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园 夜雨飘零了:重庆“打黑”审判揭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40:44

重庆“打黑”审判揭幕

     曾经显赫一方的势力及其背后无孔不入的黑金链条,将陆续面对法律的梳理、裁决;首轮案件的判决,正传递出速审速决、首犯从严的信号 贺信

 

  与历时三个多月的抓捕行动类似,重庆“打黑”审判甫一开局,便是秋风扫落叶之势。

  10月21日,重庆“打黑除恶”行动首宗案件一审宣判。“黑老大”杨天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此时距离案件开庭尚不足十天。

  判决书历数团伙累累罪行,从光天化日砍人,到霸占他人产业,乃至敲诈路边小店老板。重庆“打黑”大审判正从此案拉开帷幕。

  与杨天庆同批受审的还有另外三个团伙。庭审在重庆万州区、南川区和重庆主城区渐次展开。被告人总计达80余人。全部庭审持续了四天,至10月15日夜方告结束。

  首轮“打黑”审判,嫌犯之众、罪控之多、庭审持续时间之长,已打破重庆法院审判历史上多项记录。

  但对于声势空前的“打黑除恶”行动而言,首轮审判仅仅是序曲。根据重庆市官方在8月中旬公布的抓捕行动成果,落网的黑恶团伙成员达1544人,黑恶势力骨干100多名,被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资产高达15.3亿元。那些“重量级”人物还将渐次出场——

  陈明亮,重庆娱乐业真正的江湖“老大”;

  黎强,掌控重庆市区100多条公交运营线路;

  陈坤志,勾结金融机构的资本大鳄;

  王天伦,垄断重庆市场70%以上的生猪供应源。

  更大的悬念是文强。这位在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任上“落马”的高级官员,此前曾任职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达16年。他和他的亲信们,被视为重庆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这些曾经显赫一方的势力及其背后无孔不入的黑金链条,终将暴露真容,面对法律的梳理、裁决。而杨天庆案的判决,正传递出速审速决、首犯从严的信号。

  至10月22日《财经》记者发稿时止,共有31名被告人一审获刑。其中被处死刑者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者分别有三人。

  而在司法审判之外,“打黑除恶”远未收官。黑恶势力得以积弊多年,已凸显社会管制深层次的矛盾。在某种意义上,涉黑案件的审判不仅是对此次重庆“打黑”成果的展示,亦将是反思涉黑犯罪为何屡禁不止、积弊深厚的契机。

谁是“老大”

  小平头、八字须、山羊胡,从警方公布的照片上看,35岁的杨天庆的确有些江湖人士的派头。10月12日,他在重庆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打黑”审判由此启幕。

  杨天庆团伙共有九人,涉嫌犯罪时间跨越八年,总计背负四条人命案。最后一次杀人是今年6月,时间在重庆“打黑”行动启动之后。这被看成对警方的公然挑衅。

  刘钟永等22人团伙案同日在重庆市三中院开庭。

  刘钟永从2006年开始经营证照不全的小煤窑,两年后将注意力转向流通环节。起诉书说,他有一批“小弟”,胁迫其他小煤窑主低价销售煤炭供其收购。

  第一轮涉黑案件审判持续了四天。高潮出现在10月14日——以谢才萍为首的22人在五中院出庭受审。

  这个46岁的中年妇女留着精致的文眉,即便双手被铐,还不时拢一拢被捕前烫过的短发。她包养的情人跟她一同受审,两人年龄差异竟达20岁。

  谢才萍被控犯罪行为发生于2008年4月至8月间。起诉书描述了一个分工明确的涉黑赌博集团——

  股东们是赌场的管理层。他们轮流坐庄,输赢不到2万元人民币不能下庄。打烊后股东们即刻分红,高峰时每天赌博收益达两三万元;

  赌场有人放哨,按监控对象不同又分为“外围”和“内保”。“外围”负责打探警方消息,“内保”负责监控赌场秩序;

  赌场兼营高利贷,因此有人负责“放水”(即放贷)和“抽水”(即收款),收益按赌场行规日息5%计算。一名累计欠下40万元“水钱”的男子,2008年7月曾被拘禁殴打;

  设有专人提供后勤保障。除提供饮水、食品,赌场还用抽头(即高利贷利息)购买毒品,有些毒品免费赠送,目的是让客人保持精神亢奋。

  谢才萍的赌场像是一个富人俱乐部。一名被告人当庭辩解说,自己参与赌场运作是为生计所迫,从事的无非是填写庄家名单一类的外围工作,但她随后在法官追问下承认,自己开着奥迪轿车出入赌场。

  10月16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一个公开场合谈及谢才萍案时评论说:“谢才萍开赌场从中抽头,赌场开在五星级饭店,旱涝保收。这连清朝道光皇帝和林则徐都不能容忍。”

“保护伞”初露真容

  涉黑团伙上一次震动山城重庆,还是在2000年。

  当年10月,一名警察在查禁赌场时被杀,枪声揭开警匪勾结黑幕,数名团伙骨干和高级警员锒铛入狱。

  九年过去。“事实证明,上一轮打击过后,涉黑犯罪团伙并非不存在了,而是上面的保护伞掩护了他们。”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说。

  而在此次“打黑”大审判的序曲中,谢才萍案备受舆论关注,也与其“保护伞”性质的家庭背景有关。

  谢的丈夫叫文斌,文斌的哥哥是文强。文强在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任上案发,此前任职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长达16年。他是这次重庆打黑行动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9月中,重庆市公安局举办内部的“打黑”成果展,公布了涉黑组织犯罪总架构图,文强位居顶峰,其以下是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等“四大金刚”。这把“保护伞”庇护了包括谢才萍团伙在内的多个涉黑集团。

  开庭当天出版的《重庆日报》报道说,文强的妻子曾入股赌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在任职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时,亦曾指示下属不予查处。彭在今年9月初被重庆市纪委“双规”。

  关于谢才萍的“抗打击”能力,《重庆日报》提供了一个细节。2008年8月,谢才萍赌场“内保”人员曾“抓获”并殴打一名执行侦查任务的警察。之后,谢才萍被网上通缉。但她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多次现身专案组。她谈判“自首条件”,屡屡“自首不成”,直到重庆市公安局异地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

  不过,庭审并未涉及文强,也无其他高官同案受审。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基层的前任警员——一名叫郭盛的派出所副所长和一名叫甘勇的普通民警。

  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在2008年5月至7月间,按每月6万元的标准,收受贿赂共计18万元,成为涉黑团伙安插在公安机关中的内应。郭盛表示,至少有一半贿款分给了分局治安支队、巡警支队和派出所所长、指导员等相关人员。

  起诉书显示,收受贿款的警员共计十余人,但并未透露其他警员受到何种处理。

  有不愿具名的旁听人员告诉《财经》记者,两名前警员的供述,反映出深挖“保护伞”的难度。一方面,“保护伞”往往不是一两个公务人员,打击犯罪者易因投鼠忌器而止步不前;另一方面,行贿受贿行为非常隐蔽,固定证据的获取殊非易事。

  基于同样原因,对“保护伞”一查到底,特别是整顿公安队伍,被看成重庆“打黑”的重要成绩。主持“打黑”工作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曾表示,“打黑”要“内除积弊,外销积怨”。

审慎适用法律

  截至10月15日22时30分,重庆涉黑涉恶案件第一轮审理全部结束。逾80名被告人呈现共同特点——他们承认自己不同程度触犯刑律,但没有人希望再因“涉黑”罪加一等。

  法律适用问题,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告诉《财经》记者:“黑社会”源于意大利语中的“MAFIA”,原本是个中性词,有“彪悍”之意。用在刑法语境中,则特指“有组织犯罪”。

  中国类似组织称为“帮会”。盛行于川渝地区的“袍哥”组织,一度与上海以杜月笙为代表的“青帮”、海内外皆有堂口的“洪帮”,并称为民间三大帮会。

  1949年之后,民间帮会不是被歼灭殆尽,就是进入潜伏状态,直到最近30年前,才有所抬头。不过,官方语境中并不承认有“黑社会”存在,替代的说法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一表述最早出现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其特征可简述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但缺少更具可操作性的标准。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司法解释,确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认定标准,即组织结构严密、具备经济实力、国家工作人员提供非法保护,以及暴力破坏性。

  陈忠林认为,从1997年到2002年,是中国打击涉黑犯罪的第一个阶段。当时,港台黑社会组织向境内渗透,境内犯罪集团表现出涉黑倾向。增设新罪名,可视为打击犯罪的“法律储备”。

  现实的情况是,在2002年之前,涉黑条款极少使用。这一方面是因为犯罪集团尚处于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则与司法解释本身有关。

  据陈忠林介绍,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保护伞”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特征。但由于“保护伞”证明难度极大,出现过一些案件因为“保护伞”证据不全,起诉后被法院撤销涉黑罪名的情况。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立法解释,“保护伞”不再作为界定涉黑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当时舆论认为,这一变化显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要“打早打小”的意见占据了上风。

  至此,中国打击涉黑犯罪进入第二个阶段。但有关争论仍未尘埃落定。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黑社会”是一个社会学范畴的概念,这导致该表述进入法律条文后,无法得到清楚解释。

  既有争论,在此次重庆打黑审理中亦有所体现。在谢才萍案件中,有辩护律师提出,聚众赌博本来就是一种有组织犯罪,但有组织未必等同于“涉黑”。此外,涉黑犯罪理应表现为称霸一方,谢才萍团伙并不突出。

  在一个涉黑团伙案中担任辩护人的重庆律师周立太则指出,重庆“打黑”应对“运动式”的打击保持警惕,特别是不能让“涉黑”成为随意套用的“口袋罪”。

  法院系统内部对此亦有所警醒,保持法治理性。重庆一中院提出,既要防止将“涉黑”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来对待,又要防止为“扩大”斗争成果而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涉黑”犯罪来处理。

“打黑”之本

  10月21日杨天庆案宣判当天下午,重庆市委宣传部举行“打黑除恶”行动以来首次新闻发布会。案件审判质量成为主要论题。

  杨天庆案审判长蒋林表示,追求速度决不以牺牲审判质量为代价。此次案件审判迅捷高效得益于庭前准备充分细致。“主要证据复印件,合议庭在开庭前都阅读了三遍以上。”蒋林说。

  审判速度和法官释法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即“打黑除恶”审判务必质量和效率并举。负责杨天庆案审理的重庆市一中院就提出,在确保审判质量基础上,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

  然而,作为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对于“打黑除恶”行动有更深层次的期待。

  陈忠林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能够生存发展,根源在于“民众和政府之间产生了隔阂”。

  他指出,当政府对社会管理不善,保护不了群众,群众便不再信任政府,二者之间形成灰色地带,此即为滋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土壤。

  广受关注的黎强涉黑团伙案,或许正是解释这一分析框架的范本。

  有运输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客运市场串线经营情况长期得不到根治,车主不得不依赖、默认涉黑团伙的暴力管制。

  此外,黎强和一些职能部门官员关系密切。当向江湖老大“报到”成为入行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时,车主中便不乏主动投靠者。

  长此以往,黎强团伙做大成势。至案发时,黎强担任董事长的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控制了重庆市内100多条公交线路的经营权。

  10月16日,公安部发布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黎强涉黑案位列其中。据《财经》记者调查,黎强涉嫌组织策划了去年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此次他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项罪名,黎强妻子伍树芹、小舅子伍树峰、妹夫何永红亦涉嫌犯罪,他的两名江湖兄弟——来有刚和黎德明,被同时批捕。

  此案将于10月26日在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开庭,将开启对重庆涉黑团伙真正骨干的审判。

  随着江湖老大们陆续出庭,官匪勾结的内幕将褪去面纱,真相势必牵动公众敏感的神经。

  此次打黑除恶,重庆市民赞赏有加,全国媒体一片喝彩,在陈忠林看来,这表明黑恶势力和腐败官员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是重庆独有现象。

  从重庆到全国,在旋风式的抓捕和司法严办之后,直面政府管制缺位之本,才将是“打黑除恶”釜底抽薪之举。■

此文原载于《财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