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隆烟火MV:给广东“打黑”多余的敬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52:34


 

 

广东省汪洋书记部署广东“打黑”了,省委汪洋书记说,要“冲破阻力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好事!


  不论哪个地方,开展“打黑”工作,笔者都举双手赞成。谁会对正经的打击黑恶势力“说三道四”那真是脑子进水或他本人就是“涉黑人员”。


  其实,中央早在2006年2月就部署要求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有许多地方也都曾开展过,取得一系列成绩。所以,任何地方开展“打黑”工作,其实都是按中央部署去做,或者说是执政者应当去做的事情,而不可能变成独特的构成某种地方发展“模式”的因素。打,打出成效,打出长效,是应当的;不打,是不执行中央的部署,是没有心系百姓,是没有把国家、社会的和谐发展放在心上。岂有拿着人民和国家的俸禄不为人民办实事的道理?


  但是,思来想去,笔者想给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汪洋书记的“打黑”敬几言。当然,草民所言也许纯属多余。


  一、专项斗争是手段,整顿警风警纪改善作风是根本


  根据社会发展的特点,领导公检法开展某些专项斗争是必要的。但是,笔者以为社会中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犯罪是如何形成气候的,为何屡屡犯案都没有遭到打击?这应当是问题的根本。所以在“打黑”的同时拿出切实的措施从根本上整顿警风警纪,这应当是并行不悖的。不要像某些也曾掀起“打黑风暴”的地方那样:“打黑”运动轰轰烈烈,对“上面”压下来的任务拼命完成,但对于百姓的其它报案吊儿郎当,敷衍了事。等到集中整治过后,又回到那样一种状态:“上面”交办的案子积极,容易办的案子积极,有罚款的案子积极,而对稍稍难办的“涉黑”“涉上”的案子消极、漠视,而对百姓一般的报案敷衍了事。诚如是,也就难避“运动式打黑”之嫌;无法做到长治久安。所以说,专项斗争是手段,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整顿警风警纪彻底改变作风是根本。


  二、“打出声威打出效果”——易,严格依法办事打得准——难


  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打出声威打出效果”,窃以为不难做到。只要出以公心,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省委省政府集中坚强领导,这应当不成问题——黑社会势力再黑再狠,还能与打败国民党蒋介石八百万正规军相提并论?还能与朝鲜战争相提并论?还能与解放初期的剿匪斗争相提并论?文革中的“一打三反”以及后来一次次的“严打”,哪一次缺了“声威”少了“效果”?诚如前不久某地掀起的“打黑旋风”,那不也是很有“声威”和“效果”的?


  窃以为,严防“运动式打黑”最重要——“专项斗争”与“运动式打黑”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诚望广东省的“打黑”能在严格执法、程序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刑讯逼供方面做得更好,使“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得到充分的体现。比如,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定性,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权利的维护,比如某些重大的不涉密案件的庭审直播等等。其实,虽是“打黑”专项斗争,但对于并非“涉黑”的犯罪照样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定罪量刑,杜绝到“打黑”就非黑不打,一打就黑。


  诚所谓:空袭目标狂轰滥炸,声威壮大,令敌胆寒容易,而精准打击就要难得多了。


  我们诚望广东的“打黑”不要再打出一个令法律尴尬的“李庄案”;我们诚望广东“打黑”既要出拳狠,又不要出现像“反右运动”那样人为地下指标每天必须抓出多少“涉黑嫌疑人”。这看起来有点难为人,但确实是需要做到的。君不见,某些地方的“打黑”确实出现过类似的情况,结果为了凑数就有点“乱抓”,凑完数了再放。结果让一些无辜的人受屈,使执政者和公检法的名誉受损,使“打黑”在取得正面成效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少的负面因素,而且不易消除。


  笔者完全可以理解,对于某些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有时确实很难办,而简单对待或用某些“超常规”手段就很容易“攻下”——但,越是在这样的案件中,如果仍然做到程序公正、依法办案,就越能体现法治的水平和能力。因为,“打黑”打对一个,得到的是正数,如果打错、打冤一个,得到的一定是负数,结果不仅正负相抵等于“零”,而且会产生恶劣深远的影响,损害执政党和政府的声誉,涣散民心。


  所以说“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容易,严格依法办事打得准——难”。我们寄希望于汪洋书记和广东省委省政府,能在这方面做出表率。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绝对没有错可能难以做到,但尽最大可能把错误、失误降到最低,并且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应当和可以做到的。唯有此,才能避免“打黑”以后却遗留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尴尬,使前功尽弃。


  广东处理“乌坎事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经验,相信在这次“打黑”专项斗争中一定也能做得更好。


  三、“打黑”一定还应当取得另一种成果


  任何地方在开展打黑专项斗争以后,社会治安、百姓的安全感、市场的只须都会有一段时间令人欣慰、欣喜——但这是不足称道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效果那才是怪事。


  所以笔者认为,“打黑”专项斗争开展以后,应当带来以下的成果:


  1、公检法的许多具体的工作制度、考评制度、接访制度、领导深入基层蹲点、考察的制度、切实可行的规范警风警纪的制度得到很好而有效的完善;


  2、开放网络互动,让百姓随时反映警风警纪的问题以及其它问题;建立对于网络发帖的责任人实名回复制度(在有的地方已经实行几年了),公开回复和点对点的个别互动交流相结合;以使相关部门、相关领导随时掌握民情,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3、建立“打黑”“防黑”的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固定化。


  4、公检法的工作作风切实得到改变,在开放的网络互动中,反映公检法不良作风问题的言论越来越少。


  以上所言,也许汪洋书记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早已考虑到——但笔者在截至2月9日的媒体报道中尚未看到,也许是孤陋寡闻了。诚如是,本文就真的堪称“多于的敬言”了,但笔者还真的希望所说是“多余”的。


  四、“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我们经常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共产党“执政为民”,但我们是否也应看到,正是人民即纳税人用汗水挣来的钱养育和支持着政、警等公务人员的庞大队伍,这也是事实。“打黑”如取得一些成果,从某种角度来说,那是对以往执政不力的弥补,是不是这样呢?所以,为了鼓舞斗志和公开透明、满足公民行使知情权的要求,适时公布“打黑”的战果和成效,发布一些百姓的感言,这都是需要的、应当的——但倘若在内心的某个角落里把这些成绩、政绩当做赐给百姓的恩惠而过份地加以宣扬(这与公布战况是两码事),甚至总想获得某种歌功颂德,让老百姓欢呼“包青天在世”,那效果也许就会适得其反。


  此外,万一有人对广东“打黑”过程中理性地提出一些疑问或批评,汪洋书记不会也说是“对对视力”“说三道四”吧?


  笔者以为,汪洋书记和广东省委、政府的领导一定记得“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个成语——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永远不需要校准的。


  也许,这些更是“多于的敬言”了。


  衷心祝愿广东以及所有地方的“打黑”专项斗争取得重大胜利,衷心希望我们的国家和所有“父母官”或曰“公仆”能够始终把“心系百姓,执政为民、依法治国、惩恶扬善”牢记心中,为百姓保平安、获公平、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