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原型视频:保险基本常识介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47:00

保险知识:保险基本常识介绍

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都属于社会保障措施,但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各有不同,社会保险是基础,而商业保险是重要的补充,两者优势互补,缺一不可。
  商业保险--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又称寿险和非寿险),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保险费、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
2、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是按保险业务划分的两大类。他们的基本职能都是对因不幸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赔付。主要区别是:
一、保险对象不同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简单讲是以“人”为保险对象;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对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简单讲是以"物“为保险对象.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
  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保险公司在承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购买多少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而且可以在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医疗险除外)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相等,不能超额投保和多家重复投保。
三、赔付概念不同
  在人身保险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基础给保户保险金的形式叫“给付”。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户既可以从寿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又同时可以从肇事者处获取赔偿,而保险公司不得干预,也没有从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利,保险术语叫没有“代位求偿还权”;
  在财产保险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叫“补偿”。如果是因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以保户的名义向第三方进行追偿,而保户不得再从中获益。所以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具有“代位求偿权”。
  另外,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而财产保险较短;人身保险一般具有储蓄性,而财产保险没有;人参保险以代理人招揽业务为主,而财产保险以柜台业务为主。
3、人身保险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指所有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条件领取保险金的保险。
(1) 生存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领取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保险、少儿教育金等。此险种带有积累资金的功能,可在有生之年享用。
(2)终身保险,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领取保险金的保险,当被保险人过世后,其指定的受益人(一般为亲属)可用给付的保险金额帮补以后的生活费用。
(3) 两全保险,是两种形式的结合,又称生死合险,即不管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都能获得保险金。
  健康保险,主要指被保险人生病、住院、高度残疾以及死亡后,本人或其受益人按保险单的约定获得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或意外死亡后,本人或其受益人依保险单的约定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