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系分布图:迟志强 我要撕掉罪犯的标签(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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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志强 我要撕掉罪犯的标签(组图)http://news.QQ.com  2008年02月10日10:57   南方报业网—南方周末  蒯乐昊  评论1549条 第 1 2

他们俩兴奋地看着我:你不是电影明星吗?你怎么也进来了?他们两个人:一个的罪名是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因为强行搂抱女青年,判了4年。

迟志强(右)和宋晓英(左一)、陈冲(左二)等在一起。图 受访者提供

 

 

图/袁丹行

本刊记者 蒯乐昊 发自杭州

 

  迟志强把沙滩黄色的本田吉普车停在自家车库门前。这是杭州某度假村附近的连排别墅。他笑着过来了,见了姑娘,一律叫“妹妹”,见了男同胞,都是“兄弟”。他给妹妹倒咖啡,给兄弟拿香烟,听说其中一个来给他拍照的妹妹是浙江某影视公司的摄影师,他马上来了兴趣,问最近拍了些什么戏,戏里都有谁。

  妹妹报了一串名字,他听得很入神:认识,都认识,李幼斌嘛,我俩同岁,他出道比我晚,我俩好着呢。

  他接着打听李幼斌这部电视剧的片酬(“大概几百万吧。”),打听明年影视公司还有什么拍摄计划(“明年我们要拍《东方红》,在央视播。”),打听该影视公司老板的姓名和家乡……“你回去跟你们老总说,就说强哥祝贺他新戏拍摄成功,强哥现在也在杭州,以后看有没有机会合作。”

  他有戏瘾,兜兜转转,戒不掉。陈佩斯问他,“强子,拍了那么多戏,不腻啊?我是拍得够够的了,你还拍不够?”他笑,“够了,够了。”但是心里,夜深人静,老有一个声音跳出来,“不够,我不够!一个人的演艺生命  不该就这么完结。”毕竟,他是在最高点上戛然而止的。

  “我老吗?我看起来是不是很胖?”他坐在你对面,抚着自己略略松弛的两腮,有点焦虑地咨询你对他的感受。他的眉眼,依然有英俊的影子,但他毕竟是50岁了。常州有家影视公司找他出演电视剧,大约年后开拍,他演其中一个知青,因为形象跟不上,得找个年轻演员演他的青年期,他演回城后艰苦奋斗那一段。对他的角色来说,他稍微胖了点,他现在常常省略午餐,希望能迅速减掉20斤。

 

老大姐比我大10岁

  迟志强的名片颜色很鲜艳,名片下方印着一排电影胶片,每张胶片上都是他的脸,名片上的头衔是:“朋友:迟志强”。名片反过来:“长春电影制片厂”。

  这是他最在意的两个标签:长影厂,朋友。

  他生性和善,重情义,熟悉他的都知道,此人心软,软得不行。很小的时候,在外面看见要饭的,他跑回家,把锅上蒸的一屉馒头都端出去,“给你吃吧。”回家自己挨一顿揍——那是个吃食金贵的年代,自己家兄弟4个都吃不饱。班上的同学家境苦,他把自己的铅笔双手捧给人家,“送给你吧。”他妈妈从小给他起了个外号,“中央不是有领导人叫宋任穷吗,我看你是‘送人穷’!”

  到现在,“送人穷”脾气没改,歌舞团里的小年轻打麻将,输了1万,垂头丧气,他把人叫过来,训一通,“你自己一个月就800工资,你有什么资格打那么大的?”训完了,心软,“算了算了,这钱强哥给你拿上吧,下次不许赌了。”迟志强拿了1万5千块,小青年领受了,诺诺而去。

  团里两个跳舞的小姑娘一起汇款回家,其中一个的钱寄丢了,急得直哭,他又心软,“别哭了,丢了多少?强哥给你们补上!两个人都给!”一人给1000。周围人知道他这习惯,有难都愿意跟他诉。“在一起工作,我总觉得我挣的比别人多,能帮得上的就帮点。有结婚等用钱的,给!家里有啥难处的,给!好家伙,就最近这4个月下来,给了好几万。”

  “送人穷”自己每月在外面连唱若干场演唱会,可得收入10来万,但是,不够他手这么宽地撒。太太也没少跟他生气,但是他照旧,谁让他是“朋友”,是“强哥”呢,他得有个当哥的样子。

  第一次“流氓罪”,说到底,起因也是为朋友。那时,他才24岁,已经大红大紫。

  《创业》完了我就一发不可收拾,紧接着拍《锁龙湖》、《暗礁》、《希望》、《最后八个人》、《济南战役》、《响铃公主》、《小字辈》、《彩桥》、《顾此失彼》、《浅影》、《夕照街》,电影院每个月都有我的戏,《大众电影》上月月有我。《夕照街》拍完了,82年去南京电影制片厂,拍《月到中秋》。当时我跟外界都不接触,很少外出,因为名气非常非常大了,走到哪里,人们都认识你,那时候人淳朴,也没签名合影这一说,就是围着你,跟着你,看你,看猴一样,指指点点,“看,电影明星,迟志强!”

  有一个事件导致了我后来一生的转变,刘晓庆、张连文(《艳阳天》中萧长春的扮演者)、赵联……都是特别好的朋友,来南京演出,我特高兴,弄了两瓶茅台大家一起聚聚,他们演出结束要走的时候,跟我说,“小迟,找几台车,送送。”他们人多,有去机场的,有去车站的。那时候没私车,我上哪给他们整车去啊?可是我这人又热情,重朋友,就一口答应了。

  我找到当时给我开车的司机,他是省委小车队的。可是光他一辆车不够,他说,肯定有人愿意送,我介绍你认识一个朋友,南京军区领导的女儿。就这样,我认识了比我大10岁的老大姐。

  老大姐30多岁,是个营职军医,大高个,很帅气。一说这事,她说哎呀,就想跟刘晓庆见面拍个照片,能见上么?我说没问题,马上带着她和她妹妹去见,这可把她高兴坏了。回来就落实了一辆红旗轿车,一辆上海轿车,两辆面包车,浩浩荡荡,气气派派,把人送走了。

  我特别感谢老大姐,要请她吃饭,老大姐也很豪爽,说不用客气,认识你迟志强,很荣幸!大姐请你!拉着我和司机到她家吃饭,我们3个人,喝了一整瓶洋河大曲。

  我是个特别不能喝酒的人,但是逞强,也是为了表达谢意。人家请咱们吃饭,虽然咱们是演员,但人家也是大军区首长的女儿啊,这就喝多了。老大姐是离过婚的人,家里就她一个,看我喝得也实在是走不了,就不让走,非留我住她家。她把我扶到她的房间,我只记得司机朝我挤眉弄眼半天,他先走了。我也没多想,眯眯瞪瞪就睡着了。谁知道没多久,老大姐钻我被窝里了。

 

那一个星期发生了什么

  许多年过去了,迟志强与老大姐再没见过面,他一直羞于告诉她,那一次,是他的第一次。他当时开不了口,因为“说起来太丢人了”。关于老大姐,他后来知道的只是,在他以流氓罪判刑以后,老大姐也被军事法庭审判,同样判流氓罪,服刑1年。

  说句心里话,我心里又新鲜又渴望,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又在醉中,一开始完全不得要领,只觉得怎么那么难受,她就捶我,后来还给我热了杯牛奶,安慰我。

  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我跟老大姐就拉近距离了。她们有一伙人经常在一起跳舞,都是军区、省委、市委的高干子女。那时候的风气还不允许跳舞,但他们经常跳,贴面舞,今天他家明天你家,到了就说:“跳舞吧。”音乐一放,窗帘一拉,邓丽君的《甜蜜蜜》就飘了出来,就跳上了。后来我听说邻居的举报里把我们说得很难听,说我们借跳舞群居、一大堆男男女女拉着窗帘,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跳光屁股舞等等。但我可以发誓,我们只是跳跳贴面舞,千真万确。

  跳舞的时候,有一个姑娘,姑且叫她小C吧,比我小一点,也是部队领导的女儿,她一直跟我说,没想到能跟电影明星一起跳舞。两支舞跳完,她借贴面在我耳朵边说:明天上我们家去吧,我家没人,就我自己。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当时听到后面这句潜台词的感受,我的心突突突突在胸腔里狂跳不止,随时就要跳出来。在跟老大姐发生过那一次以后,我已经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了,我知道这一去大概会发生什么事,心里又渴望又害怕,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第二天早早醒了,我坐立不安,盼着约定的中午时间赶紧到来。

  背着剧组所有的人,我像特务一样,来到我们约定的鸡鸣寺附近的公交车站,她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一见面,她把我的手一拽,三拐两拐就到了她家,一路上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我紧张得连她家是什么样的房子都不记得了,她的紧张程度也不亚于我,两只攥在一起的手,都在发抖。

  门一开,一进房,她就把我抱住了,当然,我也抱住了她。我不知道我们后来是怎么滚到床上去的。我现在回忆起当时,没有幸福,全是紧张,脑中一片空白,当时有什么过程完全回忆不起来,感觉非常快,完了以后就像不认识一样,非常不好意思。我不敢看她了,就要走,就是一个字:走。

  “不行,不能走,我给你做饭吃。”她抱着我。

  我心里特别难受,特别别扭,我们之间也只有那一次。我像逃跑一样走了。我现在开始懂得男人,过去了,后悔了,不敢面对,只能逃跑,我又不能跟她谈恋爱,又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她哭,不让我走,她是真喜欢我。最后她放我走了,要我晚上再去跳舞,我答应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就是不敢跟她跳,不敢瞧她的眼睛,紧张,尴尬,好像怕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有什么事一样。

  迟志强跟这些高干子弟在一起混了一个星期,老大姐和小C,都发生在这一个星期里。他后来管这一个星期叫“黑色星期”。为了这一星期,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隐隐有点谴责自己,但也对这种上层的生活感到羡慕和向往,那是一个新生事物不断进驻、但周围环境依然保守的年代:交际舞、邓丽君、红旗车……这些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可以够到的东西,当时的社会意识中,交际舞就是耍流氓,邓丽君是靡靡之音,但是对一颗青年的心来说,他又分明感受到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那种自由而新潮的愉悦。

  你问我,撇开这一个星期不谈,其他时间我是个风流的人吗?我不风流。我挺朴实,比较善良,但我在感情上不太把握得住自己,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不懂得坚定地拒绝。另外特定年龄段,生理上确实也有一些刺激和需求。我内心有很绵软的地方,会随波逐流,我到了某个场合,就会顺应这个场合,让自己置身其中。

  这个星期里头,还有一次,我们3个男青年一块儿,开着红旗轿车,到紫金山,一人带一个姑娘,都是跳舞时认识的舞伴,牵着手,抱上车,在红旗轿车里,一人腿上坐一个。不过是坐了一下大腿——这就是后来报纸渲染成的“聚众淫乱”。

  因为用车,跟这些人在一起“鬼混”了一个星期,可是我有工作,我要拍戏,我很快就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们拍戏是半封闭的,比较严格,甚至是半军事化的。那是什么年代?那时候谈恋爱要向单位打报告,组织不同意,就不许谈恋爱,不到22岁也不许谈恋爱。

  这个星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惊喜,我感觉自己有了一点幸福,又有点恐慌,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说:“赶快停止,不要往下发展。”得到了,就行了,就像我们现在说的,有点艳遇。所以,这个星期结束以后,我就再也不去了。又过了一个多月,戏拍完了,我离开了南京。

 

强行搂抱叫猥亵 男女跳舞叫流氓

  迟志强刚进长影厂时拍的第一部片子,第一次出外景是在河北涉县,这是他“涉”足影坛的起点,最后他被捕时,也正在河北出外景,这一次,是完县。他再三强调:“完蛋”的“完”!

  当时正值1983年的全国“严打”,电影演员迟志强从来没想过严打会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一天,拍戏之余,他正和同事在宾馆房间打牌,完县当地协助他们拍戏的派出所干警来敲门,平时和蔼客气的干警,此时完全换了一种态度。

  因为跟这个警察平时很熟悉的,我还开玩笑,咋了?谁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说,你出来一趟。

  我还没出门,就这么一探头: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齐刷刷的蓝制服红领章一大排!这是干什么?我脑子一下子闪现到南京。果然,干警告诉我,他们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拘捕迟志强。

  当天就把我投到完县看守所:一个小土房子,里面已经关了两个人,地上都是草,一个戴着手铐,另一个在地下坐着,到处都是臭烘烘的。我从那么高档的宾馆,一下子就被投到这里。他们俩一看见我很兴奋:迟志强!你不是迟志强吗?你怎么进来啦?!你都可以想到我当时多丢人。我再一问,这两个人:一个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叫猥亵,判了4年。

  说句心里话,把我跟这样的人关在一起,我都恶心,可是一想,我还不如他们呢,他们还没跟女的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呢就这样了,那我还不得死罪枪毙啊?你别笑,那时候男女关系问题太高压了,而且你不知道严打那会儿,天天枪毙人,那都是我们亲眼看见的:用枪指着,一大排胸前的牌子,什么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流氓犯,死刑!立即执行!大叉子嚓嚓一划!

  那时候,我心里真没底。不像现在,人都有法律意识了,要是犯罪,你得有侵犯的客体,我侵犯了谁呢?她主动,你愿意,两厢情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词今天全懂了,可当时哪有啊?完县的警察也不知道我具体是犯了什么事,问我,我能好意思说吗?我就说,打架吧。我怎么好启齿跟人谈男女关系!

  公安对我挺好,回宾馆拿来了我的牙刷,把宾馆的被子褥子也带来了,铺在地上,那两个囚犯都看傻了,没见过待遇这么特殊的犯人吧。不一会,送进来一大桶地瓜煮稀饭,是我们3个人的。两个囚犯马上跳下来吃,我却一口都咽不下,最后他俩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一颗烟,就伸在小铁窗边抽着,就这么熬了两天。

  第三天,南京来人了,持枪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还带着铐。这一路上你哥哥我丢人丢大了!众目睽睽,都认识我啊!武警还说,我们从来没押解过名人,这次算见识了。到天津上火车,他们3个武警把钱给弄丢了,最后还是我出面。我跟车长说,我们出差,钱丢了。车长一看:迟志强!赶快安排卧铺,4个人的火车票都不要钱。就这样,他们才给我解了手铐。到了南京,一下火车,马上铐上,推进警车,呜啦呜啦把我带走了。

  后来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我们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问到跳舞的还有谁,大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第一个准说迟志强,我成了领头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说,你要主动交代,要是等别人说了,你就被动了。前几天你爸爸来了,你不讲实话你能对得起你爸爸?我也老实,心想着坦白从宽,说得一干二净,全交待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又过了若干天,《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谎称是公安局的上级来了解情况。我听说是上级,心想就怎么贬自己怎么说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检讨和严厉的自我批判: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享乐,向往奢华的生活……没想到我这汇报思想、狠斗私字一闪念,到了记者手里,全变成了我的罪行。

  报纸出来,大标题“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写我如何把姑娘们带到红旗车中,集体淫乱,轮奸、强奸。报道一出,举国哗然: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

  文章出来以前,公安局给我单位打电话,迟志强这个案件没受害者,顶多就是生活作风不好,让厂子接出去教育。我们厂保卫处处长刘世荣,《英雄儿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往这赶,当时长春到南京要两天,就这么巧,就他们来接我出去的途中,新闻报道出来了,短短一天的时间,全国各地多少个电话打到南京公安局:像迟志强这样的败类、退化分子,这样肮脏的人,还留着干什么?我们在等待公审枪毙!这样的电话,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公安局对我们单位的人说:现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还是我们厂长水平高,他给公安打电话:“你们既然已经决定要放人,就说明事情不严重,怎么能受舆论的左右呢?”对方的回答是,不行,现在政法委很为难:迟志强暂时不能放。后来又追加了一条:迟志强红案(红旗轿车案)按流氓罪处理,要不然全国人民不答应。

  所以,我们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论处,红旗轿车里那些女孩子也无一幸免。小C判得比我还重,她判了5年。我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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