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有几个港口:十佳仲裁之三:(洛阳仲裁委) 维稳促和谐 妙笔著新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03:35
维稳促和谐  妙笔著新篇
——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建于2010年,其前身是原洛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洛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主要由洛阳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部门代表,驻军部队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委员会下设仲裁办,主要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八县一市七区仲裁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担负着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机构从成立之日起,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和政府维稳定、保平安、促和谐,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转变、创新工作方式和矛盾调处机制,讲透明、求公正、重服务、擅调解,为洛阳市和谐稳定劳动人事关系构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和谐重实效,调解结案率持续提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一道重要防线,对于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劳动争议高发,办案任务繁重。为提升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程,按照“仲裁就是服务”的维权理念,积极改变被动受案、单向维权的传统办案模式,在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释明和法律服务,简化办案流程;在案件多、任务重、时限紧的情况下,率先实行“一步到庭”和“立案导引”,除在程序上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办理手续外,还在法律上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释明服务和对应的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防范恶意诉讼,滥诉滥访。
  由于措施有效得力,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到位,有效杜绝了有案不受、推诿扯皮的现象的同时,也使案前调解率得到提高。此外,由于服务手段多元、办案时限缩短、裁决理念转变,不仅有效减少了当事人奔波之苦,也使得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同步提高,缠讼滥访量大幅减少,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三年来,全市办案8072起。其中调解结案3818起,调解结案率达到47.3%、市本级办案1457起,调解结案率达46.8%,基本实现案结事了。2011年,全市受案2335起,办结2209起,结案率达94.6%。
  二、立足办案提升服务,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机构积极完善仲裁制度、规范办案程序,积极服务职工。在办案的各个环节,急职工所急,在依法办案维权的同时,着力减轻当事人讼累。
  在案件受理阶段,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有效减轻当事人讼累。办案中积极将仲裁调解贯穿始终、通过争议预警、仲裁建议、管理漏洞提示、加强企业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等手段,帮助企业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收到了良好效果。三年来,通过案前调解,化解劳动争议2120起,向用人单位提供仲裁建议536次,预防和避免集体上访21起。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调解机制,设立调解室,配备调解员,通过案前调解有效化解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1年,省委政法委组织全省新任政法委书记到洛考察,对洛阳农民工工资调解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依法办好案、办好案、快办案的同时,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和新形势,适应劳动关系管理新变化,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实现被动受案到主动预防的转型,以推动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为宗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办案中,通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和劳动争议发案类型的统计分析,及时归纳和汇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对法律理解的偏差,通过仲裁建议和洛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仲裁板块,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预警和建议,从而有效地预防了企业管理风险和管理漏洞。三年来,共向用人单位提供争议预警和风险提示300余条次,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条款设计、薪酬模式、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医疗期管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程序等劳动关系管理的方方面面。持续不断的努力,不仅帮助用人单位提升了员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而且对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服务方式的转变,推动了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模式的转变,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的提升,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的大幅减少。相比2008年,全市劳动争议发案量大幅减少,减幅达到30%以上,人事争议实现三年零发案率,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新局面初步形成。 
    三、创建 “引访入裁,以裁化访”新机制,开拓依法治访新思路
  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同时,机构以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重,积极配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及时介入群体性上访事件,通过“引访入裁,以裁化访”方式,使一大批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被纳入仲裁法律渠道并得到有效化解。
  2010年7月,某石油公司65名职工因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围堵上路信访并围堵市政府,致使交通一度中断。获悉有关情况后,机构积极介入,抽调办案经验丰富,擅长调解的仲裁员进驻现场,向职工讲政策、明法律,摆事实,讲道理,引导职工依法维权。针对案件重大,案情紧急的情况,特事特办,加班加点,从立案、组庭、审理、裁决等多个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使激愤情绪有效缓解,最终将集访纳入仲裁渠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连续三天日夜加班,整理申请材料,拟定开庭方案,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对涉案职工的情况逐一调查。庭审中,通过严格缜密的庭审调查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事实明晰、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调解,维护了职工权益,使这一社会影响大、历史遗留问题多、案情复杂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通过仲裁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市政府工作组和稳定办的肯定和好评。仲裁庭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不仅赢得了职工的理解和尊重,而且也使企业方代表折服。当庭表示不再起诉,立即依法落实职工待遇。
  三年来,通过“引访入裁,以裁化访”新机制,处理信访案件200余起,其中5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20余起,涉及职工2000余人,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连续多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彰。党委政府有关职工权益和职工安置的重大决策,以及企业改制、人员使用、信访评估等相关业务的开展,一般都会征求仲裁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仲裁规范化和专业化,质量效率双提升
  近年来,机构大力实施规范化和专业化改革,以仲裁文书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基础、完善程序、规范管理,使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文书制作上,积极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法制理念和审判理念,大力推行“阳光仲裁”和“服务仲裁”的维权理念,积极推动仲裁庭审和仲裁文书的规范化、专业化改革,强化仲裁裁决的论证说理和证据分析,发挥仲裁裁决的指引和教育功能,极大地提升了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仲裁机构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威信明显提高。
  制度建设上,建立完善立结案合议、文书报批、审核、加印、送达等一系列管理规范,从文书样式、字体、结构、论证、法律条文引用、裁决理由释明、质证过程、裁决项的表述、法言法语使用等方面细化管理规范和工作标准,并以此为抓手提升仲裁办案的质量、提高仲裁人员钻业务、学法律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仲裁文书制度改革,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仲裁裁决的论证说理,进一步增强了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了律师界的认同和赞誉。
  由于仲裁文书更加规范、法律论证过程更加合法和清晰,法律的教育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当事人对裁决书的理解更加透彻,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仲裁机构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近年来,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量不到办案量的50%,仲裁裁决与法院生效判决一致的案件数占到起诉案件数的90%以上。2011年10月份,在省厅组织的办案质量检查中,省厅检查组对洛阳仲裁文书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基层调解组织网格化,和谐劳动关系有成效
  根据省、市的要求,积极推动社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网格建设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明显。
  首先,积极完善建立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网格化和专业调解组织,使争议解决机制关口前移。全市18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调解组织或者担负起调解职能,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洛阳市吉利区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设专门经费、安排专职人员、并解决办公场所,设立调解室,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虽然吉利区属于石化工业区,用人单位较多,但由于劳动争议基本上都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得到了妥善解决,因此吉利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量连续多年保持在较低水平。在此基础上,针对一些争议高发,社会关注度高的专业领域,组建专业调解组织,先后组建社会保险矛盾调解中心、农民工工资维权调解中心等专门性的调解组织,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针对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次,积极推动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开展。在洛国有大中型企业百分之九十以上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其中,中国一拖集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仅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而且主动将关口前移,主动参与企业用工管理和风险防范,主动向职工和管理层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发宣传册,举办培训班,使企业劳动争议数量逐年下降,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由于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经验具有示范性和先进性,2011年,一拖集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邀请,代表全国企业基层调解工作示范单位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其先进经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多次受到部省领导的肯定和兄弟省市的观摩学习。
  六、强化基础管理,仲裁队伍坚强有力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履行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建成了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高效有力的专兼职仲裁员队伍。
  一是狠抓管理,完善制度。从数据统计、报表报送、案件登记、受理审批、文书送达、案件合议、仲裁员管理等多方面探索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洛阳实际和工作特点,建立起一套制度无遗漏、对接无缝隙的基础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制度管人、制度管事,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严格准入,培养队伍。充分利用人社部仲裁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做好专兼职仲裁员登记工作。在仲裁队伍准入上,我们严格条件、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仲裁队伍的素质和质量。在选好人,选准人、用对人的同时,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学习型组织建设,着力加大专兼职仲裁员队伍的实战演练和理论教育,制定完善并积极实施仲裁员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模拟庭辩、仲裁员交流等形式,加强仲裁队伍的实践经验和法理修养。先后组织进行仲裁文书制作培训、疑难案例研讨和庭审观摩活动十余次,并通过市县间、县区间仲裁员交叉办案和庭审交流,促交流,倡论辩,有效促进了仲裁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三年来,组织重大案件仲裁员异地交流、交叉办案十余次,先后处理了偃师某集体争议案、伊川矽肺职工劳动关系确认案、洛玻集团75名职工改制补偿集体争议案等百余起案件,通过仲裁员的地区间交流,不仅起到了取长补短、沟通学习、实践练兵的目的,而且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和阻力,收到了依法办案、公正裁决的裁审效果。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回首过去,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己任,立足稳定促和谐,重服务,求实效,勇担当,成绩斐然。展望未来,面临新形势,应对新挑战,需要新发展。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新思路,持续提升,以开放的胸怀、昂扬的姿态迎接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