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到上海的火车票:新政点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21:05:33

试点政府购买

  社会组织服务

  新政:日前,安徽省铜陵市出台《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自2012年起,该市将在部分领域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项目主要包括福利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项目、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同时,根据试点需要,铜陵市将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培育发展一批行为规范、诚信度高,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使其承担社会服务职能。

  

  点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一种“政府立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民间运作、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其积极意义有三: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给社会组织松绑,给政府减负,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政府不再是以前的万能“保姆”,而是可以集中力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培育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水平,让百姓享受到更为高效的服务。三是促进政府理念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一人划桨到众人划船,从一手统筹到放权细分,其根本还是政府工作理念的转变,尤其“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更有利于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江苏:

  首设法治城市

  绩效评价标准

  新政:近日,《江苏省2009—2012年法治城市创建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出台。该评分标准包括“权力行使得到规范”、“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依法管理城市经济活动”等23项具体要求。其中“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占考核分值的10%。

  根据标准,对于发生违规收取教育费用,未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违法强制搬迁、克扣征收补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人员伤亡事故,城镇登记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等问题的,均扣考核分。

  据悉,该文件是国家乃至省级层面首次出台关于法治城市创建绩效评价标准的正式文件。

  

  点评: 《江苏省2009—2012年法治城市创建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涉及教育收费、土地征收、房屋拆建、医疗保险、城镇失业等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尤其是明确评分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细化处罚。由此可见,法治江苏建设的鲜明导向:约束公权,维护民权。

  其实,法治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让普通百姓真正受惠。那么,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由民生诉求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源”。从某种意义上讲,民生问题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开关”。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江苏而言,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多的应重视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此,法治城市的建设应当以维护民权、改善民生、完善民主为着力点,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