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善佛教网地藏经全文:农民日记》,一个中国农民六十年的生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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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记》,一个中国农民六十年的生存记录

发表于 2009-03-05 01:44:15 类别:析社会现象

 

  导读:“从分到田地、互助组、农业社、人民公社、再到责任田,走过了一条多么长的道路啊!”“唉,领导们把咱这一代农民做了实验田了。”这两句话成为了我阅读《农民日记》,思考中国农民六十年生存的关键点。

侯永禄1931年生于陕西省合阳县的后新庄村(现在叫路一村五组),6岁上私塾,9岁父亲去世。19岁时开始务农生活。曾担任互助组组长、大队会计、大队支书、大队长,也当过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和农科站站长。他的第一篇日记开始于1940年的腊月十三,直到2000年1月,共记了200余万字日记。侯永禄未能看到该书的出版,他于2005年春节去世。

1982年7月19日,陕西合阳县路井镇路一村五组农民侯永禄在日记中写道:“当天下午,我和丰胜去地里看了看自家的责任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思绪万千:从分到田地、互助组、农业社、人民公社、再到责任田,走过了一条多么长的道路啊!”

也是在这一天,侯永禄还听见二队的一位复员军人说:“唉,领导们把咱这一代农民做了实验田了。”

这两句话成为了我阅读《农民日记》,思考中国农民六十年生存的关键点。好几天,我都在仔细琢磨侯永禄的感叹。他是在感叹时间的意义吗?是在感叹贫穷饥饿、感叹自己命运不济,当了一辈子农民吗?也许是,也许不完全是,我想,他应该是在感叹他的责任田,感叹他这一辈子亲眼见到的与土地有关的无休止的折腾。

1940年腊月十三,侯永禄在日记里写道:“我家里有三十多亩地,兵粮、差款样样按地亩的多少摊派。有人劝我们把地卖一些,母亲还是舍不得卖掉,便把地当给张有粮十九亩。每亩当价二斗麦,共当回三石八斗麦”。

从这一段里,我们可以发现三个方面的信息:

第一,1940年,中国农民的土地制度是私有化;

第二,1940年,中国农村存在着具体的土地交易市场,存在着买卖、典当等多种交易手段;

第三,正是农民拥有土地私人产权,当时的中国农民可以在最困难的时候,通过土地交易,换取必要的食品,解决起码的生存问题。这可能是当年战火连年,民不聊生,但中国并没有发生大规模饥荒事件的主要原因。

把时间拉到1961年2月29日,侯永禄写道:“我家人口多,劳力少,靠在队里挣下的工分分下的粮食仍不够吃。我便在抓紧做好自留地的同时,也开垦些荒地,以增加口粮。我在村周围寻找荒地,发现几年前大修老八沟水库时,把堡子胡同原来的道路废弃了,从埝上开了个新路,胡同里便长满了荒草。本队社员有几个人便在埝边锄掉荒草,平整地面,开荒种地。我也和菊兰(注:侯永禄妻子)趁空闲时间去那里用锄除荒草,用锹翻地,共开垦出有一二分大的一片地。……,事实上,我开荒种了三料,最好的收成就是四升糜子,还不够苦工钱!不久,大队便宣布,社员开的荒地一律归生产队所有。唉,就这样,那块连牲口走过了也不爱回头,集体根本就无法耕种的荒地,还是荒芜了。”

显然,我们看到,二十年后中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土地不再是农民的私人财产,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所有,农民从财产到人身,完全属于国家所有,农民的劳作必须在政府的强力意志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市场已不存在,国家设计好了生产、流通的每个细节。农民只需种好农田,收割粮食,上缴给国家,就可以了。

1958年到1961年,正是被官方史学家称为遭遇自然灾害的三年,因为饥饿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数千万。侯永禄对此也有记录:

1961年1月27日,下午,“保管员侯寻荣来我家办理有关手续,见我面黄肌瘦,身体虚弱,便关切地问:你身体咋成了这样子,得补一补,到街上买几斤菜吃一吃,身体自然会好起来。我苦笑了一下说:是呀,菜能补,买菜要花钱的,只是家里连饭都吃不上,还买啥菜?我又看了看炕上幼小瘦弱的万胜(侯永禄的儿子),吞吞吐吐地说出了想把娃给人的想法”。

在骇人听闻的大饥荒与农民土地制度之间,究竟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是一个相当繁重的学术课题。不过,历史的发展细节似乎比学院性理论研究更能说明问题,众所周知,进入80年代后,中国农村土地出现了制度性的改革,这就是著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侯永禄在他的日记里记录下了当时的情景:

“我的运气不怎么样,只分到一条口袋,一个六股叉、一个木锹和一个刮板。同一天,队里又将全部耕地按人口分给了社员各户,作为责任田。”

中国农民在经历40年的苦难之后,终于以责任的名义拿到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土地(当年响应“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号召,以生命来保卫的“胜利果实”),自此之后,也终于以责任田的名义,基本解决了自身的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