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打私办 魏博航:镜湖纪检监察---街道、区直纪工委信访工作制度与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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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7月30日 出处:镜湖区纪委纪检监察室 作者:镜湖区纪委纪检监察室 本页面已被访问 2977 次
一、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
1、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
2、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
3、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处理来信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到来信后,当时拆封,加盖收件章,统一登记编号;急件立即处理,一般信件三日内处理完毕。
2、认真细致地阅读来信,弄清反映问题的对象、性质;对每件来信都要填写摘呈单,提出拟办意见,呈报领导阅批。
3、信访工作人员对领导批示或批示查办的信件,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负责催办、督促按时结案。
4、对领导批示需要暂存或存档的信件,要妥善保管,年终整理专卷,归档备案。
三、来访处理制度
1、接待来访人员要文明接待,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使来访者端正态度如实反映情况。
2、接待人员对来访者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耐心听取陈述,认真做好记录,填写来访登记簿及来访摘要。
3、重要来访、集体访、越级访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处理。
4、接待人员对重要来访材料和来访摘要,必须在当日呈报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办理。
5、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由街道、区直纪工委负责承办,报经领导批准,指定专人限时核查处理。
6、对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街道、区直纪工委要疏导办理渠道,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四、回信回访制度
1、范围:凡署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查结后必须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与举报人见面;对重要的匿名来信来访,查结后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公开回访,公布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2、内容:对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的,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对明显的错告,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事实真相,使他们客观、公正地看问题;对反映问题属实,被检举控告人已受党政纪处分的,要将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告知来信来访者;对党纪政纪申诉,应将复议、复查的结果通知申诉人。
3、方法:一般问题由调查组进行回信回访;重大、复杂问题由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或由主要领导亲自回信回访。
4、时限:回信回访工作必须在查结问题后,三日内由街道、区直纪工委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回信回访记录。
五、簿、表、册登记制度
1、“四簿”(人民来信登记簿、来访登记簿、信访案件查处登记簿、回信回访登记簿)要做到登记及时、认真、准确、规范。
2、“三表”(自办信访案件登记表、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登记表、来信来访受理情况综合统计表)要做到逐件登记、逐项统计,季度上报。
3、信访工作手册由领导随身携带,随时接访登记,认真记载信访及处理情况。
六、举报保密制度
1、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向有关单位或人员核查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一律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七、信访案件查办制度
1、查办初信初访件,要认真对待,在调查时要一次查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一次到位。
2、对问题已经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尚不满意,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查结待处理的,要登门访,对已经处理结案的案件要及时向信访人回访,巩固办案成果。
3、信访案件查办时限:一般信访案件一个月内查结上报;要求报结信访案件三个月内查结上报。
4、信访案件上报应附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要结果件还应附有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结论的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信访反馈报结与统计总结制度
1、及时准确反馈信访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及时向党工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馈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并及时报送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3、对信访量、问题性质、涉及的干部职级及办理情况,要进行统计分析,要做到:季统计、季分析、半年综合分析。
4、对信访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要做到:半年小结、全年总结,重点工作及时总结,促进街道信访工作不断创新。
5、要按时向区纪委信访室报送统计、分析、工作总结。
九、信访工作目标
(一)、四项要求
1、领导要重视信访工作。
2、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
3、要有完善的工作制度。
4、要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
(二)、四项指标
1、信访案件当年办结率达98%。
2、区纪委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当年报结率为100%。
3、街道、区直纪工委当年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5%。
4、要严格控制集体访和重复访。
十、街道、区直纪工委纪检监察信访档案分类
及卷内排列顺序规定
(一)、信访初查案件卷内排列顺序
1、转办、过问要结果(反馈)案件
(1)、办案依据:信访举报件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问、催办)办理的函件(包括电话记录)。
(3)、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等)。
(4)、向上级部门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
(5)、对案件查处结果的意见。
(6)、结案报告及领导批示意见。
2、核实了解的案件
(1)、办案依据:信访举报件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证人、证言、书证取证材料)。
(3)、信访初核情况报告。
(4)、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指示。
3、存档(暂存)信访件(卷)
(1)、已经了解,不需要再初核的信访举报件。
(2)、因各种原因,不需要处理的信访举报件。
(3)、重要重复信访举报件(领导批示必须注明存档的理由)。
(二)、信访文书类卷内排列顺序
信访文书类归档必备资料:
1、信访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长期卷)
(1)、区纪检监察每年度信访工作要点
(2)、每年度信访工作计划
(3)、半年信访工作小结和信访分析
(4)、每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5)、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本文
(6)、各级对信访工作的规定、条例、通知等
(7)、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要批示
2、信访简报、交流材料等(短期卷)
(1)、年度信访简报
(2)、上报或交流的信访材料
(3)、上级纪委采用的信访信息
(4)、信访工作会议材料
3、信访目标管理材料(长期卷)
(1)、区纪检监察信访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2)、街道、区直纪检监察信访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3)、区纪委年度对信访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通知
(4)、区纪委年度对信访目标管理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5)、当年度信访目标管理自查自评汇报材料
4、信访工作组织网络(短期卷)
(1)、成立或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建立社区信访联络员队伍的文件
(3)、各社区上报信访联络员的花名册
(4)、信访网络开展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
5、信访统计、摘报(永久卷)
(1)、年度信访受理情况综合统计
(2)、第一季度信访受理情况统计
(3)、半年信访受理情况统计
(4)、第三季度信访受理情况统计
注:每季度统计要有“三表”
a.来信来访受理情况综合统计表
b.自办信访案件登记表
c.上级纪委交办信访案件登记表
(5)、信访摘报材料
6、来信登记簿(短期)
7、来访登记簿(包括领导接访记录、信访手册)(短期)
8、信访案件查处登记簿(短期)
9、回信回访登记簿(短期)
(三)、信访资料归档做到以下要求:
1、编写张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张号:指文件、资料在案卷内的号码。张号编写的位置应统一,左侧装订的编在右上角。
(2)、卷内文件目录包括:文件的序号、文件标题、文件日期、文件在案卷内的张号等。
(3)、备考表是档案案卷整理情况的备考。立卷人应在备考表中填写卷内文件的件数、张数、立卷人姓名、立卷日期等。备考表一般放在案卷的最后。
2、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装订之前要去掉金属物,以防锈蚀。对不符合规格的材料要裱糊,对未留有装订线或装订线一侧有领导批示的材料应补贴加边。对必须立卷的信访件信封,要打开平放。装订要用线装,如果在左侧订的,一般是左齐、下齐。
案卷封面要填写的内容包括:案卷标题、卷内文件截止日期,卷内文件张数、件数、保存期限等。
保存期限,即根据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大小而确定的保存时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按内容使用价值的大小不同,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
永久类包括:信访统计、信访摘报、上级要求报结果的信访材料等。
长期类包括:信访工作要点、总结、规章制度、调研材料、专题材料、领导重要批示、各级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规定、条例、通知等。
短期类包括:领导阅批的存档信件,来信来访登记表,信访初核卷、信访简报、信访信息及交流材料、信访约谈、信访监督通知书等材料。
3、集中保管
承办人立卷后将案卷集中存放由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