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
佛家的“缘起”说包罗万象。此“缘起”论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是佛教之基本原理。佛教用它来解释世界、生命及各种现象产生之根源,据此建立起佛教有别与其它宗教以及其它任何哲学流派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中国的“藏传佛教”也是信守“缘起”论的。
判断一个教徒的行为是不是符合佛家教义的标准是“法印”。在佛教看来,世俗认识的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世俗之人,看破红尘,方才遁入空门。色与财,乃世俗之大恶也。世俗之高人,尚且不眷顾色财,出家之人如果贪恋色财就是背叛佛主教义了。释永信贪财恋色,专权于少林寺;在少林寺,他是一言九鼎,言出法随的绝对老大,不存在“集体领导”“民主议事”之说;稍微考察一下佛教教义,我们就知道其行为已然违反了“缘起”之大义;具体的说,1,违反了“四谛”之“集谛”,2,违反了“八正道”之“正业”;3,违反了“十二因缘”之名色缘六处(即“六根不净”);4,违反了“因果业报”之“因果报应”。佛教认为,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之因果,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此称善因善果、恶因恶果,或称善因乐果、恶因苦果。这种因果之理俨然不乱,称为因果业报,也可作非宗教人士笃信的“因果报应”讲;5,违反了“三界六道”之“三界”;6,违反了“三十七道品”之“四念住”,换言之,释永信此身与佛家最高之境界“涅槃”是不可能有缘了的。如此,还能够继续在少林寺当CEO吗!中国佛教协会和国家民宗局应该立即着手介入调查,调查期间,停止释永信少林寺CEO 工作。
宗教也是一种哲学。宗教教义与其他哲学之道德观,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之间是有许多相通之处的。虽然佛家认为一切世俗都是“假的”,可是,他们依然生活在这个“假的”地球世界之中不能自拔;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行为也会受到世俗的感染和诱惑!
释永信的行为不仅仅是宗教界的问题,也是中国社会的问题。宗教要管,社会也要管,这就是法制社会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