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峰门票多少钱:王国强:一道小关卡 年入数千万(中国青年报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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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小关卡 年入数千万

山西和顺煤运公司:国家级贫困县里的富“庙”本报记者 王国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2    [打印] [关闭]

    

    载煤车正在通过松烟卡的磅房。

    本报记者 王国强摄 

  

   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里最豪华的办公楼。

    本报记者 王国强摄

    山西省和顺县位于太行山巅,属于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当地煤炭储藏丰富,从这里拉一车煤出省,要经过两道由同一家公司设立的关卡。第一道是位于松烟镇的“和顺县松烟煤焦销售站”,被当地人称作“松烟卡”。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就在这处不起眼的验票卡中,竟包含着一项巨大的资金来源。

    双向合同中的差价

    “过松烟卡,要有‘煤炭提货单‘‘(下称提货单)。”10月19日,和顺县某煤炭企业负责人透露,要拿到“提货单”,需要先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晋中分公司和顺县公司(下称“县煤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

    “比如河北一个客户要买我的煤。客户打款给我,我发货过去,这就可以了吧?但是,这样的话,车是过不了松烟卡的,因为你没有‘提货单‘‘。”

    该负责人说,谈好交易后,要让用煤客户赶到和顺县,双方一起去县煤运公司,由该企业与县煤运公司签一份合同,县煤运公司与用煤客户再签一份合同。同时签了这两份合同,该企业才能领到“提货单”。

    据了解,“提货单”一本25份,每份5联,每辆车通过松烟卡需要一份5联除存根外的3联。与煤运公司签合同后,就可以按平均每车可载30吨煤等标准,领取相当于交易总量的“提货单”。

    9月5日,该负责人管理的这家煤炭企业所签的一份合同中,交易数量是5000吨。在该煤炭企业和县煤运公司签的“煤炭采购合同”上,出卖人是该企业,收货人是县煤运公司,其中“含增值税基价”一项为425元/吨。在县煤运公司和客户签的另一份格式相同的合同上,出卖人为县煤运公司,收货人是用煤客户,其中“含增值税基价”一项是450元/吨。合同中的“含增值税基价”就是交易煤价。

    在这份双向合同间,出现25元的差价。上述合同交易数量是5000吨,这项差价总额是12.5万元。

    该负责人说,12.5万元就是这批煤通过松烟卡的代价,也就是“提货单”的“价钱”。从今年1月到10月,该企业共通过公路外运煤炭大约30万吨,都按每吨25元的差价计算,为过这道卡,该企业已付出700多万元。

    10月19日,记者在和顺县又采访了多位煤炭企业负责人,他们均承认差价的存在,并纷纷表示出抵触情绪,但为拿到“提货单”,又不得不这样做,而且多数人不清楚县煤运公司这种做法的依据是什么。

    调查中记者发现,对于不同的煤企,双向合同中的差价并不相同。据接受记者采访的几家煤企负责人透露,这一差价一般在10元至30元之间。一家年产量在10万吨左右的小煤企,最近一年多来,这部分差价已累计达200多万元,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个数字占企业利润中相当大的一部分。”

    在接受采访的煤企中,凤台一缘煤业有限公司享受的差价较低,为12元左右。

    “这是我吵架吵来的”,该公司董事长陈来贵说。陈来贵是县人大代表,在两个月前的一次会议中,他当着县领导的面,指责县煤运公司的做法违背市场规律,随意攫取煤炭生产企业的利润,增加了用煤客户的成本。

    据陈来贵说,这次“吵架”后,县煤运公司主动找到他,表示可以每吨12元的“优惠价拿到提货单”。

    得到“优惠”的陈来贵并未因此而高兴,他透露已经准备材料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12元也不合理,1分钱都不该收”。陈来贵说,他得到的“优惠”恰恰能证明这种收费的不合理。

    差价中的差价

    那么,在双向合同之间制造差价,县煤运公司的依据又是什么呢?10月20日,记者来到县煤运公司,负责接待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总经理樊瑞丰正在外地调研,近日不能回来,副总经理郜利宏接受了采访。

    对于强制当地煤炭企业必须经过县煤运公司才能进行交易的做法,郜利宏称其依据是山西省政府2007年94次常务会议,和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8年314号文件,收取差价的标准是山西省物价局2007年252号文件。

    经记者查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8年314号文件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运销宏观调控的通知》。这份“通知”的印发时间是2008年6月19日。通知说,为抑制和打击无序经营、哄抬煤价、现金交易、偷漏税费、超能力生产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煤炭公路销售的管理,决定在全省范围对除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中外合资煤矿以外的其他煤矿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的煤炭实施双向合同、统一经销政策,统一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市、县公司与省外用户和煤矿分别签订公路煤炭购销合同,凡未与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市、县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煤炭,不得通过公路出省销售。

    不过有和顺县政府官员认为,这份通知出台时间,是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奥运会开幕前,这段时间正是我国电煤最紧张的时期,这是特殊时期的政策。

    此外,我国《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炭经营应当减少中间环节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禁止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而山西省2007年94次常务会议于2007年年初举行。据透露,这次会议认为,山西省煤运公司随着政策调整、职能转变和市场变化,沿袭多年的传统企业制度和运行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亟待改制重组。其主题是要让煤运公司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而非鼓励企业去收费。

    其所称的“差价依据”———山西省物价局2007年252号文件,是一份《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煤炭运销系统收费的通知》。通知说,全省煤运系统整顿和规范后的收费政策中,继续执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对铁路运输和公路外运煤炭收取2.5%的运销服务费;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代销费用,地方煤炭运销企业向煤矿收取1.5%的管理费。

    通知说,运销服务费和代销管理费政策延续到2009年8月底。

    然而,即使按这个标准计算,所收费用与实际中的差价也有不小的出入。如前述合同中,煤炭企业与县煤运公司的约定煤价是425元/吨,县煤运公司与用煤客户的约定煤价为450元/吨,差价为25元,以两者中较高的450元为基数,以4%的比例计算,只有18元,与整个差价仍有7元属于“无依据部分”。

    那么,这些差价的总额,以及差价中的“无依据部分”,县煤运公司收取后如何分配?郜利宏表示一部分会上交上级单位省煤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还会给县里一部分,但具体如何分配,比例是什么,依据什么,他也“不清楚”。

    郜利宏说,煤运公司属于企业而非政府机构,本身并没有权力干涉其他企业间的交易,这一做法是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煤运公司来执行的。

    就此事,和顺县分管煤炭的副县长韩祥书只简单对记者表示煤运公司是执行省里的政策,县里没法管。

    基金后的基金

    至于“松烟卡”的设立,郜利宏表示,设立这个卡有省政府的批文,但“目前手边找不到”。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山西省政府设立44个出省站,用于查验煤炭企业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在煤炭从和顺县运出山西省的两道卡中,第一道松烟卡并不在其中,第二道董平沟则是这44个出省站之一。

    10月19日,记者在董平沟出省站看到,每辆载煤车通过时,都要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交付查验。

    郜利宏说,之所以县煤运公司不是直接在签合同的时候发放“调运单”,而是先发放“提货单”,然后在松烟卡换取“调运单”,是“票据管理的需要”,因为“调运单”在全省都可以通行,而持县煤运公司的“提货单”,只能走松烟卡,从董平沟出省。

    记者了解到,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一项由山西省政府上报,并获得财政部批复同意的收费项目,从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行。这项基金由各地地税部门收取,并委托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管理的出省口煤焦管理站进行查验补征。

    根据2007年3月10日《财政部关于批复<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函》,可持续发展基金开始收取的同时,此前山西多年收取的“山西省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同时废止。

    据业内人士分析,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数额、意义与能源基金接近,“对煤炭企业来说,只是换了一种说法”。但对于山西省煤运公司来说,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多年来,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是由煤运公司收取,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由地税部门收取,煤运公司只是受委托在出省口协助查验工作。对于人员数量多、日常开支庞大的各级煤运公司,他们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

    黑市里的“提货单”

    在和顺县,除煤炭企业外,还有一些拥有货车的个体,从和顺县煤炭企业购入煤炭,运至外省销售。对于这些人,“提货单”一般需要在“黑市”购买。一位要求记者隐去姓名、长年做此生意的知情者透露,“提货单”的价钱,在“黑市”上贵得多,目前在40元到50元左右,每运一吨煤出省,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提货卡”上,一共要付出八九十元的代价,而运一吨煤他只能赚10多元利润,“都给别人拿走了”。

    据了解,和顺县煤炭年产量大约在500万吨,其中经过铁路运输的大约为100万吨。由于本地用煤量不大,每年大部分煤都是通过公路运到外省。据县政府一位领导透露,通过在县煤运公司签合同的交易数量只有200多万吨。这意味着,剩余数量的煤炭出省,都是通过“黑市”买来的“提货单”运出和顺县的。按提货单每吨40元估算,这中间涉及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

    那么,在“黑市”上卖“提货单”的又是些什么人呢?这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虽然和一些卖家非常熟悉,但具体身份和“提货单”的来源,对方一般不说。作为一种“行规”,买家一般也不问。

    对此,郜利宏表示,公司已委托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然而,“提货单”只有一个发放单位,就是县煤运公司,为什么会流入黑市?郜利宏也不清楚。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一位县煤运公司的领导,据他透露,一般人是不可能直接从县煤运公司拿到“提货单”的。

    目前,县煤运公司无法就“差价中超出4%的部分”给出任何政策依据,更没有人能说清每年“黑市”上卖的“提货单”涉及多少资金,这些资金最后都去了哪儿。

    但普遍的观点是,县煤运公司是县里最有钱的单位。记者调查发现,县煤运公司仅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小轿车就有近40辆,这还不算以个人名义入户,以及在北京等省市挂牌买的车。而整个和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加起来,总共也只有20多辆车。

    此外,在和顺县中心街头,一栋漂亮的办公楼拔地而起。记者看到,这栋被当地人称为“国家级贫困县里最豪华的办公楼”外,已嵌入了“煤炭交易大厦”的牌子,是县煤运公司投资兴建的。据内部人士透露,这栋大楼造价至少上千万元。

    和顺县一位政府官员介绍,县煤运公司每年都会以“赞助、自愿捐助”的形式给县里一些钱,每年的数额不同,但都有相关手续。据他透露,2007年“赞助、自愿捐助”的资金有数百万元。

    本报和顺10月21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0/22/content_2398946.htm    

业内人士:

中间环节已失去意义

本报记者 王国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22    [打印] [关闭]    10月20日下午,和顺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了一次会议,其中一个议题就是关于县煤运公司在“煤炭交易大厦”里开办交易大厅的讨论。据参会人员透露,这个交易大厅,可能是准备作为煤炭企业和用煤客户通过县煤运公司签订双向合同的场地。会议中出现了争议,其中支持的一方所持的依据,即是上述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8年314号文件。反对的一方认为,这只是一个临时性文件,并非长期规定,不能作为政策依据。

    业内人士认为,10多年前,当时山西煤炭企业的销售渠道还不畅通,设立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确实起到积极作用。运销公司在各县组织的车队很庞大,从各个煤矿调煤,然后统一找客户销售,对产业扶助作用明显。

    后来,煤炭市场开始红火,煤矿和电厂等用煤客户可以直接洽谈交易后,这一中间环节就失去了意义,山西各地运销公司逐渐不再从事实际经营服务。“虽然他们对煤矿企业已经没有经营上的帮助,但仍然以各种方式收费。”

    目前,在和顺县,因为这种强制性中间环节,煤炭企业与县煤运公司的对抗情绪日趋明显。尽管因为“县里情况复杂”,他们中大多不敢让自己的真实姓名见于报端,但面对记者,他们都愿吐出积累多年的苦水。

    “我们早就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了,而且我们也根本不缺客户,这个环节是历史的倒退。”

    “直接跟客户交易,煤款能很快回到我们的账上,可以重新投入使用。多了这个环节后,资金回流需要很长时间,给生产造成很大困难。”

    凤台一缘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来贵说,在他与县煤运公司为差价争执时,对方的理由总是“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是,当市场需求强烈,一吨煤企业明明可以卖500元时,却非得跟煤运公司签合同,卖400元,这等于减少了地方的税收,“这是保护地方经济还是打击地方经济?”在市场需求萎缩时,一吨煤的利润本来只有几十元,刨去这种中间费用,利润所剩无几,“这是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还是打击了企业积极性?”

    陈来贵说,目前国家对煤炭生产行业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其实企业更重视,因为一点小事故,就可能让多年的经营毁于一旦。“中小企业提高安全等级本就受制于资金,增加这么个环节后,更是难上加难。”

    据了解,凤台一缘煤业有限公司,一年付出的“提货单”费用高达上千万元,“稍微大点儿的矿,都得几百万元,这些钱,大家要是都能够省下来用于提高煤矿的安全水平,不是更好吗?”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0/22/content_2398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