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莎家纺:戏说官场“潜规则”(三十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3:04:03

戏说官场“潜规则”(三十一)

 

吴越论春秋

 

曾经有人说过,中国的县处级及科局级官员,排成一行,全部杀掉有冤枉的,隔一杀一有漏网的。这话确实夸张,但基层官员(特别是那些掌握着经济实权的官员以及工作人员)腐败面越来越大的确已不容忽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份对近三年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调研,结果显示一些被人“忽视”的小官员也能犯下成百上千万的腐败大案。三年来21件“小官员大腐败案”已经超过该院所审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额高达三亿四千余万元。其中,一个小清洁队的队长竟贪污220万元,一个小出纳竟贪污230万……

导致小官大贪,其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基层腐败估计不足

各级领导对基层官员的腐败面和腐败程度缺乏正确的估计,在腐败者总是少数甚至极少数理念的指导下,忽视了中国基层官员腐败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所以,常常采取杀一儆百、杀猴吓鸡的反腐方式,结果是百未儆,鸡更狂。基层官员腐败面之所以越来越大,其主观原因是官员个人抵抗诱惑力较差;客观原因是国家政策暂时存在的漏洞以及制度和监管的缺乏滋生了腐败的土壤。有了合适土壤和水肥,谁上去谁腐败。而且,由于制度和监管的缺乏和滞后,官员们都知道,逮住的是少数。这就是为什么腐败官员会惩之不尽,前赴后继的原因。

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管

在一个单位里,经济实权一般都是一人掌控,二三人知晓。一把手批条,财务人员出钱,走帐,其他人无权过问。这就给贪污腐败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所以,腐败往往一挖一窝。你想,一把手腐败,财务人员清楚,那么,财务人员腐败,一把手不但默认,而且一旦出事,便极力保护,因为,保他们就是保自己。应该说查处腐败最具权威的是各级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但这些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往往和被查或被审计的单位和当事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者本来没关系而收受了人家的好处费便有了关系而不得不帮人家办事。以腐败去监督腐败,结果是更加腐败。那么最有效的监督应该说是群众,但群众只能凭直觉感到有人腐败,却因为难知内情而往往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比如,国土局、城建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的权钱交易或者吃干股,往往没有证据而使有效监管困难重重,大打折扣。

三是官官相互,有保护伞

基层小官往往和上层大官因共同的利益而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小官靠大官保护,大官靠小官喂养。互相利用,狼狈为奸。所以,小官出了事,大官极力保护,因为,保住了小官的职位,也就保住了自己的官位。这样,官官相护,平安无事。贪官越来越多,胃口越来越大。

大贪的小官确实还有很多,浮出水面的只是冰山一角。

消除腐败,必须彻底铲除已经和正在产生的腐败,打消新任官员准备腐败的侥幸心理。另外,要想使腐败不再滋生,还必须铲除滋生腐败的水土和阳光。

---权力失去有效监管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所以,有效监管权力是根治腐败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