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加速球独立版:武平县人大出台《办法》规范“审议意见”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23:34
“‘一府两院’办公室收到审议意见后,应及时登记、分类,对所提意见中,需由政府、两院层面处理的,要将该项意见提交政府、两院的相关会议研究处理;需由政府、两院部门处理的,应明确政府、两院一名领导牵头负责处理……”这是6月9日武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武平县人大常委会规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确立的新规。该《办法》对审议意见的形成、办理、反馈和反馈报告的评价、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审议意见的形成,《办法》规定,审议意见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归纳整理,在闭会后5日内形成初稿;常委会办公室及时修改审议意见初稿,形成审议意见送审稿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后,于闭会后的10日内发文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必要时可以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
为规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操作程序,《办法》要求,“一府两院”办公室收到审议意见后,应及时登记、分类,对所提意见中,需由“一府两院”层面处理的,将这些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法院审委会、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处理;需由“一府两院”部门处理的,明确“一府两院”一名领导牵头负责处理,由牵头领导确定承办单位(机构),并召开承办单位(机构)负责人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承办责任,提出办理要求。“一府两院”办公室在收到审议意见的10日内,应将处理审议意见的责任人和具体处理机关告知常委会办公室,由常委会办公室告知常委会有关工委进行对口联系和监督。
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法》强调,“一府两院”办公室应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征求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意见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在收到审议意见的90日内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应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针对审议意见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报告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还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一些审议意见,如不能办理,应说明理由,如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应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方案。
县人大常委会在收到“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如何评价、处置?《办法》指出,常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征询意见,如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认为满意,则该项审议意见视为办结;如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不满意,则视情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由主任会议根据征询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退回“一府两院”重新处理、再次报告。二是提请常委会对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再次提出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处理并要求再次报告处理情况。三是常委会对该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交报告机关执行。如对再次报告或决议执行的情况仍不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案。
《办法》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办公室应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协调工作;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应分别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刘梅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