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步堂咖啡头:青年被冤枉杀人服刑9年续:真凶自首1年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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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被冤枉杀人服刑9年续:真凶自首1年后被释放

 2012年02月15日05:35 

 中国青年报

  9年冤狱,“真凶”自首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89万元赔偿。看似圆满解决的案件背后,隐藏的是荒诞和无奈——一年后,控方撤诉,“真凶”被释放,而被冤屈者被诊断为妄想型分裂症,家庭陷入更大的痛苦。

  2001年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吴宗谋被人杀死。东兰县武篆镇拉乐村人王子发被认定为凶手。

  2002年11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子发死刑。王子发不服,提起上诉。2005年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王子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生效后,王子发在广西贵港监狱服刑。

  2007年2月5日,因犯抢劫罪在广西罗城监狱服刑的覃汉宝向狱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

  2007年12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覃汉宝犯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1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

  2009年5月14日和7月17日,覃汉宝一案两次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没有进展。

  2010年6月3日,中国青年报以《“真凶”现身三年后,“杀人犯”仍在蹲大牢》为题报道了此案。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媒体表示,此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既定部署,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尽快做出公正的判决。

  6月10日到12日,覃汉宝故意杀人案在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连续三次开庭,两天半的庭审仍然没有对覃汉宝是否有罪做出明确结论。

  然而一年后,2011年10月25日,覃汉宝被释放了。

  中国青年报记者得到的一份裁定书显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撤回了对覃汉宝故意杀人罪的起诉。

  《广西河池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河市刑一初字第9—1号】称,本院审理的覃汉宝犯故意杀人罪,因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9月15日以本案的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对被告人覃汉宝故意杀人罪的起诉,本院准许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时,法院也驳回了原告人吴承兴(被害人吴宗谋的儿子)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

  2011年10月25日和12月29日,东兰县看守所和东兰县公安局分别下发了对于覃汉宝的释放证明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等三分文书。

  撤销案件决定书称,覃汉宝涉嫌故意杀人案,因没有犯罪事实,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

  覃汉宝的代理律师韦凤金和韦凰向记者证实,覃汉宝杀人案是因证据不足,才放的人。

  覃汉宝,因犯抢劫罪被东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05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17日,被关押在广西罗城监狱。2008年8月17日刑满释放。因自首杀人,当天被逮捕。

  2007年2月5日,在罗城监狱三监区两名狱警制作的讯问笔录中,覃汉宝讲述了杀害吴宗谋、刺伤王子发的详细过程。

  覃汉宝称,自从犯下杀人罪后,自己寝食难安,儿子仅出生6天就夭折了,“认为遭到了老天报应,更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如果告知父母妻子自己的罪行,害怕他们受到牵连。他在服刑改造期间受到教育,最终鼓起勇气,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韦凤金律师说,覃的案子前后开了三次庭,第一次覃曾翻案,后两次并没有翻案,都承认杀害了吴宗谋。只有覃汉宝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链做强有力支撑,所以不能定覃汉宝有罪。

  对于此前为何要承认自己杀人,覃汉宝对记者说,那段时间自己心情很糟,被关禁闭达10个月,觉得活着没有意思,一直想求死,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捏造了自己杀害吴宗谋的说法,当时是头脑不清,胡乱说的。

  韦凤金律师说,在多个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如果就认定覃汉宝是杀害吴宗谋的真凶,显然太过轻率,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覃汉宝故意杀人案开庭后,2010年8月6日,在镇干部、村支书和家人的陪同下,王子发回到阔别9年的家。

  8月20日下午,王子发家人收到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

  8月30日晚,河池市政法委相关领导在王子发家中签署了赔偿协议,王子发获赔89万元。

  王子发出狱后,身体一直不好,家人说他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妻子韦美英说他:“风吹不得,雨淋不得,否则就是感冒咳嗽,上不来气。”

  同时,家人也觉察到,出狱后的王子发变得多疑、猜忌,动不动还会伸手打人。“刚出来(出狱)时,我们给来家探望的政府人员说了,但人家没有说啥。”韦美英最开始觉得是丈夫在牢里关得太久,慢慢会好的。

  不想问题越来越严重。从猜忌、狂躁到后来经常恐吓家人,到动手打人,王子发的情况一天天在变糟。

  王子发的家人证实,从2010年底开始,王子发暴力倾向明显,打过妻子、父母和儿子。

  2011年清明节,王子发再次发病,声称要打死父亲。年过七旬的父亲逃出家门,王子发随后将父亲床铺掀翻拆卸,父亲无奈搬进猪圈栖身。

  2011年6月到9月间,王子发病情严重后,家人强行将他送到南宁的医院接受治疗。

  东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给王子发的《慢性病就诊手册》注明:王子发被广西龙泉山医院确诊为妄想型分裂症。

  据了解,龙泉山医院原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病防治院,2010年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并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

  经过3个月的住院治疗,王子发病情好转回家休养。

  2012年2月4日,王子发对记者说,自己也控制不住情绪,有时会心烦,头疼,觉得这些人都是坏人,要害自己。

  父亲说,以后还要送王子发去医院治疗,现在一家人尽量不惹他生气,“问题是他一直没走出那个着魔一样的阴影”。

  吴宗谋被杀了,被冤屈的王子发自由了,自首杀人的覃汉宝也被释放了,河池市、东兰县相关部门有没有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呢?

  2月7日,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东兰县公安局让记者去采访法院。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在处理龙江河污染,领导外出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黄副主任称,案件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才有发言权。

  来源:http://news.sina.com.cn/s/2012-02-15/053523934709.shtml
  

广西被错判青年在真凶自首后仍坐牢案始末

  2010年06月18日13:12  三联生活周刊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6-18/131220497990.shtml 

  王子发与覃汉宝:法律的荒诞剧

  一桩命案,报案者最终被以凶手论处,多年后却冒出了自认是真凶的自首者,接下来却不是拨乱反正、沉冤得雪,而是旧案未翻、新案未结的僵局。这就是广西河池的王子发案,与河北的聂树彬案、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如出一辙。王子发唯一的幸运,在于他还活着,可活着又怎么样?自首者覃汉宝认罪已经3年半了,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完。2010年6月10日,覃汉宝案一审第三次开庭,持续了两天半的庭审,结论依然是“存在许多重大疑点,需要延期审理,择日另行开庭”。王子发还在监狱里,他的清白和自由,近在咫尺,遥遥无期。

  主笔◎王鸿谅   摄影◎张雷

  自首者

  覃汉宝的心思,母亲李秀珍一直搞不懂明白,她也没那么多精力来分析这些玄妙的事情,柴米油盐的生计问题,已经耗尽了她的心力。兄妹三人,李秀珍排行老二,哥哥早亡,留下4个未成年儿女,她挑着这重担,婚后依旧不能卸下来。夫家的日子也不宽裕,她的重负就更显得碍眼,即便她生了两个孩子,结局还是离婚。再婚嫁给东兰农机厂职工覃炳福,他们收养了一个女儿,1980年又生了一个儿子,就是覃汉宝。李秀珍记得,最艰难的时日,一家人过年只有1斤半肉,“分成3天吃,都给孩子,我们两个大人就装作已经吃过了”。昏暗的屋子里,56岁的李秀珍声音低沉,旁边坐着中风偏瘫的丈夫覃炳福。她实在不想说这些,“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这辈子过的日子,真的没有一天笑得出来”。

  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仅靠覃炳福的工资显然不行,李秀珍也就只能被打磨得越发的强韧,她甚至还做起了建筑工,承包着小工程,成了建筑队的小包工头。侄儿侄女们陆续长大,“老大是我帮忙介绍的媳妇,老二是自己找的,老三嫁了出去,老四参军去了”,这是唯一能让李秀珍欣慰的话题。至于她自己的生活,实在是越来越一团乱麻。靠着建筑队的工程,她好不容易攒下了一些钱,1996年开始修新房子,结果却被查出患了喉癌,她就凭着当过土郎中的父亲留下的那些方子,自己上山采药撑过了10多年,“现在还要继续吃,不能停”。进门左边的橱柜、桌子和地上,满满当当地堆放着她的草药。

  更麻烦的是儿子覃汉宝。“12岁那年从老房子二楼摔下来一次,头先落地,晕过去了好久才醒来,也没钱送他去看医生,后来就落下了毛病,跟别人不一样。”李秀珍语气中的无奈多过悲痛,她早就认命,可苦难还是接踵而来,“他好的时候也好,发(病)的时候就不说话,问他什么都不说,不停地拿头撞墙,摔东西;要是回到外婆家,就跳到河里沉到水底不起来,每次都要去救他,很吓人。”覃汉宝三年级就辍学了,在东兰县城里晃荡着长大。东兰隶属河池,距离南宁308公里,群山环绕夹河两岸的狭长县城,唯一的资源只有自然风光,可又没特殊到全国知名,“右江革命发祥地”的红色旅游标签,也是近年来才贴上去的。这里距离南宁308公里,直达快车目前也要4个小时。覃汉宝这样的小镇少年,一抓一大把,他结婚生子,21岁就成了父亲,有了女儿覃莹菁。可李秀珍还是很操心,儿子和媳妇总是吵架,她觉得儿媳妇“就不是安心在这个家过日子”。覃莹菁1岁多的时候,儿媳妇又怀孕了,这次生的是儿子,可只有6天就死了。李秀珍还记得,“那天我出门去给建筑队的人发工资,才发了第一家,就有人跑来喊我,说家里出事了,我赶回去,孩子在儿媳妇怀里,脸是紫黑的”。

  这是覃家的一桩悬案,孩子死后,覃汉宝的婚姻也散了,虽然没办离婚手续,但他的妻子断然离家跟了别人。李秀珍算过,“到现在,‘嫁’了4次了,女儿她也不要了,7年从来没回家看过一眼”。覃汉宝任由妻子走了,撞墙、摔东西、跳河这些惯常的举动依旧继续,他还差一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点火自焚,他跟李秀珍说,“儿子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活着没有意思”。李秀珍担惊受怕惯了,内心也就变得格外强大,她知道自己的劝说没用,“我多说几句,他就烦了,就会跟我大声吼”,她只能多花些心思,把儿子看得更紧些,见他喜欢跟人喝酒,醉着回家,也由着他,只求他“好好活着”。

  可这卑微的心愿也成了奢求。覃汉宝的名声不太好,东兰农机厂的老厂长黄正睦记得,“经常听说他小偷小摸,但是又抓不到他什么证据”。等到查有实证,为时已晚。李秀珍只记得那是2005年的一个下午,“他本来在家里抱着女儿,突然有两个朋友来喊他,他就把女儿交到我手上走了,晚上没回来,第二天,警察来了”。覃汉宝因抢劫罪入狱,刑期4年。李秀珍只能怀疑,“那天晚上他肯定是跟别人一起喝了酒”。为了让儿子安心服刑,李秀珍只要有时间,就带着孙女覃莹菁去罗城监狱探监,单程5个小时车程,大清早出发,晚上22点才能回来。她只跟孙女说爸爸在外面打工,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一个善意的谎言。

  4年不算太久,老老实实服刑,覃汉宝2008年8月17日就能出狱了。可是2007年2月5日,覃汉宝却突然在监狱里对管教干部自首,说自己才是2001年吴宗谋命案的真凶。他说这件事情一直压在心里,儿子的早夭也是报应,说出来心里才能真正解脱。他的自首令人错愕,当年的命案早已了结,东兰县武篆镇拉乐乡板更屯村民王子发被认定是凶手,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2007年时已经服刑6年。

  报案者

  如果不是家里修新房欠下了1万多元的外债,2001年王子发其实并不想进城打工,父母妻儿都在家里,儿子才两岁多。可修房子总是村民们的头等大事,结婚生子,修房子,给儿子娶媳妇,是轮回也是习俗。武篆镇离东兰县城有30多公里,拉乐乡就更远一些。盘山公路大雨天时常塌方,红色的泥土从山上滚落下来,路就被截断了。这里山势秀美,风景如画,而画中的人们,生活与诗情画意全无关系,人均不到5分田,生计永远是大问题。外出打工也好,在家务农也好,日子一年到头总是累的,而收获总是少的。

  兄弟五人,王子发排行第四,生于1974年。最有能耐的是大哥王子高,早早就出来县城打工,从小工做起,慢慢也成了小包工头,兄弟们出来都去投奔他,王子发也不例外,他通过大哥认识了东兰农机厂的老职工吴宗谋。早年王子高来东兰打工,与吴宗谋结识,经常吃住在吴宗谋家里。“吴宗谋这个人,没有别的,就是喜欢跟人喝酒,喝完了就发酒疯。”老厂长黄正睦对他的酒瘾印象深刻,“不过不管喝到多晚闹到多晚,第二天上班他从来不迟到。”

  那时候农机厂还没有倒闭,除了厂区还有地皮,沿着河边的坡地盖了一排排的职工宿舍,格局都是一样的平房,一房一厅一厨房,没有厕所。吴宗谋的酒瘾,让邻居们不堪其扰,但没办法,劝也没用,谁劝他跟谁急。隔壁的曹子龙差点还因此跟他打一架,“他实在太吵了,经常闹到半夜两三点,我是习惯了,可有一次我有朋友来住,他也这么吵,我就出门跟他讲道理,结果他就捋起袖子要跟我打架,那我肯定更生气啊,结果后来挨批评的人是我,说我是党员,动手就不对”。时隔多年,曹子龙还是心里有气,“这个人,这么爱喝酒,所以他老婆才带着孩子走了,他一个人过,谁也不管,孩子来了,他也不做饭,随便给几块钱打发,酒才是他的命”。

  王子发也成了吴宗谋的酒友,2001年9月19日的下午,他和亲戚王忠勇一起到吴宗谋家里喝酒。曹子龙回家的时候看到了这场面,心中只能暗自叫苦,他是厂里的笔杆子,这个晚上刚好也要赶材料,一边写一边陪着妻子牙海燕看中央八台的《情深深雨蒙蒙》,看完大约23点钟,“隔壁还在划拳”。他们在这种熟悉的喧闹中入睡,半夜被更大的动静惊醒。“哈哈哈,杀人了。”曹子龙模仿着当年听到的声音,压低了嗓子从喉咙里挤出奇怪的冷笑,他听出是吴宗谋的声音,也就没有太在意,心里还很生气,想着这个酒鬼又在搞什么新名堂。然后是打斗声、沙发和椅子的碰撞声,再然后他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先走”,心里才开始有些奇怪了。依着他的性格,“当时就想起床拿着棍子出去看个究竟,可是我老婆很害怕,拉着我,不让我起来”。屋子里安静下来,大约半个小时后,警车来了,“我听到警察在申请支援,说出了人命,这才出了门”。

  曹子龙看到的已经是变动了的命案现场,“没有担架,警察用毯子把吴宗谋包起来抬了出来,我先冲到下面去喊人帮忙,然后回来和警察一起抬毯子,把吴宗谋抬上车,他没穿上衣,浑身都是血,人也没了知觉”。接下来曹子龙面对的就是警察的询问。“当晚就有人到我家里去查看,还反复问我,晚上都去了哪里,走了什么路线,可这个晚上我刚好都在家里,连公厕都没去过,可他们就不停地反复问,让我仔细想。”多年之后,曹子龙说起来还是会激动,“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一起跟吴宗谋喝酒的一个人也被砍伤了,去报了案,我可能成了头号嫌疑人。”

  报案的人是王子发。2001年9月20日凌晨1点半左右,他出现在110治安岗亭求助的时候,上身赤裸,浑身血迹,拿着一把带血的刀,下嘴唇被严重割破,耷拉下来,右腹部的伤口露出一截肠子。他被送往医院救治,告诉警察农机厂的屋子里可能还有另一个人也受伤了。民警韦松良很快就找到了巴多的农机厂宿舍,但花了半个小时才找到命案地点。身中20多刀的吴宗谋也被送入东兰县人民医院抢救,但他没能挺过来,死于9月21日14点30分。而活下来的王子发,虽然也身中39刀,却从报案人成了嫌疑人。

  证据链

  王子发住院10天,出院后就再没有了自由。他讲述的命案当晚的情形是这样的:当晚先是三人一起喝酒,然后他和王忠勇回到出租房,之后他又回到吴宗谋家继续喝酒,睡去,半夜被一个持刀人刺伤惊醒,奋力搏斗,歹徒逃走,他抢下刀报案求助。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没有做过任何有罪供述,可他的版本最终并没有得到法庭采信。

  河池中院的一审和广西高院的二审,通过警方提供的证据,认定的是另一个凶案版本:王子发欠下外债见财起意,当晚酒后再次回到吴宗谋家意图行窃,被吴宗谋发现,王子发杀人灭口,并且自伤其身报案妄图脱罪。定罪的核心证据包括:吴宗谋在医院病床上对王子发的指认;看守所同屋犯人兰福高对王子发的检举,供述王子发在看守所里私下和他说过行凶的前因后果;凶器上的A、O两种血型,与吴王二人血型分别相符;命案现场厨房里提取的血迹也有A、O两种,与吴王二人相符,其中,与王子发血型相符的O型血样,提取位置是厨房门口30厘米处和高压锅上。还有一份关键的司法鉴定,证明王子发身上的伤痕系自伤形成。

  最初为王子发奔走的都是大哥王子高,他请了律师黄国生给弟弟辩护,一审2000元,二审3000元。黄国生在法庭上提出了诸多疑点,“凶器来源不明,王子发的唇部和腹部的刀伤不可能是自己形成的;吴宗谋在医院一直处于神志半昏半醒状态,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的老厂长黄正睦和其他人都只听到他说过‘老捏的弟弟’这样含糊不清的说辞;兰福高的证言不可信,王子发在看守所根本没有与他单独谈话”,最重要的是“吴宗谋身上这么多伤口,厨房这么小,王子发身上却没有半点吴宗谋的血迹”。但黄国生的辩护意见全部没有被采信。一审和二审法院都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案,唯一的差别在于最后的量刑,一审是死刑,而二审在没有任何证据变化的情况下,成了死缓。

  覃汉宝的自首,实在是太戏剧性的变化。他陈述的命案版本,杀人动机很简单,2001年9月19日晚上,他在朋友韦云家喝酒,醉了被送回来,半夜被吴宗谋发酒疯吵醒,就带着刀从后门的防盗窗爬了出去找他理论,言语不和就动了手,在厨房那里刺了吴宗谋很多刀。看到中间房里还有一个人,以为他看到了自己行凶,就索性再杀人灭口。但床上睡的人惊醒,与他激烈搏斗,抢走了他的刀,却把他放走了。

  7年前警方以言之凿凿的一系列证据,把王子发送入牢狱,7年后,却又拿出了另一套证据,同样言之凿凿地试图将覃汉宝绳之以法。这一套证据包括:覃汉宝本人的认罪供述;兰福高翻供,承认当年是为了立功说假话;曹子龙之前没有被采信的命案现场可能存在第三人的描述;覃汉宝在混合辨认中认出了凶器;证明王子发身上的伤“自己难以形成”的新鉴定结论。最离奇的是,吴宗谋的堂兄弟吴宗保在2001年9月29日所做的笔录居然出了两个版本,在当年王子发的案卷里,这份笔录做于9月29日上午10点40分至12点05分,内容是吴宗保听到吴宗谋说刺他的人“穿着一件白衬衣,是王子高的弟”。而如今覃汉宝的案卷里,吴宗保的笔录则是做于9月29日上午10点40分至12点整,内容是吴宗谋只说刺他的人“穿一件水黄色衣服”。面对相差5分钟的同一时间段的两个不同口供版本,当年做笔录的两名警察在法庭上都无法自圆其说。

  死循环

  覃汉宝的自首认罪是2007年2月5日,而此案的第一次开庭却是2009年5月。这两年多的时间,官方的解释版本都是案情复杂,需要补充侦查。可实际上,一轮轮的补充侦查,直到2010年6月10日的第三次开庭,依旧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新突破。

  这一次持续了两天半的庭审,不过是把前两次开庭的过程又重复了一遍。当然,形式上更加隆重的,包括鉴定专家在内的10多名证人陆续出庭,可论述的结果让人一头雾水,凶器从哪里来?当年的现场取证到底如何完成?送检样本是否规范?这些关键问题,全部被证人们的“不记得了”消解了。除了当年指向王子发的那两个送检血迹样本,再没有可以用做分析的指向第三人的血样,甚至连其他物证也没有了。唯一拍照存档的三个血脚印,因为当年拍照不规范,不是垂直拍摄,比例不规范,已经无法鉴定。当年参与现场取证的警察,在法庭上的陈述,一再向公众表明了这样的现实:取证的现场早已经不是原始现场;取证的方式不严谨也不规范。这是起点,更离奇的是接下来的鉴定。

  送到广西公安厅鉴定中心的那把凶器,如今再回过头去查看,刀柄打开后的内侧出现了AB字样,这字样究竟从何而来,鉴定中心的两名经手人虽然出具了标记是实验室所留的证明,却在当庭作证的时候,无比坦然又严谨地声称,按照操作流程和规范,可能是实验室所留,但无法肯定。这回答也实在让人惊出一身冷汗,如果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无据可查,那公众凭什么要相信实验室最后得出的鉴定结论?鉴定样本真的是原始送检样本吗?鉴定结论真的无懈可击吗?

  从这个角度而言,覃汉宝案的3次开庭的价值,在于越来越清晰地用法律的形式,展现出了当年王子发案调查取证的不严谨与荒诞。当年的定案证据,几乎全部在这3次庭审中被驳倒。可悖论在于,现在审理的是覃汉宝是否杀人,就算驳倒了王子发案的证据,也不能直接证明作案人就是覃汉宝。除了他自己的口供,依然没有任何确凿的物证。所以,第三次开庭结束之后,合议庭得出的结论依然是,“覃汉宝案存在许多重大疑点,需要延期审理,择日另行开庭”。

  从覃汉宝认罪开始,这样的死循环已经持续了近3年半,王子发的家人屡屡看到希望,又屡屡幻灭。事实上,王子发案和覃汉宝案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案子,王子发案已经二审,如果要翻案,必须是在出现重大证据的情形下启动再审,那么,目前覃汉宝案的3次庭审,已经提供了足够的重大证据,足以推翻当年的结论。那也意味着,王子发案的重审,完全可以迅速启动,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还他清白。至于覃汉宝案,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定案,那么定罪量刑,如果没有,同样也应该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还他自由。吴宗谋命案的这笔糊涂账,根本原因就在于最初的取证调查粗糙又不规范。这种成本和代价,事实上是规范警方的调查取证必经的阵痛。如果仅仅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就这么简单。可假如真的如此,吴宗谋死了,9年之后反而没有任何人因此定罪,在命案必破的司法现实里,就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了。

  可没有新证据就是没有新证据,把时间再拖下去,结论还是一样。当年,并不严谨的证据,把王子发送入牢狱,差一点要了他的命;而如今,同样并不严谨的证据,只能让覃汉宝案陷入僵局。官方的解释永远四平八稳,没有半点切肤之痛,空耗的时间里,白白流逝的,只是王子发的清白和自由。一审之后,王子发在自己手臂上刻了“冤枉”两个字,黄国生在看守所见过,吓了一跳,“黑色的,刻在皮肤里,不知道他怎么刻上去的。他坚持自己是清白的,说法始终没有变过”。王子发的坚定,是家人唯一的信心,可他们对于判决依旧无能为力。二审判决2003年才出来,始终为他奔走的大哥王子高意外地在2004年遭遇车祸过世。年迈的父母请村里识字的人写了申冤的条幅想去南宁为他上访,却连路费也筹不出来。从没出过远门的妻子韦美天只能跟着亲戚去佛山的鞋厂打工,一个月挣几百元,养家糊口。她6月7日连夜坐车从广东赶回东兰,期盼着这一次会有好消息,结果还是一样。

  至于覃汉宝家里,也是一样的茫然无措。李秀珍小心翼翼守护的谎言终究还是打破了,2010年3月,覃汉宝自己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嘱咐刚刚8岁半的女儿覃莹菁要听话,照顾好爷爷奶奶,爸爸犯罪了,没有办法照顾他们了。李秀珍不识字,所有的书信都靠孙女来读,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从来不哭的覃莹菁哭了一整天。此后,覃莹菁就开始攒零花钱,五毛一块地攒下来,“到上个月,她一共攒了310多块钱,她拿给我说,送给爸爸用”,李秀珍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六一”节的时候,覃莹菁去看守所看了一次爸爸,她没有哭,她说“我哭爸爸也会哭,我不想让他难过”,她坚持继续给爸爸写信,告诉他,自己在学校里拿了两个好儿童奖和两个二等奖。■
  

“真凶”现身三年后,“杀人犯”仍在蹲大牢

本报记者 刘万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6-03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6/03/content_3261531.htm

    

    王子发因被“冤枉杀人”入狱后,年迈的父母在煎熬中度日,愈显苍老。

    本报记者 刘万永摄

    近9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青年农民王子发身陷一件命案,尽管他坚称没有抢劫杀人,且同为受害者,但几年后仍分别被两级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

    就在他心灰意冷,失去人身自由4年多后,“真凶”现身。

    尽管在“真凶”一案庭审过程中,当时法院认定他犯罪的关键证据全部被推翻,但他至今仍在蹲大牢。

    酒后突发命案

    王子发,1974年11月出生,东兰县武篆镇拉乐村板更屯人。因建新房欠下1万多元的债务,他来到东兰县城打工。

    2001年9月19日晚,王子发与亲戚王忠勇到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宿舍区吴宗谋家喝酒。喝到晚上10时多,三人一同外出,王子发与王忠勇先后回到他们打工的住处休息。约10分钟后,王子发再次来到吴宗谋家喝酒并留宿。

    9月20日凌晨1时许,在自家厨房,吴宗谋被人用刀刺中胸、腹等要害部位20多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子发也身中20多刀,其中一刀砍中嘴唇,皮肉吊挂在下嘴唇下面。还有一刀刺中右腹,肠子外露。

    20日凌晨1时30分,浑身血迹的王子发赶到附近的东兰县城110岗亭报警,手里拿着那把尖刀。

    王子发对值班的东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指导员韦尚成说:“我叫王子发,刚才在农机厂朋友家里睡觉时被人抢劫砍伤……这是他的刺刀。”

    在医院,王子发告诉警方,遭劫的还有一个叫吴宗谋。

    警方随即将吴宗谋送入医院。

    21日14时30分,吴宗谋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检验认定,吴宗谋系被他人用较大的单刃尖刀刺割腹腔脏器和全身多处软组织,造成严重创伤,最后导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警方随后将凶手锁定为王子发。2001年10月1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子发被东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被逮捕。

    2002年8月2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子发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子发为窃取他人钱财而将他人捅伤致死,其主观上有窃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在实施窃取他人钱财的过程中惊醒他人时而将他人捅伤致死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002年11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子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个全部财产。

    王子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且也是受害者。

    二审历时近3年。2005年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样认定王子发犯抢劫罪,但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王子发随后被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服刑。

    覃汉宝:我自首,我是凶手

    因为吴宗谋的死亡,王子发自2001年10月11日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判处死缓更让他近乎绝望。

    但转机还是出现了。2007年2月5日,正在监狱服刑的覃汉宝主动向管教狱警自首称,是他杀死了吴宗谋,刺伤了王子发。

    覃汉宝,东兰县人,因犯抢劫罪被东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从2005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17日,被关押在广西罗城监狱。

    针对覃汉宝交代自己的余罪,2007年2月5日,罗城监狱三监区的两名狱警制作了询问笔录。

    笔录中,覃汉宝交代了自己行凶的过程:

    2001年9月19日晚11时左右,覃汉宝和朋友一起喝酒后回家睡觉,但怎么也睡不着,听到离家四五十米远处的吴宗谋在自家门前乱骂。“他这个人经常酒后乱骂人,我估计他当日又喝醉了。”覃汉宝如是交代。

    听到骂声后,覃汉宝很恼火,当时就想去收拾吴宗谋一下。为了避免惊扰家人,覃汉宝从自己住的二楼的后窗慢慢爬下去。他当时拿了一把改制过的一尺长的水果刀。

    在2007年2月7日罗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讯问笔录中,覃汉宝这样解释他拿刀的理由:当时想劝吴宗谋回去,如果他不听劝发酒疯起来,我就可以用刀防身或教训他。

    但覃汉宝的劝说没有效果,吴宗谋反而辱骂覃。覃汉宝随后以口渴为名要水喝,吴宗谋递给了他一杯酒,覃汉宝一喝发现是酒,很生气,把酒吐在地上,马上让吴带自己到厨房找水。“到了厨房,我就用那把水果刀朝他腹部捅了许多刀,具体几刀记不清了。”

    覃汉宝交代,因为吴宗谋喝醉了,没什么反抗。

    捅伤吴宗谋后,覃汉宝从厨房出来,发现还有一个人在床上睡觉(即王子发——记者注),但覃汉宝并不认识此人。由于当时害怕事情被人发现,覃汉宝立即拿刀朝王子发的腹部捅去,刀不知怎么捅不进去。王子发惊醒后和覃搏斗并夺取了水果刀,搏斗时,覃汉宝左腋下部被划伤。

    僵持中,王子发对覃汉宝说:“你走吧。”覃汉宝随后走出吴家,刀留给了王子发。

    在讯问笔录中,覃汉宝称,从吴家回来后,他在附近转了一下,然后躲在山边一民房黑暗房角处观察吴宗谋家的动静。两三分钟后,见那个男的(指王子发——记者注)拿刀出来了,并朝城中走去。10多分钟后,警车赶来并将吴宗谋抬上警车。

    覃汉宝交代,警车走后他回家,将沾上血的裤子丢在卫生间的盆里。第二天一早外出躲避,其间打电话交代妻子:“三楼有一样东西,处理掉。第二次打电话回家时,我老婆就讲已经丢掉了”。

    覃汉宝说,自己没有向妻子讲捅伤吴宗谋一事,妻子只是以为他在外面打架了。后来,他听说吴宗谋死了,“从他家里出来的那个男的也被抓了,最后还被判刑了”。

    覃汉宝称,自从犯下杀人罪后,自己寝食难安,新出生的儿子仅存活6天就夭折了,“认为遭到了老天报应,更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如果告知父母妻子自己的罪行,他害怕他们受到牵连。他在服刑改造期间受到教育,最终鼓起勇气,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历时3年尚无结果

    覃汉宝交代自己杀死吴宗谋的罪行后,罗城监狱高度重视,并及时通报了东兰县公安局。河池市公安局和东兰县公安局共同侦办此案。

    2007年5月17日,两级公安机关以覃汉宝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证据不足,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2日和9月17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7年12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覃汉宝犯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期间,覃汉宝于2008年8月17日刑满释放。当天,经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河池市公安局将覃汉宝逮捕。

    因被告人覃汉宝的羁押场所发生变化,2009年1月4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变更起诉。

    2009年春节后的一天上午,河池市公安局、东兰县公安局5名警察来到王子发的家中,并带来面条、水果等礼品,慰问王子发的父母、哥哥等人。他们当场表示:王子发案是冤枉的,我们的任务基本做完了,还有两个单位(指检察院和法院——记者注)没做完,做完王子发就出来了,时间不会很长了。

    警方的表态一度让王家人欣喜若狂:“真凶”现身了,王子发的冤情可以昭雪了。

    但事情的复杂程度显然超出了王家人的想象。

    2009年4月13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家属开庭,并让家属代表王子发向覃汉宝提出民事赔偿。

    几天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又通知王子发家属说开庭延后,时间未定。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派人下来阅卷,待阅卷组阅卷后才作结论。

    2009年5月10日,高院阅卷组走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通知开庭。

    2009年5月14日上午,覃汉宝一案终于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时,距覃汉宝自首已经两年零三个月;距王子发失去人身自由将近8年。

    王子发的哥哥王子山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庭审中,覃汉宝对自己杀死吴宗谋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甘愿接受法律处裁。闭庭后,许多人主动走近他们,安慰说:快了,很快就会还王子发自由了,要相信法律。其中还有政法机关的干警。

    然而,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下达判决。

    2009年7月17日,本案再次开庭,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覃汉宝案为何久拖不判?2010年5月31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经请示领导,答复是“无可奉告”。

    事实上,不仅王子发的家人不理解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何不对覃汉宝案作出判决,就连公诉机关也表示“不理解”。

    2010年5月31日下午,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何智群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案件牵扯两条人命,我们很慎重。”

    何智群说,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次开庭后,均认为证据需要补充,到现在还要求我们补充证据。但当时没有注意到是覃汉宝作案,针对覃汉宝的证据没有搜集,现在搜集就更加困难,物证方面比较单薄,比如血衣就没有了。

    何智群说:“覃汉宝的供述和杀人现场很吻合,经法庭审理,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三个关键证据全部被推翻了。法院很慎重,但拖这么久我也不理解。”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曾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政法委递交了两份报告,一份请求尽快审理覃汉宝案,一份请求尽快解决王子发案。“但现在还没有结果。自治区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进行了研究,结果还是要我们补充证据。”何智群说。

    “对于那些花天酒地的人来说,时间过得太快了;而对于一个身负冤案囚困牢狱的人来说,时间又是多么漫长。”王子发的家人在一份申诉材料中说,当初给王子发定罪的法官仍身居高位,覃汉宝被定罪意味着王子发案是错案,就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多呆一天监狱就少一天的自由。同时,被冤枉的人多呆一天监狱,国家就要多一天赔偿的负担。”王子发的辩护律师说,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这个案件早处理都比晚处理好。

    本报河池6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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