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 8700k最新消息: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3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3:27:37
发布日期: 2010-01-26
【编者按: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需求不断扩大。日前,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8部委共同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涉及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和工会组织建设等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2009年11月,南通市劳动保障局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摘要如下。】
南通市率先开展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调查
本次调查共调查家庭户1240家,回收有效问卷1054份,实际调查家庭从业人员69人。
一、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一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构成情况:在被调查的69人中,男性8人,占12%;女性61人,占88%,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从年龄上看,20-34岁4人,占6%;35-49岁45人,占65%;50岁以上20人,占29%,中老年占多数。从来源地看,来自本地城镇的有38人,占55%;本地农村的有13人,占19%;外市的有18人,占26%,以来自本地为主。二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情况:小学15人,占22%;初中38人,占55%;高中及大专11人,占16%;大专以上5人,占7%,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从专业要求来看,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经过职业(专业)培训的有25人,占36%,没有参加过职业(专业)培训的有44人,占64%。三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就业情况:在单位上班的有12人,占17%;下岗人员13人,占19%;失业人员44人,占64%。专业从事和兼职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有52人(其中,兼职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一定是家庭服务的劳动合同),占75%;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17人,占25%。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有22人,占42%;签订劳动合同1-3年的有10人,占19%;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有4人,占8%;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有10人,占19%;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有6人,占12%。从用工形式来看,全日制工29人,占42%;劳务派遣1人,占1%;非全日制39人,占57%。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的工作年限以3年以内为主。其中,从事家庭服务业1年以内的有16人,占23%;1-3年的有30人,占43%;3-5年的有14人,占20%;5年以上的有9人,占13%。四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服务内容:被调查人员中从事综合性家庭服务(干多种家务活)22人,占32%;保洁36人,占52%;做饭、洗衣服20人,占29%;看小孩、接送小孩上学8人,占12%;照顾老人19人,占28%;照顾病人4人,占6%;家庭教师3人,占4%;其他家庭服务7人,占10%。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中通常表现为1人服务多个家庭,从事多项家庭服务;在调查非全日制服务业人员中,服务1-2个家庭的有29人,占74%;3-5个家庭的有8人,占21%;服务5个家庭的有2人,占5%。五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与工资收入:从家庭服务业人员的工作时间来看,一周工作40小时以内的有25人,占51%;40-48小时的有18人,占26%;48-56小时的有8人,占12%;56小时以上的有8人,占12%。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的月平均收入偏低,月平均收入850元的有33人,占48%;850-1500元的有20人,占29%;1500-3000元的有15人,占22%;3000元以上的有1人,占1%。六是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情况: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有33人,占48%;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9人,占2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21人,占3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11人,占1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9人,占13%;参加失业保险的有3人,占4%;参加工伤保险的有15人,占22%;参加生育保险的有4人,占6%。家庭服务业人员主要看重的还是基本养老保险。
二、家庭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程度不高,规模效应尚未形成。在所调查的1240户居民中,大部分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都是自发的,市区共有222家企业主要从事或者兼带从事家庭服务业,但企业登记的从业人员寥寥无几。许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因为生计需要,自发走上了家政服务岗位,其劳动时间、工资报酬等都是和家庭雇主商定,并无行业标准和统一的规范。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从业人员只能从事简单的家庭服务,而更广泛的高素质要求的家庭服务业项目,能从事的人员偏少,迫切需要加强社会培训。三是政策措施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够。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发展家庭服务是一个大趋势,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市场,但目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不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鼓励。四是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的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不到位,导致目前从业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不利于家庭服务业的长远发展。
三、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32个特大城市和43个大城市的调查推算,我国尚有1400万左右的潜在家庭服务业就业岗位有待开发。从调查来看,我市家庭服务业在居民家庭中只占6%,而从我们调查中了解,在未来两年内,有80户家庭需要聘请家庭服务人员,占8%。从市区31万户家庭测算,未来2 年市区需要家庭服务人员2-3万人,说明家庭服务业未来发展空间还很大,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如鼓励家政公司实行员工制管理,解决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强家政服务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和完善家庭服务网络,解决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等。重点研究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
(供稿单位:南通市劳动保障局)
苏州高新区抓用工管理有亮点、有实效
近年来,苏州市高新区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形势要求,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稳定、促发展的关系,注重抓好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创新,促进工作迸发新亮点。
一是建立“红、黄、白”三色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该区将重点联系企业按红、黄、白三色进行分类,对红色标识企业每周上门走访一次,黄色标识企业每旬上门走访一次,白色标识企业每月上门一次,并将走访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明确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劳动纠纷事件每周报、企业欠薪监控每月报。及时了解可能发生的情况,摸清企业发展趋势,定期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
二是深入推进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网格化制度。充分依托服务、执法的前沿网格平台,发挥协调员队伍优势,将2009年度书面审查活动工作重心下移至各网格,除劳动保障“A级”、“准A级”企业由区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外,其余的委托网格进行书面材料定期审查的初审工作,让企业就近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极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
三是继续全面推进劳动管理建议书制度。今年以来,区镇两级共发放建议书40余份,用人单位均及时提交整改方案,避免了用人单位因不了解法律而增加的违法成本,有效防范了各类劳资矛盾纠纷的产生,建议书制度的实施受到企业普遍认同和欢迎。
四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测协调机制。依托辖区8个乡镇(街道)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完善简单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及协调员熟悉用人单位情况、调处程序简便、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兑现及时等优势,积极组织协调员开展劳资纠纷的排查及调处工作,使各类劳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是持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管理制度。该区继续扩大诚信示范企业导向宣传,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以A级标准来要求自己,形成积极争创、主动申报的良好局面。通过严格审核,该区2008年度劳动保障诚信A级、准A级企业标准的用人单位分别达到122家和59家。
六是改进和完善企业工时审批制度。审批前,采取主动宣传、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业制定适合自身生产特点的工时制度;审批时,加强审查,上门了解企业实际状况,听取职工意见,促使企业在执行工时制度方面合法规范,同时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去年以来,该区共审批通过了100多家企业。
七是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违反劳动法规情况通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并全面实施了《用人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违反劳动法规情况通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并且加强企业劳动人事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区建设中的作用,有效减少了因企业违法违规所引发的劳资矛盾和纠纷。
八是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中小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结合经济形势变化,今年着重对工资保证金进行重新审核,结合走访审核情况,对需要降低缴纳标准的及时进行降低,对需要退出工资保证金的及时进行审核退还,帮助企业抗击金融风险。
(供稿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