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璨翠海厅挂件:动物保护主义的爱心与伪善 ——黄凯平的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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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主义的爱心与伪善   

2012-02-18 11:07:00|  分类: 杂谈 |  标签:动物保护主义  养熊业  狗肉   |字号 订阅

  按:动物保护主义总扯着道德的大旗对别人大加鞭伐,甚至把动物保护作为国家文明昌盛的标志,大有“保护动物救国”的雄心。然而,他们今天要求政府取缔这个企业,明天要求立法禁止那个产业,面对不同意见就是谩骂,应答毫无逻辑,却自称很善良,很文明,是先进文化的化身,还要求CCTV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连财产权的基本常识都不懂,却大谈文明野蛮。很多(不是全部)所谓“动物保护主义者”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

  在这场关于动物保护的争论中,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与论调,虽然有一些毫无逻辑的观点丝毫不值一驳,如“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不能吃”,但还是有一些颇有迷惑性的说法必须澄清一下。发一篇旧文,供动物保护主义者们来谩骂。

  2011年11月15日,善待动物协会(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简称PETA)的成员在日本东京一家商场前将自己关入笼中,笼上贴着“动物在皮草养殖场受苦”的标语牌,抗议阿玛尼大量生产皮草。中国的动物保护组织这两年也异常活跃,他们声称,保护动物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对动物有爱心的人必然对人也有爱心。

  果真这样吗?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事实上,这个判断都是错误的。很多动物保护主义都会高举爱心的旗号,把吃不吃狗肉与猫肉当成区分文明与野蛮的一个标准,非常荒谬。一个人不会因吃了肉(包括狗肉)而变得道德堕落,一个人同样也不会因收留了几条流浪狗而变得高尚起来。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于其对人权的保护程度,而不是对动物的保护。在历史上,包括希特勒在内的很多德国纳粹的领导人都是坚定而真诚的动物保护者,希特勒还是个素食主义者,德国在当时还制定了世界上最为严格的动物保护法,这也是今天德国动物保护法的前身。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们对犹太人与战俘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当然,与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相比,他们确实没有那么血腥,比如在毒气室里的人可以听柔和的音乐死去,也许这正是他们在实践对动物必须无痛屠宰的主张吧。

  即使在今天,西方的一些极端动物保护组织仍然被称为恐怖组织。地球解放阵线(Earth Liberation Front)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明确定为“国内恐怖组织”,这个组织自称将以打击经济和游击战的方式阻止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在美国制造无数起纵火案,造成了超过两亿美元的财产损失,这个组织声称为了保护动物而袭击过甚至杀害一些从事活体解剖的科研人员,他们办公室的负责人Jerry Vlasak坦白承认说:“我认为不必杀太多,5条、10条或者15条人命就可以拯救一百万、两百万或者一千万动物的生命。”而资助过他们的另一个动物保护组织——善待动物协会的创始人Alex Pacheco称“纵火、毁坏财产、入室偷窃等‘犯罪’行为如果是为了动物,都是可以接受的。” 善待动物协会虽然不公开支持这些暗杀和威胁他人的事情,但也从不表示反对与谴责。这个组织也在香港建有中文简体版的网站进行宣传与募捐,却丝毫不提他们组织的极端理念。

  澳大利亚的辛格教授是动物保护主义的泰斗级人物,他所著的《动物解放》是动物保护主义的圣经般的著作,但在他所写《智障残疾婴儿是否有生存权利?》的报告中却否定了那些身患严重智力障碍的新生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的生存权,提出如果其父母和主治医生都确信这些新生婴儿如果活下去将是一种非人道的徒劳时,就应该尽快对他们实施安乐死这一激进的结论。因为他的这一观点,被欧洲许多人权团体所攻击,以致欧洲很多学术会议都迫于人权团体的压力而没办法邀请他参加。

       图片说明:动物保护人士情绪激动的逼问林彦如(右)为何虐狗、并朝林丢鸡蛋,一颗鸡蛋就正中林的脸部。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在中国,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暴力行为也屡见诸报端:有媒体报道,天津某人因射杀了流浪狗被一群动物保护主义者暴力围殴;台湾居民林彦如不堪小区众多流浪狗的骚扰而捡石头驱赶,爱狗人士们对着这位居民丢鸡蛋、推倒他的摩托车,甚至出手殴打;每逢网络有杀狗或虐猫的照片或视频出现时,总有人提议对照片或视频中的人进行人肉搜索,甚至发出追杀令;在关于动物保护的话题进行讨论时,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发表反对意见的人爆粗口,谩骂也是非常常见。

  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还特别喜欢拿发达国家的动物保护主义来与中国比较,似乎中国之落后是因为对动物保护不够造成的。是的,中国确实比发达国家要落后,但落后的地方在于对人权的保护,是法治、是宪政,是自由市场,是科学与技术,与动物保护全然无关。希望通过动物来缩小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完全是舍本求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