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岸英之死竟瞒了60年:共和国辞典:董时进与中国农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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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时进对农村土地经济和土地改革的分析
刘少奇:经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土地改革 董时进反驳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上的普遍观点
董时进1900年出生于重庆,1924年赴美留学,获农学博士学位。曾到欧洲考察农业和土地制度。1947年创建中国农民党,任主席。两年后,他上书毛泽东反对土地改革,农民党被迫解散。1950年赴美定居,在加州大学任教,又任美国国务院农业顾问,1985年在美辞世。由于各种原因,董时进一直被深埋于历史尘埃,未被国人所熟知。。
董时进在1950年前后,发表了一系列对中国土地经济以及土地改革的看法。这一时期,中共实行了两次土改,第一次是在1947年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实施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土地租佃。首次土改只局限在解放区或根据地,第二次是在1950年,其范围延伸至全国。董时进反对土地改革,认为中国土地制度问题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地主富农收取地租是合法收益,拥有土地并不是一种恶。
首先, 董时进质疑了当时“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上”的流行观点。在土地改革前后,官方文件普遍认定10%的地主富农,占有约70%至80%的土地,这被许多人当做真理,当做土地改革的理论依据。董时进怀疑此数据的可靠性:
“中国缺乏大规模的土地分配的普查,而且这种普查在中国近年的情况下根本是不可能的,姑不问其可靠性如何,至多不过是局部的调查查料。第二,表上的地主,富农,中农等分类的方法并无一定的标准,是可以随人而异的,即在目前共产党的区域,这几种的成分也随时在变。”(《土地分配问题》,董时进,1948年,摘自《中国资产阶级经济思想批判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编 ,1958年 )
他还引民国期间土地委员会调查资料数据,反驳当土地高度集中的观点:
“根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在16省,163个县,175万多户农户中举行的调查结果,35.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一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熊景明,《先知者的悲哀——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
对于当时土地集中程度,现今学者的研究数据都证明了董的观点。
土地不均,不是国家贫弱混乱的重要因素
在当时,进行土地改革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土地过度集中,阻碍国家工业化。董时进以工业化最早和最彻底的英国和实行土地改革较早的罗马尼亚为例,说明中国土地集中程度并未到“惊慌程度”,现时不应急于重新均分土地,并指出土地分配状况与经济并无直接关系。
“我们至少可以明了,中国土地分配情形还没有到使我们过分惊慌的程度,尤其在目前,国家更紧急的问题和人民更切身的痛苦很多的时候,更不宜不顾一切的,而且不择手段的,要硬把土地拿来全体重新分配过。我们又一看英国的情形,更可以相信,土地分配的不平均,并不一定就是工业化的大障碍,也不一定就是国家贫弱混乱的重要因素,因为英国的土地分配比中国欠平均得多,而英国却是一个很富强,很民生,工商业很进步的国家。”(《土地分配问题》,董时进,1948年)
农民贫穷是因战事绵亘,租佃对地主农民都有利盈
董时进继而认为农民贫穷的原因是战事绵亘,租佃对地主和农民都有利盈:
“农民贫穷的原因很多,最直接的是战事绵亘,治安不好,捐税繁重,以及各种灾害等,而人稠地窄,产业不兴,也是根本的原因。至于地租,不过是一种寻常的经济行为,对于租佃双方都是有利盈的。租地耕种的人家,生活得到解决及逐渐起家的很多,因为租种他人的土地,越租越穷的很少。”(《土地分配问题》,董时进,1948年)
耕地过分零碎妨碍经营,地权不稳定造成田地肥力下降
董时进认为,没收后重新分地后,土地零碎不利经营,地权不稳定更致使农民不愿改善土地,造成土地肥力下降:
“中国的耕地,本已肷分割过分零碎,于经营上颇多妨碍,再要人人平均细分,不问有无农事的经验和兴趣,亦不论经营能力的大小,都同样分给一定面积,必致减低经营的效率,减少农业生产。”
“因此无论是土地的所有者或耕种者,都在那里转念头了:现在我的地,转瞬就会变成别人的地了,今年是我所种的明年就许分给他人耕种了。那么,我何不趁早从地里面多拿回来一点是一点,少花费一点是一点呢?管它池塘沟渠淤塞也罢,堤岸田埂崩垮也罢,何必去挖掘,何必去修补?田地随它瘦下去,何必费力气去下肥料。”(《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董时进)
中国土地制度和地主富农不是封建性质
在当时,许多人认为中国土地制度是封建制度,地主是封建余孽,拥有土地是一种恶。董时进则强调,中国土地制度是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的私有制度,与传统封建国家中代际传袭和不能自由分割买卖不同,因此中国土地制度不是封建性的。他在1949年致信毛泽东领导人反对土改时说: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这些条件并不足以构成封建性。因为在有财产制度之下,一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机器牛马等,无一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呢?”
“在以前帝俄和许多欧洲的国家,土地大多为贵族所有,而且不能自由分割买卖,乃是由那些贵族大地主,像一个一个的小国家一样,将它一代一代地传袭下去。地上面的农民也没有迁徙或退佃的自由,而必须世世代代在同一地主采邑之下奴役,除非随同土地被出卖给另一个贵族。那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才可以说是封建性的。中国的情形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董时进)
地主富农靠勤俭善于经营起家,促进社会进步
一直以来,阶级斗争理论都认为,地主富农是封建余孽和剥削阶级,是斗争和教育的对象。董时进则认为地主富农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土地不过是生产工具之一种,买地不过是储蓄方法之一,地主出租土地获得收益,跟存款或出租房屋一个道理,拥有土地不是一种恶:
“地主富农之所以成为地主富农,除少数特殊情形而外,大多是因为他们的能力较强,工作较勤,花费较省。虽有不少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然而自身由贫农起家者亦很多。即使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亦必须其自身健全,否则必然衰败。这即是说,地主富农多半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是促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国家所应保护和奖励的。但这绝不是说,贫农都是低劣的分子,因为在战祸绵亘,百业不振的情况之下,多数人都没有改善他们的境遇的机会。”(《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董时进)
“许多人硬说,土地是地主用来剥削农民的武器,形容得非常可伯。也不过是生产工具之一种,买地不过是储蓄方法之一。有一些人拿着这生产工具,不能或不愿自行利用,因而转借与别人利用,收一笔对方所同意的租借费,这就是地租。……地主将他的土地出租,和城市里面租出货栈,店房,厂房,机器,车辆,船舶,耕牛骡马等意义,并无分别,而租费用或更低廉。在承租人拿去生产题营,可以得到收益,也是与在城市租房屋车辆等一样。”(董时进《土地分配问题》)
土地是正当财产,无故夺去“不公道”
既然拥有土地不是一种恶,地主富农收取地租是合法收益,那么没收地主土地则“不惟不公道,而且与中共保护私有财产之声明不合”。董时进说:
“国家并未废除财产私有及土地私有制度,中共且屡次声明保护私有财产。土地是乡下人的最主要的财产,也是正当的财产,现在政府对于城市富人的一切动产与不动产,和工商业的生产工具都加保护,乃单独没收乡下的土地,而且没收分配之后,依旧准许私有及出租,这样无故夺去一部分无辜人民的财产给另一部分人,不惟不公道,而且与中共保护私有财产之声明不合。”(《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董时进)
没收地方富农财产使贫民的“天良完全被毁灭了”
作为农业经济学家,董的思考的角度不囿于经济,他认为强硬瓜分地主富农的合法资产,贫民不劳而获,会使贫民良心泯灭:
“那些贫民明明知道所谓地主富农并不是什么封建的,明明知道自己的贫穷并不是由于地主富农剥削,然而政府的委员既然对他们这么说,叫他们这么做,而且他们是可以得到利益的,又何乐不为呢。于是他们只好硬把自己的良心窒杀掉,随着政府的委员(工作组)一齐去打抢。这一些贫民即使暂时得到了一点儿物质的好处,可是他们的天良完全被毁灭了。”(《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董时进)
董时进组建农民党,后被批成了“地主党”
国共内战中的灾民 民盟提出“土地国有”,董时进退出民盟组建中国农民党
从董时进对农村土地经济和社会的分析看出,他强调保障私有地权,反对侵犯私有产权。因此,1945年民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民盟政纲时,作为民盟中央委员的董时进则在会上发言,称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不是土地所有制问题,而是改良生产技术问题。 会后他写信给张澜主席,表示不同意该主张,退出民盟。
董时进深知无法通过民盟表达自己的主张。194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后,组党自由相对宽松,各派系纷纷成立自己的党派,董时进便顺势在同年5月12日组建中国农民党,并当选为主席。 董时进在中国农民党成立宣言中道:
“我们组织本党的动机,曾经在本党的缘起上详细陈述,大意即是说:中国之所以闹到日前这样糟的局面,病根是因为农民不能做国家的主人,只做了别人的武器和牺牲品。因此认为欲使中国成为一个太平富强的民主国家,非培养农民的政治能力,并将他们团结起来,使能行使公民的职权不可。”
在成立宣言中,中国农民党提出了一系列主张:
1、党的使命是为农民争取国家的主人地位
“本党虽是代表社会上一行职业的政党,但绝不存自私的阶级观念,一切主张,必须顾到国家全民的利益,我们的主要使命是为农民争取国家的主人地位,并谋政治的改革,及农业与乡村的改进,这都是整个国家所切需的。至于本党的党员当然最大部份是要向农民里面去征求,但是我们也欢迎一切同情者参加。农民党是要农民都能当国家的主人,却并非要他们都去做官。”
2、农民所受的剥削主要是政治剥削
“我们认为农民所受的剥削,主要的是政治的剥削,因为政治不良,法纪不存,农民知识低落而又散漫,一切军阀官僚皆可以利用他们的权位,肆意掠夺人民,使得整个乡间涸竭,个个乡民贫穷。因此,我们认定,改善农村经济的办法,应着重在改良政治,修明法纪,使乡间所生产的财货不再被非法剥削,集中城市,而不是要从富农和乡间小地主的手里夺取一些去弥补贫农。”
3、反对强制没收农民财产
“本党真诚的为农民谋利益,决不欺骗农民,故不愿意发出一些只好听而不能实践的诺言,使他们期待从天上掉下来的财喜,隔夜发横财,因为这些都是靠不住的,我们第一步要努力的要使农民能收得自己辛劳的结果,不被他人掠夺,并能藉自己的勤俭与经营逐渐改善其境遇。”
4、使农民获得自由自主的权力,不再被别人拉去打仗
“八年抗战下来的国家,浩劫余生的人民,牺牲惨重,痛苦万状,内战再打下去,非至同归于尽不止。我们要求一切军队都无条件的向全国人民投降,在人民的面前,将他们的枪炮一齐放下来,实现全国的和平统一。同时我们认为内战的根本解决,不仅是目前不打的问题,而必须使农民获得自由自主的权力,不再被别人拉去打仗,而且能站出来阻止任何人打仗。”
5、注重乡村与城市的教育平衡
“我们认为根本救国的办法,是在和平统一及优良的政治情形之下,积极发展建设与教育,这才是本党最重要的使命。过去中国不是没有建设与教育的成绩,然而建设完全集中在大都市,教育只是极少数人的专利品。结果是建设反加重人民的负担,都市愈发达,乡村愈残破,教育造成了社会上的寄生分子,受教育的人愈众,剥削农民者愈多。本党必须力挽其弊,特别注重乡村生产建设的发展和农民知识的提高,使中国成为一个平衡健全的国家。” )
6、“不愿做任何党派的尾巴”
中国农民党成立后,主张“为农民谋利益,不一定要损害地主,更犯不着不必要的徒惹地主的反感”,公开声称“不愿做任何党派的尾巴”,对“共产主义并不感兴趣,但同时对于(国民党)政府亦不满,政府必须彻底改革,并鼓励农民参政”。1948年中共发表《纪念“五一”节口号》和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文告,各党派认为它“符合于全国人民大众的要求”,中国农民党也表示“当无不乐闻此项消息”。此时中国农民党依然“对目前时局绝对保持中立态度”,但对国共两党的态度有所改变,一方面强调“对中共持观察态度,注意其发展,研究其政策,不主动求好感,并避免恶感”;另一方面“对政府持应付态度,党与政府保持距离,不以党的立场参加政府”。《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3编 政治》,中国农民党一章,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
李维汉批农民党成了地主党,党路线成了地主路线,农民党解散
1949年1月,国共和谈,中国农民党发表宣言表示拥护,同年4月,董时进谋求农民党作为参加新政协的单位。5月17日,董时进自香港抵北平,致函周恩来要求会见。6月5日,李维汉约见董时进,“批评他在1948年公开发表的反对共产党和反对土地改革的文章,是力图为地主阶级保存封建剥削制度,因而使农民党成了地主党,农民党的路线成了地主路线。李维汉并向董时进说明,农民党参加新政协是困难的,劝董时进不要搞农民党,仍以从事农业建设为好,希望他把技术介绍给人民政府,为农业建设服务。董时进最后表示,愿意推荐农业技术人员贡献技术,农民党可以宣布解散。 6月25日,农民党在北平发表《中国农民党为停止党务活动致力生产建设宣言》,宣称:‘本党中常会议决,自即日起停止本党一切党务活动。号召全体党员一致在中共和即将成立的民主联合政府的领导下,将大家的学识技能和一切力量贡献出来,帮助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建设成功。’”(《哪些政治派别和团体未能参加新政协会议》,慕安,人民网》
董时进曾将致毛泽东的信寄发给诸多党政要员和学术机构,可惜由于历史原因,其信未引起重视,董最后选择赴美。这既是董的悲哀,也是时代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