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斤175男生图片:天涯观察第530期:记者频频被打,谁在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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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天涯观察第530期:记者频频被打,谁在为虎作伥?

点击:1719  回复:47 作者:贾也  发表日期:2012-2-15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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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频频被打,谁在为虎作伥?

昨天又有两则记者被打的消息见报。一是《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校车超载,被东莞治安联防队员打至右手拇指骨折;二是《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涉嫌违规售铺”,被女开发商当街打得“喘不过气来”。对于记者被打的新闻,每每暴露于报端,令人震惊,新闻从业俨然成为高危职业,而记者已然成为弱势群体。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记者被视为社会的良心,一直被看作是社会真相的揭露者和社会正义的捍卫者,被形容为历史前进巨轮上的瞭望者,身负预料危险警示世人的重大责任。正因为如此,一个连记者都没法保护起来的社会,一定是制度充满漏洞的社会。


一、记者被打成为常态:危险的职业

“无冕之王”,在所有行业中,只有记者这一职业被冠予如此高的地位和荣耀。而当今之世,记者被打,甚至如过街之鼠,早已司空见惯,习惯成自然!


记者为何常被打?究其原因自然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或“你想知道的太多了”!而这些他们知道或者想知道的消息触犯了少数人和部门的特殊利益,让他们恼羞成怒,不惜恶语相向,乃至拳脚相加。这些敢于打人者,往往身上戴着若干顶“红顶子”,傍上了官气,有政治资本,自然霸气外露;或有官方的荫庇,公权压倒一切,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叫嚣:“打的就是记者”、“打你又怎样”、“打给我狠狠的打”……


我们的新闻媒体是不独立的,依附于公权之下,大小报章的重大新闻往往是政府的宣传部、新闻办等部门钦定的通稿的形式发布的,不少文章都带有浓重的官方色彩。许多记者就是在有关部门的指示之下,前去奉旨报道,歌功颂德,而自然被采访的人和部门,笑脸相迎,红包相赠;如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前去还原真相,揭丑批黑,那就恶语相向,拳脚相加,下场都很悲催。其实记者被不待见,被打还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还有记者被通缉、被抓捕、被侦查、被限制人身自由……凡此种种,被以侵犯人权形式侵犯采访权的,上至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记者,下至地市一级的媒体从业人员,数不胜数。还有什么采访时被辱骂,器材被没收或砸毁之类的,恐怕只能算一碟小菜,不值一提。


这方面的事例早已举不胜举,就像昨天在广州这块地上连发两起,造成影响特别恶劣的也不在少数了:比如2010年《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事件,因批露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全国通缉;再比如2008年央视女记者李敏因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对杏花岭区检察院在山西获判三年缓刑四年;再远一点,2007年《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临聘记者兰成长在山西大同被煤矿老板组织人员殴打致死的消息,与此同时,山西境内发文打击“假记者”……这种记者被打事件中,或多或少都搀杂着官方打压的色彩,这才是我们社会更为忧虑的。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纯属人生理想罢了,道义担了,文章著了,结果可能面临媒体的封杀、公权的刑罚,甚至黑恶势力肉体毁灭的对象。所以在中国,好的记者不是好当,而坏的记者白吃白喝白拿白玩,却是好当的,混得人五人六,还可以拿个什么新闻大奖,甚至也能傍个“红顶子”来!


记者被打,其实就我们这个社会变态百相中一相而已。面对无比强大的公权,我们除了慢慢习惯外,也别无它法!


二、记者为何容易被打:苦逼的职业

记者这个职业,其实相当的悲催,官方提防着,民间防备着,面临双重质疑,里外不是人,其处境十分尴尬:防火防盗防记者。记者在人们心目中等同于小偷,曾经的无冕之王转眼成为街头老鼠,人人喊打。面对记者,大多数人会皱起眉头提高防备,认为他们就是想曝光他人隐私干扰正常生活的躁动分子,用心险恶而又唯利是图,就连郭德纲就说“记者不如妓女”。其实,在中国记者属于弱势群体,十分苦逼,难免堕落、难免异化、难被歧视……这苦逼的一切是什么造成的?其实都是逼出来的。


(一)社会语境逼迫

1、报道对象过于强大:威逼利诱


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语境之下,官商勾结泛滥成灾,不少利益集团的往往有官方的背景,得到了十分绵厚的政治荫庇,某些人戴着诸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若干顶“红顶子”。因此,在涉及到相关利益集团的负面新闻时,新闻媒体和记者不仅受到这些集团的打压,往往还会受到来自公权的压力。在这样力量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之下,记者的正当权益甚至是人身安全很难得到完善的保障,尤其是当报道对象的权势很大的时候,记者也是人,是人都会害怕退缩,如果连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都无法实现时,向现实妥协也是无奈的唯一选择。


逼良为娼,转而“记者不如妓”,产生的另一种记者丑相,那就是“封口费”,当报道内容无法公布于众时,当报道内容和经济利益开始纠缠时,更多的记者选择了堕落,与之俱腐,拿到好处费才是硬道理,因此,有偿新闻已经成为人人都心知肚明的行业潜规则。比如说,2008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矿难,为封锁矿难消息,企业为前来采访(或讨要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发放数额不等的封口费,《西部时报》的记者戴骁军拍下了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的现场,一时间人们纷纷痛骂记者毫无职业道德。


其实,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以革命烈士“慷慨赴义”的高度来要求记者?他们也是人,和我们一样的人,有血有肉,有家有室。


2、体制内部强权当道:有口难言


如果说报道对象的威逼利诱是一种尚且“可对抗”的外部势力,那么来自新闻机构内部的命令,就变得更加不可违抗无从选择。众所周知,在现行体制之下,媒体单位大多数时候是充当了公权力的喉舌,扮演起大大小小的CCTV的角色,因此报道都是有底线的限制。这个底线也就是“政治红线”,在这个红线之下,所谓的社会正义、事件真相只能靠边站,而恰恰是这个“红线”使得记者的形象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大跌!


当人们义无反顾地高喊真相,要求媒体突破这个“红线”,扮演起社会事件的“瞭望者”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结果迫于强权,媒体纷纷噤声了,表现得十分的软弱无力,哑口无言而又百口莫辩,更有甚者,枉顾事实制造背离真相的假新闻。这样媒体在人们印象中,高唱赞歌的丑恶嘴脸和追求真相的懦弱退缩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但是人们从来没想过他们困境和难处,在寻找真相时,记者被质问、被打、被通缉的例子比比皆是。


即使也有一些坚持理想的记者,要良心不要红包,要真相来破红线,决定做一些对得起职业道德的报道。但是他们也常常受挫——记者不被收买,却难保编辑不被收买;编辑不被收买,却难保主任不被收买。在强权当道的社会语境之下,只要职级高一级的人被收买了,其他人等就得噤声,除非你不想 要这个饭碗了。


因此,要让记者这个“孙子”爬到公权这个太岁“爷爷”身上动土,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们这种不顾现实阻力的“真相洁癖”在某种程度上和“政治红线”的设置一样不可理喻。


3、传播受众的低俗需求:娱乐至死


记者采访跑新闻,踩点抓量,是为传播受众服务的,传播受众的需求是记者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要不然写出来没人看,直接影响媒体的生存大计。可以说,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媒体和记者的报道方向和内容。


我们作为普通大众都有娱乐的天性,各种色情暴力事件、明星隐私和绯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快餐式的资讯受到这个轻浮世界的喜爱和追捧。在这样的一个全民娱乐化的时代,记者的报道重心自然而然地也娱乐化了,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下,有些记者为了迎合受众,不惜把重大严肃的新闻转化为富有个人色彩、戏剧性和故事性的八卦狗血新闻,甚至枉顾事实,为了眼前经济利益,炒作一些假新闻,不仅使记者失去了信誉,而且给社会舆论造成很大的混乱,很容易将大众变化变成庸俗化,使得新闻报道丧失原有的思想深度和社会意义。


渐渐地,人们对待记者的态度就像看一部恶俗电视剧:边骂边看,没看到还嫌生活无趣。但是,随着人们公民意识的觉醒,对待新闻的要求越来越高,记者自然会遭来普遍的质疑,认为记者在堕落。


我们这些受众,在道义上,凛然地扮演着道德审判者,要求记者“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而在实际生活中,又充满“窥阴癖”的倾向,“最爱狗血八卦,更喜色情暴力。”如此道貌岸然,怎么去高标准严要求我们的记者?


(二)工作环境的逼迫

1、记者身份转型:谋生第一


众所周知,这几年新闻媒体转企改制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实施着,大部分传统媒体由事业单位摇身一变转为企业。随之转变的是,新闻从业者也由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了,亦即由“旱涝保收”式的“国家工作人员”变为“日晒雨淋”式的“新闻打工人员”。全员聘任制的传媒体制之下,记者们自然任务当头,必须踩点跑量,制造新闻完成相应的任务,在考核方面,又优胜劣汰,能者上,劣者汰,所谓曲高和寡,为了做出业绩,他们必须迎合受众,制造新闻亮点,不惜造假。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之下,劳动强度加大,工作压力增强,许多记者处于亚健康状态。


在这种体制之下,高强度高压力的环境中,势必会影响记者对新闻理想的追求,完成任务保住饭碗、拿到实在好处必然成为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试想连温饱都不能解决,何谈工作?


当记者变成一种谋生的手段时,无冕之王的责任感也就被唾弃了,而这又能怪谁?


2、媒体商业操作:利字当头


传媒转企改制,商业化操作后,有钱才是爷,有销量才是王道,利润是第一位的,所有的新闻报道必须为此服务,要不然就面临倒敝的危险。


正因为如此,在很多新闻媒体中,广告就成为衡量记者业绩和薪酬的标准,拉广告搞发行成为记者的主要任务,写稿倒成为了次要任务。笔者不少新闻媒体的朋友一到年底都纷纷打电话诉苦要求帮忙订几份报纸或做几个广告,这便是他们的生存现状的一个反映。


媒体竞争的激烈性和白热化,直接影响记者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学会搞发行、拉广告以及其他经营方式越来越成为记者工作的主要内容,新闻报道内容甚至附属于经济收益,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必将导致新闻报道内容的失真和报道质量的下滑。


(三)职业道德的先天不足

在这样内外都不那么理想的环境之下,很多记者渐渐地庸俗化,认为跑社会新闻风险系数太大,容易得罪人,所以只要在媒体厮混几年,人脉已丰,资格已老,便转向跑会或跑娱了,白吃白喝白玩白拿,还可以结识一些官方人士和明星达人,何乐而不为?所以,你只去看看各大媒体,跑社会新闻的都一帮初来乍到的新人,一脸的楞头青,不知天高地厚,难免冲撞太岁,遭人痛打。


记者的职业道德就是这样滑落的,渐渐地无耻起来,“记者不如妓女之说”也并非空穴来风。笔者由于大学所修的人文专业,同学中近大半从事新闻工作,记得某次同学小聚,到饭馆打牙祭,酒过三巡几个记者同学就找饭店的碴,说这个菜不行,那个酒是假,还有饭夹生的,更有指乱收费,饭馆经理不得不前来“公关”,记者同学们就拿出记者证一扬,言明这个国字号的,那个是省报的,还有一个是地头——市报的……以示利害。面对这一帮子记者砸场子,经理不得不“和谐”了之。这个牛气啊,令我等羡慕嫉妒恨!笔者在想,这些记者如此作派,主要是在大学期间除了专业的媒体训练之外,就没有好好地修过从业的职业道德课,甚至连做人的基本道德都失修。


正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记者才会常被人看不起,拿来开涮,有一则短信不妨拿出来示人:


夜幕下,一站街“鸡”招揽嫖客,一警察上前盘问:“干什么的?


妓女如实回答:“妓者!”?


警察肃然起敬:“请问小姐是哪个报社的?”


妓女:“和男日抱!”(注:河南日报的谐音)


如此调侃记者,虽是令人哭笑不得,恰恰也是社会情绪的表现。



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伟光正”的理由,要求这些记者们“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一要求就是相当要他们去冲撞各种太岁,从而让他们遭来各种打击,这不是害他们吗?大家都是人,记者也是人。


当然,我们要鼓励那些坚持理想、敢于担道义的记者,因为他们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是不断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鼓与呼的先锋者,我们应该为之摇旗呐喊,献出崇高的敬意。



三、记者被打两面观:时代的进步

记者由过去的“无冕之王”,如今频频遭受社会暴力蹂躏的对象,万事皆两面性,从表面来看是一种负面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却也折射出时代的进步。


首先,这和新闻界加强舆论监督有很大关系。


记者频频被打,恰恰反映了新闻媒体干预社会的频率、力度、广度、深度,监督社会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相对过去新闻媒体往往是奉旨写稿,歌功颂德,制造假大空的利好新闻而言,这确实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不仅是媒体自身的进步,也是政治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时代的进步。

媒体及其记者对一些丑恶现象进行采访报道,由此对有关方面造成舆论压力,往往能直接导致对有关责任人的查处。激浊清扬,数十年来,中国的媒体及其记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尽职尽责!就当今社会转型期间而言,记者频频被打,反而说明媒体及其记者有了更多采访报道真相的权利,说明了媒体及其记者对某些社会黑暗面更具杀伤力。


其次,记者开始找回自己的社会角色。


记者采访权相当于公民权利的延伸。公众要实现对社会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离不开记者的采访权,否则这一切几乎无从谈起,真相只会捂在强权之下。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高速转型期,种种社会不良现象频繁地产生,作为社会事件的“瞭望者”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如果眼中只有风花雪月的八卦新闻和歌功颂德的应景文章,那是不可想象的,只能说明整个社会在急遽沉沦。

现在的记者已然不是奉旨撰稿,你要鼓吹时候就去鼓吹一下;你请他去捧场就去捧场的记者了,拿了东家的工资,又拿报道对象的好处费。相反,“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强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感、有社会良知,开始关心起民生福祉和公共利益,以舆论监督者自居。


这些为了新闻真实,直面“被打”风险的记者,就个体而言,通常是有关媒体的精英;就整体而言,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笔财富,社会公平、社会正义都离不开他们。


最后,记者频频被打倒逼新闻立法。


如果要让记者不再频频被打,关键还是要建立起一种权责对等的机制,从法律上保护和规范记者的采访权。记者在采访中行使的舆论监督权和言论出版自由权都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同时记者的采访也是维护公众知情权的必要条件。这些都使记者的采访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务”成分。我们虽然不能因为记者采访活动的重要性,而主张赋予记者一种强制他人和单位必须接受采访这种居高临下的权利,但是,当记者维护公共权利的正常采访受到严重危害,特别是人身安全不能受到应有保障时,法律应该给予记者应有的庇护。


但是如果,惩治殴打记者的凶手仍然要靠领导“重视”和“指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有“人治”色彩。因此,要杜绝或减少记者被打事件,还是要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不法分子在打记者时能够心有畏忌。这才是维护记者人身权利的当务之举,有效之举。建国近63年,新中国至今没有一部《新闻法》,所以啊,全国人大是该把新闻立法提上议事日程了。

记者作为社会的良心,社会事件的“瞭望者”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他们的采访权利必须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障,阻挠、殴打记者的行为必须受到应有的制裁,而惩治殴打记者的凶手仍然要靠领导“重视”和“指示”,那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有“人治”色彩,严惩打记者凶手不如完善我们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