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剑魂刷图要吃什么药:利他主义悖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8:26:32

经济学的“利己人”假说受到那么多批评,这似乎可以理解,一部分原因是它冒犯了那些正人君子的尊严,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有的经济学家发现这个假说很难用来解释大跨度的历史发展。那么,“利他人”假说怎么样呢?这个问题很少有人提出来,更少有人指出它的荒谬之处。“利他人”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承认这种人的存在,使我们陷入一种逻辑的悖论。

让我们做下面的简单推理:

第一,我们这个世界的资源是有限的,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不可避免的要占有资源。如果人是利他的,且人人天赋都是同样的,那么,在资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一个“利他人”最合理的行为是自杀,因为自杀可以使他人的资源量增大。如果每一个人都具有这种“理性”,每一个人都应该自杀。所以“利他人”的世界须臾不可存在。

第二,如果“利他人”个个都不自杀,理由可能有二:一是他们并非真正“利他人”,但这与我们的推理前提不一致。二是他们都是非理性的,但这与现实世界相矛盾。人大体上是理性的,这意思是人的活动有“目的性”,并大体能选择实现目的的手段;只是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例如,对所谓彼岸世界完全无知的情况下,人们才出现非理性的行为。这样,我们的结论必然是,“利他人”是非理性的人,是非现实性的人,是虚幻的人。

第三,让我们打破“人人天赋都是同样的”这个推理前提。如果一个“利他人”认为自己生存下来可以更有利于他人的生存,那么,这个“利他人”的逻辑前提是自己比别人优越,显然,这里仍存在悖论。因为认为自己更优越的这个“利他人”,如果同时承认别人也是“利他”的,那么,别人必须死去,才可以证明别人是真正利他的。事实上别人当然不会选择死亡,那么,在这个利他主义者看来,别人不是利他的,利他主义也就不具有普遍性。同时,他自己不选择死亡,理由就可以是自己将去拯救其他一切自私的人,给他人造福。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声称自己奉行利他主义的人,本质上具有专制主义倾向。

“利他人”假说基础上形成的种种社会理念,对社会是一种破坏力。

“计划经济制度”的人性判断假设是“利他人”的普遍存在。如果没有“利他人”的普遍存在,计划经济制度将产生极高的监督成本,根本无法运行。事实正是如此。计划经济的不成功说明“利他人”的虚幻性。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没有发生过真正的计划经济,有的是秦晖所说的那种“命令经济”。为了节约监督成本,计划当局总是依靠命令来强制计划体系中的各层当事人按计划的规则去办,且尽可能简化这种规则。命令的背后是暴力“潜力”。这种命令经济不仅牺牲了经济效率,也牺牲了人们对政治文明的向往和追求。

有人或许认为,“利他人”是人自身发展的一个高级形态,一个未来形态,或者说是“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出现的一个形态。这个论点不能成立。一些理想主义者总是幻想未来会出现一个各种资源不再稀缺的时代,即常所谓“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时代。这是一种(小)农民式的幻想。这个时代不会出现。人是一种贪婪的动物;在物竞天择的中,只有贪婪的生物群体,才有繁衍的机会。同时人又是一种灵性的动物,要不断地创造,包括对自身需求的创造以及对满足需求手段的创造。从人的生产潜力看,若需求仅仅控制在极为有限的生存需求方面,早就解决了稀缺问题,例如,如果人类的所有能力都用来解决饥饿问题,饥饿问题早就不存在了。但遗憾的是,人们不会这样生活;人无穷尽地在创造新的需求。人的欲望永远在饱和点之内。所以,“利他人”存在的社会条件永远不会出现。

否定“利他人”的存在,不等于否定“高尚”的存在,也不等于否定“道德”的意义。高尚是一种对人际之间互利关系的信念和追求,是对公正社会秩序的向往和尊重。利己人之间完全可以建立一种秩序,由这种秩序使他们的行为能够实现其相互之间的互利互惠。与高尚相对立的不应该是“自私”,而应该是背信弃义和谋取不当利益。所谓道德,也体现了人们所公认的社会秩序,所以坚守道德也是高尚。一个自私的人也可以高尚;只要他尊重他人的正当利益诉求,并在他人试图破坏公正秩序时勇敢地维护秩序,高尚就属于他。

理性的知识界主体,包括有文化教养的政府官员,在塑造民族道德时,不可以追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尊重一个人的合法利益,不以国家利益和其他公众利益凌驾于个人合法利益之上,不去动辄以“牺牲个人利益”的要求来增大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应该是建立一个好社会的基本规范。公务人员忠于职守是一个国家的更高的行为规范。面对歹徒打劫,不应该鼓励一般民众奋不顾身与歹徒搏斗,而应该要求相关的公务人员挺身而出,不惜以牺牲生命来维护公众的利益。如果歹徒打劫成功,该受媒体批评的不是袖手旁观的百姓,而应该是失职的公务人员。任何一个级别的公务人员,都不应该以提倡“无私奉献”来逃避自己的职业责任。

党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