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试用期自我评价: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18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2:46:26
发布日期: 2011-08-09
目   录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淮安市精心打造“12345”工资协商推进工程
●盐城市着力抓好五个突破 提高工资协商质量
●泰州市海陵区成立镇街、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7月4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调整了国家三方会议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修订了国家三方会议制度;对各地和有关系统推荐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情况进行了审议;专题研究了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实施“彩虹计划”工作。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主持会议并做小结。
调整后的国家三方会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三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为成员单位,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作为企业方代表。增加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为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调整后的国家三方会议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国家三方将共同指导推动各地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继续加强对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双方主体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三方职能优势,不断推动“两个专项计划”取得实效。
杨志明在会议总结时表示,当前我国既处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遇期,又处在劳动关系矛盾的凸显期,做好劳动关系工作,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今年要集中力量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他强调,全国工商联参与国家三方会议加强了国家三方会议力量,拓宽了三方协商合作范围。三方要相互理解、信任、包容、支持,充分发挥国家三方会议的引领作用,以县市为重点推进加强三方机制自身建设,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合力。
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参加会议。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淮安市精心打造“12345”工资协商推进工程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淮安市政府今年精心打造“12345”工资协商推进工程。近期,淮安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文件,要求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把惠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市政府推进工资协商的“12345”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明确提出“12345”工程新目标。即:到2013年底,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市1000家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示范带头作用;市、县(区)两级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200名;选择300家企业设立工资集体协商采集点;要针对外商投资、港澳台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覆盖面不宽、作用不明显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力争三年内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达到4000家,50万职工实现5年收入倍增目标。今年初,市政府为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还将这一“工程”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二是确立推进工资协商的新重点。把已建工会、职工原来100人以上下移为50人以上企业普遍开展工资协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抓住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这个中心,同时把50人以下的小企业通过实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以覆盖;选择部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今年工资协商工作的突破口。
三是推出工资协商新举措。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全市工资协商电子信息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把工资协商工作做细、做实。健全常态化的协商要约制度。在每年开展“春季要约”的基础上,开展“秋季要约”、“冬季要约”行动,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代表职工行使要约权,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努力提高要约质量。同时要真正做到集中要约和动态要约相结合,企业要约和“上代下”要约相衔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工资协商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各级地方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信委(企联)、工商联要积极引导基层企业及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对不响应要约的企业,上级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依法协调处理。建立“特别提示函”制度。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上级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企业发出提示函进行特别提醒,其核心是提醒企业积极启动要约程序。对于企业不回复工会工资协商要约或虽有回复但拒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上级工会应当向其发出“整改建议书”,仍置之不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对逾期不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给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罚。切实加强培训,搞好专业服务。市总工会独立和市县(区)总工会联合组织工资协商指导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协商技能;对开展工资协商有困难的区域、行业、企业,委派指导员履行民主程序后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或协商顾问,直接参与或指导开展工资协商。同时组织工资协商指导员对重点企业开展工资协商进行会诊式的工作指导,为提高工资协商质量和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智力服务。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落实市政府年度目标来考核,纳入劳动保障年检与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星级企业创建的重要内容,对于不积极“推进”和不开展工资协商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参与“评优选模”。市、县(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工资协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工作统筹、资源整合、制度互补、功能叠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
盐城市着力抓好五个突破 提高工资协商质量
盐城市总工会针对市区和县(市、区)规模大、企业多、园区散的实际,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着力抓好“五个突破”,在提高协商质量上狠下功夫,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增强工资集体协商法律观念上求突破。首先,成立组织抓普法。市、县(市、区)、乡镇、社区、企业五级分别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因企制宜,加强普法辅导,统一编印《盐城市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盐城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等辅导材料,下发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和企业工会,形成了上下联通、纵横贯通、左右互通的工资集体协商普法网络,全市共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宣传站(点)90多个,聘请专家指导组成员和指导员、谈判员150多名,使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宣传走进百镇千企。其次,利用企业文化抓教育,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文化资源和企业精神,组织全市工会主席参观学习交流,展示企业文化资源,开展企业文化和工资集体协商征文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两个普遍”宣传活动,让行政方和广大职工在企业文化的氛围中接受工资集体协商教育,加深企业负责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增强职工的维权观念。再次,结合“两普一创”活动抓落实。今年,市总工会在“两个普遍”工作中,坚持同步抓,一起上,超前做好“十早”,使“两个普遍”工作及早落到了实处,达到了真实、准确、可靠的要求。
二是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上求突破。市总针对所属工委、工会的不同特点,积极创新协商形式,整合协商资源,狠抓“五个延伸”,即,国企向民企延伸、非公向外企延伸、工业园区向开发区延伸、规定动作向自选动作延伸、低层次向高层次延伸,走出了一条工资集体协商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6000多家,占90 %以上。
三是在加强工会会员动态管理上求突破。针对目前企业工会会员大流量、多流向的新情况,为了加强对流动工会会员的有效管理,市总工会率先成立全省首家“流动工会会员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成立了“流动工会会员管理服务站”,全市实行统一制定管理规定、统一组织调查摸底、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跟踪维权,采取“群体外出指定管理”、“单个外出委托管理”、“双向外出结对管理”等办法,使工会会员无论流动到那个企业,工会组织都能及时掌握会员信息,确保会员流动不失控,管理不断线。
四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总工会始终把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和指导员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调查筛选,整合技术指导资源,确保专家指导组、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结合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制定了《“两个普遍”考核实施意见》、《百分考核细则》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协商演练,把对谈判技巧的培训贯穿于演练全过程,收到了实际、适用的效果。
五是在提升专业队伍整体素质上求突破。针对工资集体协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状况,市总工会因人制宜,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在科学安排、大胆创新的基础上,在“三加强、三提高”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科学协商的水平;二是加强辅导,不断提高专业谈判技能;三是加强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较好地提升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市建会率达10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达90%以上。在最近江苏省总工会召开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盐城市总工会作了经验介绍。
(供稿单位:盐城市总工会)
泰州市海陵区成立镇街、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
为切实加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强化组织和机构建设,建立长效管理体系,及时掌握情况,促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企业延伸。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最近发文要求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都要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此更好地推进全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良好发展。
镇街、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工业的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兼任;副主席由劳动保障所所长、工会副主席、管理企业科室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劳动保障所、工会(劳调会)、管理企业科室的工作人员兼任。镇街、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职责是:研究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薪酬待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问题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报并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以及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推进区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工作的开展;参与对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和集体合同履行争议的调查,并提出钝化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各类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双方代表职能,使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更好地代表职工和企业参加三方会议;指导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功能,积极推行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的平等协商,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供稿单位: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