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o日服下载数据包:两会建言: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的八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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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议18260号
建议主题:两会建言: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的八大依据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sibn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2012-02-17 13:56:22
内容:两会建言: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的八大依据
企业职工要求废除退休双轨制缩小养老差距的民意连年稳居两会十大热点之首,政府也公认退休双轨制带来的巨大差距是不合理的,但却年年习惯于用一个10%的增幅搞所谓的“几连调”,但随之而来的机关人员的“搭车”又往往是一个高于企业若干倍的增加额。于是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拉越大。由于企业养老金基础过低,增幅过小,企退职工的贫困状况也始终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从今年的情况看,连这个可怜的10%的增幅似乎也迟迟难于出台了。
去年两会期间,社保专家郑功成曾表示:“我国以往养老保险改革中的一个重大失误就是没有真正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选办法的基本原则,结果导致了老年人权益遭遇损害,当年同一体制的劳动者因为分割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而享受着差距越来越大的养老金待遇,这是有违社会公正的结果。因此,应当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的同时,对从企业退休的老年人尤其是过去同一体制下的老年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补偿。”“对于那些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的老年人,国家应当有一些特殊措施加以补偿,因为谁都知道,计划经济时代是低工资时代,改革开放后相当一部分职工为国企改革付出了代价,这种长期低工资与下岗失业代价换来了今天国企的辉煌和综合国力快速上升,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加以提升是必要的。”面对记者采访,郑功成表示“缩小企业退休人员与公职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差距,肯定会是2012年之前的一个重点工作。”这些意见无疑是正确的。正当企退职工对他的言论和承诺充满期待之时,今年初他却在广州的一个有关社保的主题会上公开反对为企业职工继续增加养老金,说什么:“今年养老金第八次调整,有科学依据吗?我认为欠缺。目前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超过了在岗职工的工资上涨,一些职工觉得继续干不如提前退休。”时间不过一年,前后态度判若两人,说法自相矛盾,简直令人惊异!人们不禁要问,连这小小的10%增幅都加以反对,所谓的“补偿”、“提升”如何兑现,缩小差距的“重点工作”又如何落实?企业职工增加百十元无依据,机关人员退休收入一次增加额一两千元就有依据?机关替代率超过企业两倍以上甚至高达100%有什么依据?三个企退高工收入不及一个机关勤杂工有依据吗?为何不见他吭气?特别是他提出的企业增加养老金无依据,养老金增长幅度超过在岗职工工资上涨的言论,更是明显违背事实,简直是在信口开河!为企退职工大幅增加养老金缩小养老差距的必要性、紧迫性日益成为上下的共识,作为社保专家岂能熟视无睹!企业增加养老金真的无依据吗?现在就来举出几条,其实何须几条,只要有其中任意一条作为依据也就足够了。
一、养老金替代率低至40%左右,比“保基本生活”的60%的目标替代率还要低20%左右。比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的55%的最低替代率也要低一二十个百分点。由于养老改革过程中的制度缺失,国家责任的缺失,资金缺失,以及操作上的重大失误,导致养老金替代率从1997年的76%逐年下降到了2007年的42%,此后一直维持在40%左右的低水平。这表明退休人员的养老收入竟然不到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一半,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下降,连“保基本”的起码收入水平都远远达不到,企退人员已从整体上陷入贫困化。这种显而易见的严重失误难道不应该立即纠正吗?替代率仅有40%不就是必须立即大幅增加养老金的充分依据吗?郑功成凭什么说继续增加养老金没有依据?仅此一条还不足够吗?社会保障学者李珍教授指出:“1995年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目标替代率为60%左右,这一水平能保证必要的生活支出。如果低于这个水平,对于改革时已经进入退休和进入高龄的职工而言,退休金很难提供‘保基本’的水平,许多人将会陷入相对贫困。”事实正是如此,物价飞涨,企业老人每月仅有一千多元的养老金收入,连维持温饱都勉为其难。他们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旅不起游,只能购买低价物品,维持低质量生活。连政府也承认“他们心中还有不平,他们生活还有困难”。难以想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作为工人阶级主体的老一代退休工人的生活状况竟然降低到如此地步,借用人大代表“忧民哥”贺优琳的话说,真不知道,这些月入一千多元的企退老人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如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有关方面将如何面对企业父老?
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水平,成为城市中贫困一族。这对于为共和国建设无私奉献几十年的老一代建设者十分不公。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18858元。而人社部公布的2009年企业月人均养老金为1200元,年人均总收入14400元。这就是说,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比企退职工年人均总收入超出4458元,超过31%。或者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年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76.36%。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19109元。而2010年企业养老金月人均1300元,年人均总收入15600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比企退职工年人均总收入高出3509元,超过22.5%。这就是说,企退人员平均年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仅相当于后者的81.6%。如果从企退职工的养老金总收入中扣除他们上缴的高比例养老保险费支出,实际得到的社会保障净收入还要低得多。李珍教授指出:“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对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已经从1997年的76%下降到了2009年的47%。退休收入已经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且这一下滑趋势仍在继续。”只有立即大幅提高企业养老金,才能尽快扭转这种继续下滑趋势,使企退人员养老金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从而摆脱贫困境地,实现尊严养老。
三、全国企退职工年均养老金增幅远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致使企退职工人均养老金与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差距越拉越大,平均替代率越来越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2008年增加到29229元,增加了4297元,增速为17.23%;2009年增加到32736元,比2008年增加了3507元,增速为12%;2010年增加到37147元,比2009年增加了4414元,增速为13.5%。而同期企退职工的养老金每年都依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0%的比例增加,年年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差距逐年累加,二者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数据历历在目,何来郑功成所说的“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超过了在岗职工的工资上涨”?只有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才能弥补与在职职工收入的过大差距,提高企退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使他们得以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依据养老保险“义务和权力相对等”的基本原则,企业养老保险的高缴费率,必须相应得到高水平的养老金。目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为工资额的8%,企业缴费率为工资的20%。二者合计缴费率达28%。社保专家郑秉文指出:“我们国家目前是什么样呢?缴费水平比较高,而待遇水平相对于缴费水平比较低。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全国是2.1亿人,这些人在这个制度里面三个人工作缴钱,其中有一个是退休的,拿退休金,等于三个养一个,每个人缴的钱是工资的28%,那三个人加在一起应该是84%,三个养一个这个替代率应该是退休的这个人拿的退休前工资的84%才行”。尽了高缴费义务,就具有了得到高养老金的权利。然而事实恰恰相反,84%的高缴费,得到的竟然是40%左右替代率的低养老金,降低了一半还多。这明显违反了养老保险“义务和权力相对等”的基本原则。其直接原因在于老职工的28%的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的大量空账,本应由国家通过返还社保欠账加以做实而未做实,造成资金严重缺失,养老基金被迫半仓操作,养老金大幅缩水,替代率降低了一半多。这种政府责任的缺失导致了老职工的基本经济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因此,政府必须当机立断,立即归还对企业职工的巨额社保历史欠账,大幅增加养老金,使养老金替代率回归正常水平,真正体现“义务和权力相对等”的养老保险原则。同时养老金替代率也必须首先回归60%的设计目标,继而回复至按照缴费率和抚养比应该达到的80%以上的正常水平,才能为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正常合理的基础。否则在远低于60%目标替代率的基础上搞出的什么正常调整机制,娘胎中就是不正常的,只能是名不副实,糊弄人罢了。
五、为了尽快缩小养老待遇的巨大差距,也必须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早在十一五规划制定前的2006年,企业与机关养老待遇差距已达两倍以上。随着机关人员津补贴的到位,差距继续拉大到三四倍甚至更大。十一五规划将“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作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十一五期间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被继续拉大。养老金七连调总计增加六七百元,远不及机关一次的增加额大。更有甚者,机关一次的增加额竟然超过了企业人均全部的养老金,如今年成都等地增加部分事业人员退休收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成都政协委员指出:“长期以来,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的是退休双轨制。截止2006年,全国平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出企业2倍多。”委员惊呼:“这次教育卫生单位施行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就成都而言一次性就人均增长1500元以上,幅度之大。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2005年至2011年连续7年的调增,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尚未达到1500元。”可见,养老待遇差距正在加速扩大,呈现失控之势。对此,如果不降低机关人员退休收入,就只有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同时严格控制机关退休收入的增速,才能真正缩小养老待遇差距,实现养老公平。
六、要做到改革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也应该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改革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均GDP增长了60多倍。这一成就的取得当然首要是直接从事物质财富生产的企业职工的奋斗和奉献的结果。他们理应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变。但难以置信的是,这些共和国的第一代建设者,奋斗了一生,经过企业养老改革,却陷入了贫困境地。改革前不缴费,工作满三十年替代率高达90%,改革后高缴费,替代率反而降低到40%左右,来了个腰斩。李珍教授说,“目标替代率为60%左右,这一水平能保证必要的生活支出。如果低于这个水平,对于改革时已经进入退休和进入高龄的职工而言,退休金很难提供‘保基本’的水平,许多人将会陷入相对贫困。”事实上,替代率已从“保基本”的60%目标替代率大幅下降至40%左右,说明企退职工连保证必要的生活支出,维持起码的基本生活都发生了困难。请问养老保险改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难道不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而是降低这一水平吗?要使企业职工信任改革,支持改革,就应该分享改革成果,就必须立即纠正改革中的严重失误,通过大幅提高养老金水平改变企退职工遭受歧视和陷于贫困的状况。
七、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看,也必须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六千万企退职工和两亿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是否公平合理,他们的生存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甚至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因而,十一五规划提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能否及时妥善地解决好归还巨额社保历史欠账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源头。早在企业养老改革之初吴敬琏就提醒说:“对老职工的这笔养老保险欠账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然而列入十一五规划要缩小的养老金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由原来的一倍扩大到了三四倍。归还欠账,做实账户也至今久拖不决。这两个影响稳定的源头并未得到及时治理。广大企退职工深受退休双轨制和社保欠账之害,对这种歧视性的制度和做法表示强烈不满,进行了持续抗争。多年以来,企退职工因养老不公上访诉求接连不断,每年两会要求退休双轨制并轨的呼声稳居十大热点之首。奇怪的是,有关当局明知差距过大会影响稳定,却还要继续扩大这个差距。今年成都部分事业单位一次性人均增长额就达1500元以上,超过了当地企退职工人均养老金。成都政协委员呼吁:“这种情况对企业退休人员形成了较强烈的冲击,已酿成不稳定因素。建议缩小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维护社会的稳定。”而要缩小这个差距,在严控机关事业无度增加养老待遇的同时,就必须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
八、从落实党的执政为民理念,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角度看,也必须立即大幅提高企业养老金。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说:“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然而由于退休双轨制的存在,机关至今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实行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退休办法,个人不缴费,替代率却高达90%甚至100%以上,名义退休金外还发放名目繁多的津补贴,津补贴数额达到甚至超过名义退休金数额。与此相反,企业职工个人必须逐月缴纳高比例养老保险费,替代率反而低至40%左右,基本养老金外无任何其他补贴收入。于是形成企业机关养老待遇两重天。同类人员,同等贡献,机关退休收入超过企业三五倍。机关人员退休了还要随在职人员增加退休收入,替代率高达90%以上,实质上等于终生不退休。公务员的这种超国民养老待遇,明显不符合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对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了恶劣影响,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无异于在干群党群之间设置了一道厚厚的大墙。不知这些享受着月均五六千元以上高额退休待遇的人民“公仆”,如何面对企业中那些月均养老金仅一千多元的“主人”!要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也必须立即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缩小二者的差距。早一天解决,早一天挽回不良影响,党的优良传统和政府的威信早一天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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