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m4a87td evo:-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问题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9:28:08

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问题解答

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2、目前,我国已发布了多少项企业会计准则?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我国已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16项具体会计准则。

    基本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2年11月30日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征求意见稿)对照:(感谢了了了大侠~)

    具体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年5月22日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2)《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1998年5月12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3)《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发布,2003年4月14日修订,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1998年6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5)《企业会计准则—收入》,1998年6月24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

    (6)《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年6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

    (7)《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1998年6月25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

    (8)《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1998年6月25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9)《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1999年6月28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0)《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2000年4月27日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2)《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4)《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11月2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15)《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1年11月9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6)《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1年11月9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3、企业会计制度包括哪几类?

    答: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由三大体系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除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1月27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3)《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4、2004年财政部共发布了几项新会计制度?

答:200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三项新会计制度,即《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5、三项新会计制度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三项新会计制度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6、三项新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7、小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2003年2月1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中小企业标准进行了界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中小企业标准主要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食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上述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9、财政部门对贯彻落实三项新制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为了确保三项新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对企业、单位贯彻实施三项新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1)我市各小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制度,认真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各小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对三项新制度的学习,自觉参加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新会计制度培训,为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会计人员接受三项新制度的培训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记入会计人员信息档案。

(3)各级财政部门将联合国税、地税、民政、农委等部门,分别对三项新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将三项新制度的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