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切让发型怎么留:CE标志简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27:33
什么是CE?
CE是由欧盟执行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法规,限定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欧洲市场的基本销售条件,强制要求欧市上所有的产品均须标贴CE-标志。贴有CE 标志的产品可以在欧盟国家中自由流通。
目前,根据不同的产品,欧盟共颁布了二十五条技术指令,分别为:简单压力容器、玩具、建筑产品、电磁兼容、机械、个人防护设备、非自动称量仪器、可移植医疗器械、普通医疗器械、燃气炉具、无线电及电信终端设备、锅炉、民用爆破器材、低电压、通讯卫星地面站、升降设备、使用爆炸性气体的设备、娱乐用船只、非简单压力容器、载人的索道装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航海设备、由液体或气体燃料燃烧的新型热水锅炉、跨欧公共高速列车系统、家用电冰箱或电冷柜及组合节能性能,产品必须满足所涉及的所有指令要求。2003年欧盟新颁布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对相关的产品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电器-机械相关的指令如下:
低电压指令(LVD)               73/23/EEC
EMC指令                    89/336/EEC
音频和电通讯终端设备(R&TTE)指令       1999/5/EC
产品通用安全指令(GPS D)           2001/95/EC
产品通用安全指令是对生产商、产品发行人一个通用要求,以确保产品安全及保持安全。
2005年8月13日之后强制实施
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WEEE)            2002/96/EC
006年7月1日后强制实施
限制使用电气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  2002/95/EC
CE标志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制造商需要做一个一致性声明,此声明包括:
制造商公司名称和地址
在欧洲的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包括任何识别数字
产品具体符合的指令列表
2) 制造商需要编写一份技术文件来支持其声明, 文件包括:
产品设计图包括说明书和电路图
对产品的描述以及产品用途
曾经进行过的检测,包括检测机构及依据的标准
3) 制造商可以在下列地方使用CE标志:
产品
包装上
用户手册或指南上
担保书上
4) 在欧洲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手里必须有一份技术文件的复印件,以确保欧盟相关机构在必要的时候得到它。
CE宣告后的责任风险和减降方法?
贴有CE-标志销往欧洲的产品将面临:
1. 被市场监督机构查核与CE要求不符的风险;
2. 被消费者协会或该保护团体指挥的风险;
3. 出于竞争而被同行指控的风险,产品的生产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对于被查证核实的擅自行销者,处罚从重。
减降风险包括:
降低被稽查指控的风险,以及,受稽核指控后能及时提供充分有力的无过失证明,从而减免经济损失。
减降风险最佳途径:
提请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进行样品检测和质保体系审核,以获取市场监查机构的信任度,并能预防出现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在有诉讼的情况下,成为有力的技术佐证。
什么是CE Marking(CE标示)
CE Marking(CE标示)是产品进入欧盟境内销售的通行证。欧盟为了保障其会员国内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陆续订出了许多安全指令,规定出许多需要粘贴CE标志的产品,如机械、低电压电气产品、电磁兼容性产品等。有些产品更强制规定须由核可之验证机构执行验证,取得证明后一律贴上CE标志,始得于欧盟各国销售。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瑞士除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标志适用于哪些产品?何时开始实施?
截止1997年12月,欧共体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如下,现将适用产品、指令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分别列表:
名称
指令编号
生效期
简单压力容器
87/404/EEC
1992年7月1日
玩具
88/378/EEC
1990年1月1日
建筑用品
89/106/EEC
1991年6月27日
电磁兼容
89/336/EEC
1995年12月31日
机器
98/37/EC
1994年12月31日
个人防护设备
89/686/EEC
1995年7月1日
非自动衡器
90/384/EEC
1993年1月1日
主动性植入式医疗器械
90/385/EEC
1994年12月31日
燃气器具
90/386/EEC
1995年12月31日
锅炉
92/42/EEC
1998年1月1日
爆破性产品
93/15/EEC
2003年1月1日
通用医疗器械
93/42/EEC
1998年6月15日
低压电气安全
93/68/EEC
1997年1月1日
爆破环境使用的设备
94/9/EC
2003年6月30日
水上运动船只
94/25/EC
1998年6月16日
升降设备
95/16/EC
1999年7月1日
家用制冷器具
96/57/EC
1999年9月3日
承压设备
97/23/EC
2002年5月29日
通信设备
98/13/EEC
92年11月6日/95年5月1日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98/79/EC
2003年12月7日
无线电、电信终端设备
99/5/EC
2000年4月8日
空中索道
2000/9/EC
2002年5月3日
环境噪音设备
2000/14/EC
2002年1月30日
荧光灯镇流器
2000/55/EC
2000年10月8日
CE认证流程
一、咨询
您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方式,向我们提出初步的申请意向(如:哪几类产品、申请何种认证、具体的型号及规格、产品样本及描述等)。
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的大致情况,向你建议最佳的认证方案,提出测试前的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要求,并初步估算相关的费用。同时,我们会向您提供《申请书》、《代理授权通知书》等文件以备填写。
二、申请
请您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代理授权通知书》返回我司,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
我们将在收到上述的文件及资料后,正式受理申请并确立项目号,同时拟定《认证代理委托协议》(双方缔结的认证业务条约,以明确相互的责任及义务,一式两份)。
三、签约
请您将签字盖章的上述《协议》返回我司,并按《协议》条款支付相关费用;
我们将在收到签字盖章的《协议》和有关付款凭证后,指定项目工程师负责此项目,并选择与合适的实验室和工程师联系。
四、技术支持(可选择)
应您的要求,我们的项目工程师会向您讲解与您的产品相关的标准及安全要求;安排摸底测试和结构预检;将中文资料译成英文等。
上述技术支持的费用水平将根据具体的工作量来确定。
五、送检准备
我们的项目工程师会及时反馈同认证机构的联系的进展情况,并通知您测试或重复测试的样品要求和确切费用,以及认证机构要求签署的一系列文件(如认证机构的申请表、结构参数表、跟踪服务协议等)。
请您按要求准备好样品、文件资料、测试费用,并送交我们的项目工程师。
六、送检
我们的项目工程师会将您提供的样品、资料、费用一并提交到相应的认证机构或实验室,并及时地跟踪认证项目的进展情况、反馈测试信息,直至该项目结束。
七、重复测试
如果测试出现不合格项,您可以进行样品整改,再次送样,重复测试;也可以取消项目,在成熟时再提出申请。
我们的工程师将给出整改意见,并协助您进行样品整改。
八、首次工厂检查或发证前检验
项目开始后,会有认证机构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来您工厂进行首次工厂检查或发证前检验(CE认证除外),以考察工厂的测试和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通过该项检查检查,也是您取得授权或证书的必要条件。
我们的项目工程师可以协助您进行有关的准备工作。
九、后续服务(可选择)
在认证结束以后,我们可以根据您的不同的要求提供一系列的年度服务,如:购买标签及黄卡、来往函件及资料的翻译、代付费用、更换修改页、申请变更等。(具体可参见《年度服务操作办法》)。
CE符合程序
依据符合模式的系统,多数的指令允许制造商及其代表选择一个或组合模式,以示符合指令要求。一般言而言,有三种符合途径。
1、自我宣告
适用于没有强制要求验证的产品,自我宣告需根据所适用的指令与调和标准,由制造商或验证机构作产品评估。此外,自我宣告需包刮符合申报书的准备和附加CE标示。
2、验证
a) 强制性验证(EC型式验证)大部分的产品和机械并不需要强制性验证;不过有些特定的产品需有欧盟验证
机构所核发的验证证书;另有一些特定产品,如机械和医疗产品,则需有EC型式验证证明。
b) 自愿性验证(型式验证、测试标志)制造商往往委托欧盟验证机构,进行测试和验证,以证明符合市场需
要,且在产品责任上提供正面的、事实的证明,再者拥有技术档案资料的精确,与测试报告的确认,也
于产品行销是有利。自发性验证也是需要制造商准备符合申报书和附加CE标示。
3、技术文件
所有符合模式都需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的内容:
·符合声明书(及/或受管制产品的验证证书);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与产品辨识;
·欧洲地区代理商的姓名与地址;
·列出所遵循的调和标准,和/或满足基本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措施·产品说明(型号、产品名称等);
·操作手册;
·产品的全部计划;
·测试报告;
·设计细节、操作描述、零组件清单、测试理论基础、电路图,含所有为满足健康与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必要项目。
制造商或欧盟代表全权负责技术文件和符合声明的正确性。制造商必须实施内部作业,以确保产品维持其符合性。技术文件在最后一批产品制造之后,在一个区域内市少应保留十年,以备检核。
CB的概念
IECEE CB体系是电工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互认的第一个真正的国际体系。各个国家的国家认证机构(NCB)之间形成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国家认证。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如果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国家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他成员公布。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CB的一些术语
IECEE表示“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CB体系的正式名称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I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CB体系的缩写名称意思是“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认证机构体系”。
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向电工产品颁发国家范围内认可的合格证书的认证机构。要成为CB体系的成员,NCB的内部质量系统和技术能力必须达到特定的要求。一个NCB按其资格可以分为认可NCB或者发证/认可NCB。
认可NCB
一个NCB认可其它发证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并以此作为在特定的产品领域和标准范围内颁发其自己的国家证书和标志的依据。
认可NCB不自动具有颁发CB测试证书的权力。
发证/认可NCB
发证NCB除了行使认可NCB的职能外,有权在其登记的标准范围内颁发CB测试证书。发证/认可NCB的认可范围可以大于其发证范围。发证和认可范围都公布在网站上相关的“范围”区域内。
CB实验室(CBTL)是CB体系接受的实验室,它在特定NCB的责任之下对一个或多个产品类别进行测试并颁发CB测试报告。CB实验室可以在CB体系中与不同的NCB联合,但是当它与多个NCB合作时,对于某个确定的产品类别(例如OFF)的测试,只能与一个NCB合作进行。
CB体系的范围
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目前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申请CB证书
关于CB测试证书的申请,应注意以下几点:
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覆盖该产品范围的“发证/认可”NCB。
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权,代表制造商的实体。
申请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国家中生产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工厂。
位于没有IECEE成员机构的国家内的申请人/制造商/工厂需要为每份CB测试证书支付额外的费用,150瑞士法郎,以补偿体系的运行成本。这一费用由受理CB测试证书申请的NCB收取,并将打入IECEE的账户内。
申请人可以要求NCB根据产品销往国的国家差异测试产品。
制造商要获得目标市场的产品认证包含以下程序:
⑴ 向目标国家的NCB提交的申请;
⑵ CB测试证书;
⑶ CB测试报告(可以包括国家差异);
当目标市场的NCB要求时,向其提供产品样品。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最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经覆盖了国家差异。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
CB测试证书是由授权的NCB颁发的正式的CB体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测试的产品样品被认定符合现行要求。CB测试证书不应该用于广告,但是允许将已有的CB证书作为参考资料。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清单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报告只有在与CB测试证书一起提供时才有效。
如果一个NCB有必要的测试设备和技术能力,它就可以依据其他国家的国家差异测试和评估产品。这些额外的测试作为附件附在CB测试报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认可NCB的认可。
国家差异
国家差异是某个国家的标准与相应的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别。所有加入CB体系国家的国家差异都提交给IECEE秘书处,并发布在CB公报上。
CB体系的组织结构
CB体系由认证管理委员会(CMC)进行管理,并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委员会 (CAB) 汇报。CAB批准CMC关于改变CB体系原则、官员任命、财务和IECEE政策方面的建议。CMC的职责是根据CB体系的原则来运行、发展和改进CB体系,决定接受、拒绝和中止成员资格,决定CB体系新的产品类别和标准。
CMC的成员由来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包括NCB代表、CMC执行人员(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主席和秘书,IEC顾问委员会(例如ACOS)、安全顾问委员会的代表,IEC的秘书长。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由来自NCB和CB实验室的代表组成。CTL负责处理测试程序,并解释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设备以及比对测试。它的主要目标是增强技术可信度和一致性,这是在CB体系内互认试验结果所需要的。
规则和程序
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发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⑴ IECEE 01 (IECEE的基本规则和程序);
⑵ IECEE 02(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
IECEE 01描述了IECEE的组织、成员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CMC)、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申诉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及其官员的职能和责任,以及IECEE的全面管理。
IECEE 02描述了CB体系的作用,承认NCB和CB实验室的标准和扩大其范围的依据,颁发和处理CB测试证书的程序,以及使用制造商测试设施的要求。
CB公报
CB公报提供了关于CB体系的基本信息,也是CB体系使用者的主要工具。IECEE秘书处定期发布CB公报。公报包含以下信息:
⑴ CB体系内使用的标准;
⑵ 前一年颁发的CB测试证书的统计;
⑶ 成员NCB的信息,包括它们颁发/认可CB证书的产品类别和标准;
⑷ 每一成员国家关于每一标准的国家差异;
⑸ IEC标准要求的测试设备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以前在CB公报上发布的一些信息现在可以在CB体系的网站(http://www.iecee.org/)上得到。
CB体系给制造商带来的利益
CB体系可以给那些将产品出口到CB体系成员国的制造商带来利益。
这些制造商可以:
⑴ 选择一个合适的NCB进行合作;
⑵ 所有的产品测试都由同一个NCB做,包括目标市场国家差异的测试;
⑶ 使用NCB颁发的CB测试报告和证书,并通过其它国家的成员NCB来得到其它国家的国家认证。
尽管认可CB证书的国家会要求制造商提交申请,也可能要求提交样品,但通常不需要额外的测试,或者只有少量测试,申请的处理过程大部分是一些管理工作。所以这些基于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的认证申请会比其他的认证申请得到优先处理,并减少申请周期和申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