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璐微博:“枫桥经验”的新发展与新启示——关于浙江诸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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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新发展与新启示——关于浙江诸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1-6-3 2:17:54 被阅览数: 396 次 作者: 陈一新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枫桥经验”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新路,是亟待我们研究和实践的新课题。近年来诸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做法和经验,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之路,提供了实践样本和深刻启示。

 

“枫桥经验”的新发展

 

诸暨市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长期以来,该市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使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了“枫桥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改革开放以后,枫桥及时提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理念,在全国首创综治办,实行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上世纪九十年代,枫桥创造了“四前”工作法和“四先四早”工作机制,组织群众预防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枫桥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努力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09年5月,枫桥镇获得代表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的“长安杯”。长期以来,诸暨市丰富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近年来,诸暨市根据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部署,以列入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以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出新示范城市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加大社会管理力度,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枫桥经验”。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系统化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注重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注重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综治工作站、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五联”机制。注重推进基层平安基础建设,开展“八创八进”基层平安创建和“综治进民企”工作,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市共划分网格区520个,网格12170个。同时引导“两新”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全市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综治工作站,296家社会组织全部设立督导员。

 

2.构建人本化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成立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深化“外警协管外口”、“外来干部服务外口”、“外来人员帮助外口”等“三外”工作模式,推广“爱心一证通”服务管理经验和流动人口编码式登记管理方法,做到“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市民化待遇”。同时,着力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1.5万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地点、资源、人员、功能“四整合”,建立“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举报投诉、“96345”社会管理服务、数字城管和“110”应急联动指挥等五大平台。全市48个行政审批部门有40个进中心设立窗口,实施行政效能全程跟踪卡和直报卡制度,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审批时限总体提速90%。

 

3.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致力构筑“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模式,面上市镇村三级联动,市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27个乡镇(街道)、468个行政村和59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线上专业调解有序推进,组建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六大专业调解中心,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276家;点上多元调解全面铺开,全市5个基层法庭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16个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纠纷调解中心,27个镇街全部建立司法所。全市现有各类调解组织839家、调解员3522名、矛盾纠纷信息员3299名;去年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5627件,调处成功5405件,成功率达96.1%。致力构建畅通有序的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信访接待中心,探索实施以“工作日门诊、不定期会诊、双休日出诊”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信访“三诊”工作法,建立“快速受理、快速直办、快速转办、快速交办、快速提交”的快速办理流程。健全民意调查机制,深化落实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包案调处信访制度,实施网上办理、电话受理、律师代理等新型信访方式,推行信访听证制、三级终结制。致力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必备条件,探索建立“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分析预测、形成报告、确定意见”的风险评估“五步”工作法,对旧城拆迁改造等重点工程进行风险坪估,其中确定实行7个,暂缓实行1个。

 

4.构建立体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打防控水平,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9.8%。提升“科技强警”水平,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开展街面防范网格化、社区防范物业化、农村防范自治化、场所防范保安化、重点部位技防化“五化”防控;加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公共场所、企业、社区、集镇等社会监控系统建设,编织全覆盖、高效率的视频监控网络,全市共建视频监控探头943个,社会监控14300多个;推行“平安联防”固定电话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家求助,十家报警”。提升公共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网格化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校园、道路交通、消防、危化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三项指标连续五年实现“零增长”。

 

5.构建网络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强化互联网管控,推进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创新王联网警务模式,建立网上岗亭、网上报警体系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管理、网上防控、网上办案、网上服务和网上引导一体化;建立网上议政平台,加强网络评论员、网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意见领袖”三支队伍建设,主动掌握话语权,着力提高网络舆情引导处置能力。探索乡镇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依托镇务网、村联网,建成应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系统,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实行网上分流、网上交办、网上结报。建设“数字政法”,抓好局域网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开发各类业务应用平台,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推动各类信息、各项工作在网上流转,实现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6.构建规范化的社会公平执法体系。加强"法治诸暨"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逐步把社会管理各项事务纳入法制轨道。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办案、办事、办公、生活”等四大区域,推行执法办案远程监控、录音录像、网上审批等制度,对执法工作实行全程、实时监督。强化行政司法社会监督,完善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建立完善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以民主法治、民主自治、民主联防、民主联调为核心的和谐新农村创建活动,推行“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纪检信访“一网三联四包”工作法、村干部“四不”公开承诺等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枫桥经验”新发展带来的新启示

 

近年来,特别是列入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以来,诸暨市根据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理论内涵、实践要求和时代特征,积极探索符合中央精神、体现地方特色、富有实际成效的社会管理新路子,对于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和理论价值,从中我们也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围绕“主题主线”,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又加快转变社会发展方式,着力解决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

 

中央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这一“主题主线”,不仅是经济发展必须始终遵循的总体要求,而且要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目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历史遗留问题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相互交织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发达国家在不同时期渐次出现的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较短时间在我国相对集中地表现出来。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必须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前提,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业创新活力,既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又要加快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协调运行,努力实现以发展求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启示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受。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现阶段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社会需求和价值追求差异较大,“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住房难、养老难”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一些特殊利益群体诉求提高,一些行业和阶层利益诉求也有所增加,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把握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高度重视又不超越阶段,既整合财力物力推动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又注意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实现改善民生的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把群众的需求与现实的可能兼顾起来,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使民生改善更具可持续性,使社会管理更具坚实的群众基础。

 

启示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抓住重点难点,既强化管理,又优化服务,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两新”组织和“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问题。

 

社会管理是对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管理,其实质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历史时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特别是“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增长迅速,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加,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舒畅。对于流动人口,要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改进服务管理方式,努力实现由防范型单一管理向服务型综合管理转变;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新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强化重点管控,把流动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作为重点,落实管控措施。对于“两新”组织,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明确新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进新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对于虚拟社会,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实行网络实名制;改善网络教育和网络舆论引导方式,探索以广大网民能接受的形式弘扬主旋律,引导虚拟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加强虚拟社会行业自律,引导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加强计算机房、网络接入点管理,及时把有害信息隔离在网络之外;加强网络伦理教育,净化网络环境,构建和谐的虚拟社会。

 

启示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更加注重治本,就重视顶层设计,又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问题。

 

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只有加快构建源头治理体系,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才能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构建源头治理体系,一方面,要重视顶层设计,从制度的层面健全社会政策和社会规范体系,弥补社会政策领域的空白,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另一方面,要务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工作下延,坚持不懈地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基层社会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新机制,着力织好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管理基层未端网络,有效避免出现社会管理的“真空”和“盲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严重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的产生,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社会长治久安务实基础。

 

启示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讲求刚柔并济,就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又体现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着力解决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人际和谐问题。

 

社会管理不仅是一项实际工作,也是一门管理科学,必须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又要有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尽可能通过平等地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社会问题。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看到诉讼虽然是解决矛盾的最后救济手段,但并不是唯一和最好的方法。而我国把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司法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充分体现刚柔并济原则的一项制度安排。面对量大面广的民间矛盾纠纷,应当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力。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社会疏导,调节社会心理,以不伤和气的方式方法,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使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成为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过程。

 

启示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大力推进改革,既完善管理体制,又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问题。

 

体制机制对于社会管理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才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可靠的保障。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常态、有序的管理制度。要完善决策体制和机制,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实施,要建立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缓出台或不出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要深化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要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重点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社会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启示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依靠信息技术支撑,既推广网络技术,又整合信息资源,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的信息化问题。

 

随着社会管理要素日趋增多,难度不断增大,单靠传统手段已经难以实施科学高效的社会管理。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信息化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从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四个层面,加快构建区域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省级层面,要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把各有关部门涉及社会管理的信息要素集中起来,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提高信息共享度,推进社会管理综合化、动态化、精细化。在市县级层面,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政府部门的职能,把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电子政务、行政效能监察等管理服务职能集中起来;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实行“一站式”行政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精简、高效、公开的审批环境;创新应急管理体制,实行“一体化”联动指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电子政务管理方式,实行“系统化”网络管理,推进部门之间网络互联、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创新监督考核手段,实行“多维化”行政效能监察,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电子政务进行网上实地监督,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乡镇(街道)层面,要依托乡镇(街道)综合工作中心探索建立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工作过程网上监督、办事服务网上管理、责任目标网上考核,切实提高信息的互通性和共享性。社区层面,要建立健全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信息资源,建立社区人口、单位基本信息资源库,规范发展社区网站,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

 

启示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借助道德力量,既弘扬优秀道德传统,又大力倡导时代新风,着力解决社会转型期的道德规范问题。

 

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具有持久性的基础作用。社会秩序是人们价值认同的结果,良好的社会秩序离不开良好的社会风尚。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启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要大力倡导核心价值观。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提炼概括出让广大老百姓记得住、印象深、好遵守、能实践的核心价值观,使之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追求和共同操守。要积极建设和谐文化。广泛开展“和谐企业”、“和谐校园”、“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要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加强社会心态的监测、坪估和预警、调适工作,促进社会情绪交流渠道畅通,避免不良社会心态积累恶变,并对发现的社会心态变化进行及时干预和积极疏导。

 

启示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共同治理,既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着力解决社会管理中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

 

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党政主导、依靠群众”,并在不同历史时期得到了传承、丰富和发展。这充分表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把领导社会管理工作放在党委工作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正位而不错位”;又要牢固树立“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的思想理念,充分发挥我们党在群众工作方面的优良传统,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探索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和途径,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多、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形成党政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启示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既坚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的传承和发展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在实践探索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如“枫桥经验”作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传统典型,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其实际作用没有削弱,而且通过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全国社会管理工作仍然具有普遍的示范和推广价值。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正确处理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国情走自己的路,把传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要有世界眼光,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把传统管理优势与现代管理科学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新路子。(政策瞭望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