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徐冬冬封门村床戏: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部内分工协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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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部内分工协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部内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人才工作与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同步协调运转,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各科处室、中心的工作职能,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开展人才工作。各区县委组织部、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可根据各自实际参照实行。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三条 部内人才工作分工协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好部内各科处室、中心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完成在全市人才工作中牵头抓总的任务。

第四条 部内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牵头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人才资源,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作项目;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直接联系和服务一批高层次人才;调度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宣传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服务人才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将组织部门建设成为“人才之家”。

第三章 工作分工

第五条 人才工作科的分工:

(一)牵头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

(二)会同研究室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组织实施“管理人才进名校专业素养提升工程”等人才工作重点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工程”、“首席专家培养工程”、“优秀创新团队培养工程”、“首席技师培养工程”等重点项目;

(四)制定年度全市人才重点工作,分解到区县和相关部门,健全人才工作定期调度、通报、专项考核和表彰等制度,加强人才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落实;

(五)会同干部监督科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组织开展“淄博市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淄博市优秀创新团队”、“淄博乡村之星”等奖项的评选;

(七)协调宣传部门,会同研究室,深入总结和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会同宣传部门开展“人才工作好新闻奖”评选工作;

(八)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人才工作,组织考察休养、健康体检等活动,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活力;

(九)协调财政部门和办公室,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的分工:

(一)会同人才工作科做好有关人才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保障等工作;

(二)会同人才工作科做好有关人才工作调研、考察等活动的协调、保障等工作;

(三)配合人才工作科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七条 研究室的分工:

(一)会同人才工作科开展人才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预案;

(二)会同人才工作科深入总结和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 组织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分工:

(一)牵头负责全市党员、基层干部的培养,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等重点培养项目,将党员和基层干部培养成为适应科学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协调组织实施“人才智力支农”工程等重点项目,吸引外出务工优秀人才回村创业,为基层输送优秀人才,促进人才在基层成长;

(三)会同干部一科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成才;

(四)适当增加优秀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在各级党代表中的名额,积极稳妥地做好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会同人才工作科,协调市民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第九条 干部一科的分工:

(一)牵头负责全市党政人才的培训,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对全市党政人才培训的宏观管理与指导,组织实施重点培训项目;

(二)联系优秀人才来我市挂职,组织优秀党政人才到基层挂职,选拔优秀党政人才到先进地区、上级机关、一流企业挂职锻炼;

(三)会同组织科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同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成才;

(四)办理引进到市直党群部门的优秀人才的调配手续;

(五)通过招聘大学生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第十条 干部二科、干部三科的分工:

(一)加强全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划、政策和制度,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二)做好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后备干部人才库,发现和使用好优秀党政人才;

(三)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会同企事业干部管理处,组织实施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轮岗,盘活机关事业单位存量人才,激发人才活力;

(五)建立在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人才的工作机制,以全市重点项目为载体,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重点项目一线岗位接受锻炼,完善重点项目人才跟踪考察制度,掌握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情况。

第十一条 企事业干部管理处的分工:

(一)加强全市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指导和宏观管理;

(二)在做好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人才库,发现和使用好优秀人才;

(三)协调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加大对企业家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能力;

(四)会同干部二科、干部三科,组织实施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轮岗,盘活机关事业单位存量人才,激发人才活力。

第十二条 干部监督科的分工:

(一)负责全市党政人才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协调市考核办,会同人才工作科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人才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

第十三条 干部信息科的分工:

(一)会同人才工作科做好人才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高层次人才库;

(二)会同人才工作科开通和维护“淄博人才工作”网站。

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分工:

(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优势,制作人才培养的相关课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人才培养特别是农村人才培养工作;

(二)利用电视媒介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人才宣传工作。

第四章 协作配合

第十五条 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科处室、中心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加强所掌握的人才信息的交流,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六条 建立定期研究和报告制度。各科处室、中心针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人才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项目,每年年底形成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和年度人才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由人才工作科汇总整理后,报部领导。

第十七条 完善配合机制。共同承担某项人才工作任务的科处室、中心要加强配合,定期进行沟通交流,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并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