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鸡年红发:温兴生同志在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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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兴生同志在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4-08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同志们: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的意见,我就全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讲三个问题,一是总体安排,二是政策措施,三是工作要求。

一、总体安排

2011年3月22日发布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3月23日3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4月3日4月9日进行网上确认;4月18日4月24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于4月24日在武汉集中举行;5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6月中旬组织职位公开调剂;6月下旬至7月初全省统一组织面试;8月底前完成体检、考察及录用审批工作。

自年初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印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北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669号)以来,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和招录机关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按要求开展2011年度招录职位申报审核工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招录职位设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省机构编制部门对申报的招录用编计划数进行了严格审核,下达了招录用编计划。目前,全省的招录职位计划已经基本审定,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政策解答及职位公告将于下周公布,标志着我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统计,截止3月17日,全省各级机关计划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近3000名,其中包括省直机关,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省以下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垂直管理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

二、政策措施

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必须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以人为本、选拔优秀人才和维护公平正义的统一,努力提高依法考录、公平考录、科学考录、安全考录的水平。在《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制度框架下,不断完善考录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一)继续坚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政策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努力打造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完善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形成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人才锻炼培养选拔的工作格局。省、市(州)两级机关除特殊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今年,面向选调生遴选的比例不低于招录计划总数的30%,同时,安排定向招录职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各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带头吸纳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原则上至少要拿出15%的职位对其进行定向招录;全省公安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及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拿出至少10%的职位、乡镇(街道)拿出30%的职位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这既是面向基层招录公务员政策导向的体现,也是对参与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项目人员的政策倾斜,体现了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政策导向。

(二)改进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考生和招录机关服务。

改进和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考试录用全过程提供信息化支撑,是新时期考试录用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和招录机关的重要手段。今年,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对公务员报名信息系统进行了改进,不仅完善和丰富了考生报名的信息构成,以利于考录各个环节的信息分析,而且从职位计划申报、审核,到考生报名、准考证下载打印以及职位调节等工作环节都实行网上在线操作。前不久,我们对各地和省直单位具体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使招录机关了解和掌握了新报名信息系统的特点和操作要领,让大家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相关工作。最近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会服务热线12333即将开通,我们将利用12333系统试运行的机会,为广大考生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诚信报考,限制因人设岗,取消考生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环节,代之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

这是今年招考工作的一个重要调整,需要引起广大考生和招录机关的注意。因为每一位考生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所列的报名条件和职位公告中的职位资格条件,不够明确的还可电话咨询有关招录机关,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进行报名确认,招录机关可以在笔试后、面试工作开展之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以我们今年决定取消虚拟的网上资格审查环节,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招录机关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可有效避免因人设岗、无故拒绝考生现象的发生。这一调整,要求考生诚信报名,要求招录机关的职位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必须明确、公开、公平、公正。

另外,为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颁布施行的需要,今年还取消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报名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四)尽早启动“四级联考”工作,逐步实行定时定期设考。

及早启动部署,逐步实现定时定期设考也是今年考录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今年的“四级联考”工作比去年大幅度提前,元月初启动空编审核和职位申报工作,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定在2011年4月24日,所有的考务组织工作都围绕这个时间倒计时安排。争取和全国多个省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同步组织,为广大考生确定报考省市和相应职位提供选择的空间,可以避免考生为应考到处奔波,以及“一女多嫁”的现象。今后,我们将总结相关经验,逐步实现公务员考试定时定期设考,给社会特别是广大考生和招录机关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当然,定时定期设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广大招录机关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实现。

(五)在面试阶段,实行省、市(州)职位和县、乡职位分级设考,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这是今年考录工作的重要探索和尝试。“四级联考”工作实施以来,较好地解决了统一性和规范性问题,但是“一张卷子考到底”的现象削弱了考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我们决定在今年的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中,根据省、市(州)机关职位和县、乡职位不同的特点、不同层级初任公务员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职位需求调研,实行分级设考,以增强面试的针对性,满足招录机关的不同需求。今后,我们还要探索对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分级分类设考,逐步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化水平。

(六)适应公安录警工作的需要,对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的考录工作事权进行了适当调整。

近年来,根据公安人民警察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一直实行省级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统一体检、考核,分级审批录用的办法,确保了统一性和规范性。但是由于前期审核和后期审批工作的分离,也造成考生招录档案材料分散,不利于提高招录工作效率、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今年,我们决定继续实行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级集中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后的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改由各地进行组织,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

(七)巩固集中面试成果,不断提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信度。

面试工作是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社会各界一直比较关注,考生及家长疑虑也比较多,外界对面试工作还带有一定神秘感。我们将认真总结并推行去年集中面试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试行)》,规范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面试工作公信度。

以上只是2011年我省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主要特点、重要政策以及工作措施的调整,其它常规性工作安排都体现在《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函〔2011〕116号)和《招考公告》、《报考指南》中,请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操作,这里就不再赘述。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设置工作。

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是考录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关系和影响到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最近,各地、各单位经过编制部门用编核准后,正在集中进行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和审查工作。从我们掌握的初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年龄、学历和专业设置过高过窄。对于年龄设置,去年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我省在职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也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随意缩小招考年龄设置范围。另外,不少单位要求学历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比国家规定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的条件有所提高。关于专业设置,我们提倡宽口径专业设置,以利于广招人才。对于专业性要求强的职位,可以实行限制性口径和窄口径专业设置,但是专业名称要符合教育部门统一设置和发布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目录。近年来,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面临的争议和诉讼,多是由于操作程序不到位、职位设置和资格审查不够合理、体检把握不严等原因造成的。

公务员考试录用是实现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所规定的普适性条件,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北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要求设置职位资格条件,特殊行业和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学历和年龄上有所限制。

(二)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近年来,随着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竞争日益激烈,环境日趋复杂,尤其是集团作弊、高科技作弊等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了录用考试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考试管理迫在眉睫。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5号),我省进一步完善了录用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相关制度,建立了宣传、教育、公安、卫生和无委办等部门参加的录用考试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安全环境。对于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执行。按照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在公务员招录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并查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队伍的约束和管理。去年省人社厅党组向全厅各所属单位、省公务员局发出了《关于严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厅干部职工增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的责任感,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我们将自觉接受全省广大考生和招录机关的监督。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约束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同时,要严格执行公务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合作。

此次招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省直党委等六类机关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省直行政机关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公务员)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辖区的招考实施方案,协调组织本辖区考试录用各个环节的工作,并按权限审批拟录用人员。

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汇总报名信息和笔试具体组织工作。考试机构要加强考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笔试安全公平。

各招录机关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申报招录计划、审查报考资格、组织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开展体检和考察、上报拟录用人员审批材料等工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操作步骤,注重工作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招考的宣传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各招录机关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和政策解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