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留守儿童计划书: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7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44:08
发布日期: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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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总工会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试行办法
●泰州市总工会开展“123”工程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律工作
●淮安市连续四年开展和谐创建成效显著
●泰州市开展劳务派遣企业集中建会行动
●白下区五部门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
苏州市总工会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试行办法
苏州市总工会近日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试行办法。办法明确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市总工会统一确认,各级工会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或被企业工会邀请作为外聘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同时,明确了指导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职责。办法要求指导员按行政辖区分别聘任,统一在市总工会建档备案,实行培训注册登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总工会的业务培训,培训后持证上岗,并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和奖励。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
泰州市总工会开展“123”工程 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律工作
日前,泰州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律工作“123”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律工作做出部署。意见要求基层单位“从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普法宣传、信访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六个方面,申报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分别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0家,市级示范单位20家,各市区分别创建示范单位30家,争取用三年时间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先进群体,夯实工会民主管理法律工作基础。《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的同时,严格设定了民主管理、法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内容,规定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先进行初步筛选,按20%差额确定最后参选单位,最后由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考核,按量化分数由高到低确定示范单位。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
淮安市连续四年开展和谐创建成效显著
淮安市政府近日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获得201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星级企业和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据悉,这一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共有21家企业获得五星级和谐劳动关系称号,123家企业获得四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285家企业获得三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同时还有近1000家企业分获二星、一星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
据了解,该市是从2007年以来,按照“以企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职工稳定推动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整合活动资源,深化创建内涵,拓展活动范围,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将创建内容由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到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三位一体”的全面和谐,并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创建工作内容。经过四年的实践探索,全市共有近3000家企业参与各级创建。初步形成了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具有淮安特色的和谐企业创建模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淮安市委书记刘永忠先后两次对深化创建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出这是一项富有创新性的工作,是和谐淮安 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创建活动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严格考核,形成推进有目标、落实有责任、考核有奖惩的生动局面。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贸、安监、环保、税务、工商等14个部门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检查督导、评比表彰等职责,四年来,市创建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达12次。各地也普遍建立完善党政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及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牵头、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创建活动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星级企业”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促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集聚,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提升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创建活动成为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近三年来,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新增参保18.72万人、14.7万人、6.92万人和7.38万人。2007年以来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分别为16.1%、17.4%和19.6%。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跃上了新台阶,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创建活动成为促进劳资和谐的有效载体。据统计,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近90%,其中参创企业签订率95%以上,比2007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劳动争议发生率同比下降37%,职工因劳动争议引发的信访下降了24%,三星级以上企业职工对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综合满意率达93.6%。
(供稿单位:淮安市总工会)
泰州市开展劳务派遣企业集中建会行动
日前,泰州市总工会发出通知,明确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企业集中建会行动,推动劳务派遣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确保到9月底全市所有符合建会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实现全覆盖。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要切实加强劳务派遣企业建会工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集中行动。各市(区)总工会要认真对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全市劳务派遣企业清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到劳务派遣企业,开展拉网式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劳务派遣企业经营状况、用工情况、建会情况,对尚未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企业要查明未建会原因,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无漏查。要针对劳务派遣企业不同经营状况和用工形式,加强分类指导,对已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企业,确保把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企业,要提出限期组建工会的要求,上门宣传、释疑解惑、依法组建;对一些长期拒不组建工会的劳务派遣企业,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依托党政力量巧借外力,努力取得突破。同时明确将劳务派遣企业建会工作纳入今年工会组建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区)的集中行动进行抽查和指导。
(供稿单位:泰州市总工会)
白下区五部门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
3月28日,南京市白下区总工会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发改局、工商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施行。其中规定,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始终保持动态100%,独立建立工会的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始终保持动态95%以上。2011年,全区企业工会组织动态建会率达81%,职工入会率达86%以上;2012年,全区企业工会组织动态建会率达86%,职工入会率达91%以上;2013年,全区企业工会组织动态建会率达91%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3%以上。2011年,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数要达到各类已建立工会企业数的86%;2012年,达91%以上;2013年,达93%以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所覆盖企业的履约协议签订率达100%。工资集体合同规范率应始终保持83%以上,履约率保持96%以上。
“意见”要求,查清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的真实情况,做到对未建的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的原因清、拟建的时间和措施清。不断消灭空白点,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会组建率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职工入会率。同时,强调要把“党工共建”和“两个普遍”的重点放在三个方面:私营企业、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为重点的非公有制企业,以物流商贸、物业管理等为重点的人员密集服务行业和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新经济组织,劳务派遣公司和小型企业较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和创意园区,楼宇、大市场。特别是对未建立工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按照“先服务指导、后建会建制、再完善规范”的要求,督促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实现“两个普遍”。
“意见”提出,区委组织部和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联合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重点破解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建党组织难、建工会难、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难的问题。每年三四五三个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每年六七八三个月进行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百日集中行动”,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通过建立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深入推广典型经验,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意见”明确,区委组织部将以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目标,不断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打造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区总工会将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最大限度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强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指导;认真做好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的日常性工作,推进民主管理体系化建设,为推进“两个普遍”提供良好的条件。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对不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主动进行教育引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有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拒不履行集体协商的将及时依法查处,做好集体合同和专项合同的审查工作,并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年检的重点内容。
据悉,今年内白下区拟新建立独立基层工会90家,新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覆盖的企业515家,新发展会员9000人;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93家,新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的企业545家。
(供稿单位:白下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