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参加非诚勿扰:[转载]《中国婚姻文化讲座》之第一:第一讲?婚史:曾
中国婚姻文化讲座》之第一:第一讲
婚姻文化:生死相许漫漫路
第一讲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四)
【续前】
(4)对偶婚
对偶婚通行于新石器时代后期,距今约5000年。
对偶婚是亚血族婚配偶范围的缩小,异姓的同辈男女实行一对一的婚配,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同居。对偶婚也要求男从女居,所生子女属于女方氏族。男子死后葬于母亲或姐妹的氏族墓地,不得与配偶合葬。
对偶婚处于母系社会崩溃的前夜,大体上相当于我国的龙山文化阶段,也就是传说中的尧、舜、禹“禅让”的时代。
马克思曾经说过:“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是因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配偶中,会有所偏好,会有所选择。而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所以,我们说,对偶婚是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可分为两个阶段或者说两种形式。这就是:
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结合的;
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就是这样。
阿夏婚的突出特点是: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平时各居母家,属于两个不同的氏族(摩梭语称“斯日”);只是偶居时,男子夜间到女家宿访,次晨则返回自己母亲家里。
这种婚姻关系结交容易。它主要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以方便和需要为基础。这种“使文明人感到奇怪的事情,按照母权制和群婚制却是一种通例”(恩格斯语)。他们这种普遍盛行女不嫁,男不娶的结果,和远古时期“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现象一样,所生子女只能属于女方氏族,因而血统按母系计算,财产也按母系继承。
这种由母系血缘纽带组成的家庭,则称之为母系家庭。每个家庭都由一个年老或能干的妇女当任家长,纳西语称作“达布”。家长是母系家庭的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管理全家的大小事务。无论是在家庭中或社会上,女家长都受到普遍尊敬并享有崇高的地位。
摩梭人的女家长最受尊敬
但不管实行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名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
这个仪式通常在女方家中举行,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得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长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中,当然是在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这里并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对于他们的交往,他们的母亲及舅舅们也已经了解和默认后才能举行。男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地放在女家的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的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但是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
如今的摩梭人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是比什么都重要的;“感情”是摩梭人如今“走婚”的重要因素。
举行仪式时,男、女“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毕后,从此男、女双方的关系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内即可完成。
至于“阿注”定居婚,是指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中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中居住,也有少数人是女方到男方家中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一般都是男女“阿注”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阿注”定居婚是典型的“对偶婚”制,它是人类婚姻制度由“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过渡形式。
曙光已经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即将登上人类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