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ush kthread worker:拾残补缺集(1)(修改,请手下留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51:00

渡痴禅师笑曰:呵呵,关于黄纪苏的那个帖子还是被删了。我说,删就删吧。另有朋友说,你的帖子不像某某那样言辞激烈,可是被删除的频度比他的高得多。我还没有回复这位朋友。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话可能不对,全人类都起来大喊大叫,上帝才会发笑,但若有那么几个人,心平气和讲道理,上帝就会发慌。“信不信由你,我反正是信了”。

 

左右:“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同理,现今本无左右,谈左右的人多了,便有了左右。

 

有人说黄纪苏怎么是左?我说,现在的左有两个标签,一个是坚持X的领导,一个是民族主义。除此之外,尚有他否?仅凭此,我就可以把黄纪苏归于左,不管他怎样自我标榜为自由主义者!

 

凯迪网:有网友问我怎样看待凯迪网。我说,凯迪我也常去,我是五毒不入,不怕。你也不要讳疾忌医,右翼网站要去看,不能只从一个左的方向接受信息,偏食会营养不良的-何况现在这个左和右本是一家。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右翼观察问题并不错,提出的问题也切中要害。关键就在于,他们借问题而发挥,把国家的大方向往邪路上引。一些对西方不确切了解的人就会信了他们。这也不能怪这些人,谁让有人专爱挖自己的祖坟呢!

 

 

精英与反精英:现在,黄纪苏这样的人已经公开坦承认“左翼的确开始精英化”。我曾说,张XX“反精英”,无非是因为精英们一个个当了国师,张XX心有不甘:“他奶奶的,你们当得,老子我就当不得?”,张XX骨子里也被精英意识牵着鼻子的。如果黄纪苏说的不错,那么本右而左就判断得准确。这个推断应该没有逻辑错误。

 

国家主义:据说时下“国家主义”很吃香。有人认为国家主义就是民族主义,例如右派萧功秦就是持这样观点的。而黄纪苏认为萧功秦的国家主义基本上是对外的,而真正的国家主义“更是对内的”。本右而左十分好奇,就苦思冥想黄纪苏这话来,忽然就感到脖子上有把冷飕飕的刀架着。对外的“国家主义”,一旦表现出来,无非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那么“更是对内的”国家主义,一旦也表现出来,会是什么呢?我想到了 “铁和血”。于是全身冷飕飕。

 

可持续性:镶金牙的土财主一般只顾眼前利益,让雇来的伙计,吃不饱睡不好,往死里用,这显然不具“可持续性”;穿西服的财主们,包括黄纪苏,比较高明,也比较“人道”,为了“可持续性”,他们会给伙计们搞点“社保、养老、医疗”之类。

 

民生工程:蚜虫吸取树液过活,吸饱后,会排出甜似蜜露的东西。有一种蚂蚁,叫放牧蚁,最喜欢享受蚜虫酿出的蜜露,每天都会赶着蚜虫出去吸食树液化蜜,供自己享用。放牧蚁很懂得搞民生工程,就是用泥土在树枝上为蚜虫建造洞穴,让蚜虫“居者有其屋”。

 

批秦制:毛泽东是一切右派不能搬倒的历史高山,也是横在左派目前的斯芬克斯。真左假左,或者形左实右,只要看其对毛泽东的评价,对毛泽东时代的评价,就立刻显出原形。在当代语境下,批“秦制”,一般而言主要的不是批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制,而是暗批毛泽东主持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其核心是“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毛泽东本人的“个人独裁”。

 

人民文革:在胡X平等要守住否定文革的底线的时候,另一些右派学者如徐友渔大炒“两个文革”:一个是毛泽东发动的打倒政治对手的文革——这个文革一点正面意义都没有,要彻底否定;另一个文革是人民借毛泽东发动的这个文革实现自己利益的文革——这个文革是有积极意义的,要深入研究,吸收其成果,发扬光大。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这些爱撒小聪明的自作聪明者,是想从“毛泽东文革”中分离一个“人民文革”为“普世革命”寻求民意支持和理论支撑。

 

新民主主义2.0:一个叫张木生的人(参见我的《张木生,一个新的政治风标?》)提出来的,说是由改造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而来。此人现在十分活跃,频频会晤知识界各路英雄好汉,说是要融合左中右,在左中右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目标当然是“可持续性”。他后面有枪托撑腰,故提请各位多多关注此人和他的“理论”以及他的“市场营销能力”。

 

 

程序正义:还记得李庄案第二季公诉人撤诉吗?当时某大人物会见香港某媒体人,向社会发出“时光倒退,文革复辟”的激烈言辞。于是,李庄的辩护律师用“文革复辟”相要挟,迫使公诉人撤诉。口喊程序正义高于一切的是讼棍们,而借政治干预法律的还是这些讼棍们。当他们在开庭前的答辩书里以“文革复辟”而相恫吓的时候,他们标榜的“程序正义”就荡然无存了。由此我们得出答案,李庄案与法律无关。

 

从李庄案中讼棍们的表现看,倡导“法制建设”的政治家将很快发现他们将会一个个“死”在自己立下的汪洋大海的法律文本之中。讼棍可以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天天,月月,年年,向苍蝇叮着大便那样叮着法律的漏洞,在做实际刑辩和其他法律辩护的时候,加以利用;执法过程稍有“程序不正义”,讼棍们就会不战而胜,而反过来讼棍们即使违反程序正义原则,也会利用法律漏洞金蝉脱壳。他们还会像美国式的动辄300页,500页的几十万几百万字的辩护词,把酒囊饭袋的法官,检察官,陪审员玩弄于鼓掌之中,至于旁听人和一切对于法律文本生疏的一般老百姓,那就更不开谈了。试想,除了讼棍们为了金钱而去夜以继日研究以至于精通法律条文,还会有谁(包括法官,检察官)会那样精通法律文本,精通程序?这将意味着,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化,一个黑社会化,帮会化的律师队伍(现在业已达到20万人),将可以随心所欲推翻一个判案或者叫停一个判案。我们的国家,正在致力于法制建设,最后却可能毁于一个帮会化的律师团伙。这是不是太讽刺了?至少李庄案透出了这个苗头。

 

法制商业化:中国的法制建设到底为谁而建,为谁服务?到底是否应该商业化。这本是一个不必要问的问题,但是李庄案第二季之后,这些问题就必须问了!李庄律师团和他们后面的大英雄真名士,已经给出的回答是,为有钱人辩护,可以商业化,律师就是该为钱。陈有西说:“其实,李庄可以收上百万的,也有收5万跑很多次的。这种冒极大风险做案子,收高点,其实无可非议,你不知道,很多生意人,一天赚多少钱?上千万!”。——这还是法制么?这样的法制商业化一旦成为社会的共识,为新立之法所接纳而固化为制度的话,那么那些拥有正义无过错受到伤害,正寻求法律援助却付不起钱的普通老百姓,就将成为法律的弃儿!现在,凡以为毛泽东限制权贵就是搞人治的朋友们,最有必要反省自己的所思所为。你会是下一个因为付不起100万,200万,1000万的律师费,而被冤枉坐牢或者杀头的人吗?或者会是那个可以支付100万,200万,1000万而买你的自由或者头颅去顶替他/她的儿子或者女儿的人的购买对象吗?你看到一个杀人犯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却可以付100万,200万,1000万逍遥法外,你还相信法律只有普世性没有阶级性吗?本右而左认为,法律是骑在善恶边界的杀手,一手拿善剑,一手拿毒刀,要杀谁,用剑还是刀,完全是个主观的选择!法律只遵守自己的意愿,公正与否,法律其实并不关心!背后取决定作用的是法律的阶级性和执法链条上所有人的阶级归属。

 

人民:有位年轻的网友问我怎么看待时寒冰这样一段话:“很多强势者都在打着为人民的旗号,为自己的掠夺行为寻找一个美丽的借口,在这个旗帜之下,行强盗之事。看看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现在的历史,那些暴君、刽子手,无不是打着差不多的旗号为非作歹的。从斯大林到齐奥赛斯库,从萨达姆到金日成再到红色高棉的恶魔们……”

 

我要说,这段话头一部分抽象出来并没有错,以这部分考察现在社会也没有错,但是通过其举出的强盗的例子而具体化到历史中去之后,就错了。错在其所站的立场,错在其将人民的概念进行了偷换。美国高扬的“民主自由人权”从何而来?从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中来,这个people是什么,难道不是“人民”?孙中山翻译为“民有民治民享”,正好把“人民”体现了出来。时寒冰怎么不说,美国乃至西方对于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都是“打着人民的旗号”,而专挑斯大林齐奥塞斯库等人?斯大林的儿子上战场被俘,德国提出苛刻的交换条件,被斯大林拒绝。斯大林儿子死了,苏联拿下了柏林。这就是斯大林和他的苏联人民。时寒冰对于他列举的这些人知道多少?又隐瞒了多少?对当时的共产制度?他又了解多少真相?剔除了多少真相?显然,他站在了与实际的人民相反的立场!对于一切仇视当时共产制度的人,他们所谓“人民”就是他们自己,不是真正的劳苦大众。在当时的共产制度下,对他们这些人实施了管制,少数罪大恶极者,被肉体消灭。这些人的后代,今天占有了权力,就说共产制度对人民犯罪。此“人民”不是彼人民。这是一把解答历史问题的钥匙。今天批判那时的共产制度的人,才是真正的打着人民的旗号,为他们少数人谋取最大好处的家伙。今天的人民才是真正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当时那些被压制的“人民”比之于今天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人民,简直是在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