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r (ken-1)合集迅雷:外企行贿“国外曝光”后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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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行贿“国外曝光”后我们怎么办

2012年02月16日08:31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我要评论(0) 字号:T|T

  □陈一舟

  据广州日报援引华尔街日报报道,负责调查雅芳高管海外行贿案件的美国联邦检察官已向大陪审团递交了调查证据。据悉,雅芳雇员于2005年向中国官员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支付了数十万美元的可疑资金,当时雅芳正在寻求获得中国直销许可。

  外企在华行贿,早已不是新闻。据相关报道,2009年,美国司法部门就陆续查处了几项在华行贿案件。2009年7月28日,美国证交会公布了一份行政诉讼档案文件:关于艾利丹尼森公司行贿中国政府官员。8月,美国司法部披露,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在全球行贿,其行贿名单中有6家中国公司,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而事实上,不少国际知名企业此前都曾卷入涉华商业贿赂案件。

  每一次外企在华行贿案曝光都会引起舆论哗然,舆论的惊诧在于,每一起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的曝光都是由外国司法部门发布公告,提交证据进行调查,然后实施法律惩处。而在行贿行为发生地的中国,却惊不起一丝波澜———我们只能在读完新闻后,猜测着被外企行贿的官员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据悉,雅芳从2005年开始在中国市场走下坡路,2010年在华亏损超过1000万美元。目前雅芳在华业务已经从当年的第一,跌到行业第六。这显然是雅芳在华行贿的关键因素。但是,雅芳行贿行为发生在中国,行贿案的查处却跑到了国外。这种极具讽喻意味的现状,发人深省。

  当然,外企在华行贿“国外曝光”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曝光后,对于外国司法部门提供的线索,中国的司法部门不能缺位,完全可以主动介入。检察院在掌握了相关线索后,有必要立即主动开展调查。有司法界人士称,“其实可以管的部门非常多,就看到底管不管”。令人遗憾的是,在诸多类似商业贿赂案件中,我们的司法部门却保持着异样的沉默和平静。最典型的当属2003年,朗讯贿赂事件爆发后,朗讯中国公司的几位高管被美国公司总部解职,并面临美国司法部门的追责。但在我们国内,却没有相关部门调查朗讯中国数百万美元贿赂金的去向,遑论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了。

  对于维护司法尊严和社会公正的国家公器来说,不能坐视外企在华商业贿赂案件信息而无动于衷。若不能让所有触犯中国法律的商业贿赂案件当事人(尤其是中方人员)接受中国法律的惩罚,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必受质疑,法律的尊严同样会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