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转眼就过去:工作职责—徐州三十五中安全工作责任分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20:31

徐州三十五中安全工作责任分工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依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经学校研究,进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为分管工作及分管处室的安全主管责任人(主管领导),管理好分管处室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四、各处室主任为分管工作及本处室安全工作责任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处室及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处室主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年级组长为本年级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全年级的安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处室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年级安全事故,直接追究年级组长责任。

六、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利用班会、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政教主任汇报。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善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教导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直接责任人,课堂教学(包括体育课、晚自习、实验课)始终要有教师,杜绝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教务主任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八、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九、政教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住校生管理员为住校生(非正课时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搞好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值班人员对值班当日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带班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人员职责,因值班不到岗、巡查不到位、处置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十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依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对责任人分别给予书面检查、赔偿损失、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行政记过、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