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a5修改器没小键盘:吴英副厅长在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46:26
添加日期:2011-3-2 来源: 浏览次数:468次
今天我很高兴参加枣庄市棚户区改造总结表彰大会。刚才,听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发言,看了其他会议材料,很受启发,很受鼓舞。自2009年底枣庄市全面部署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枣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突出重点,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了棚改理念、拆迁补偿、政策体系、推进机制等一套具有鲜明特色的“枣庄棚改模式”,枣庄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此,我谨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一会,冯司长和陈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先讲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
枣庄作为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的老工业城市,是全省棚户区最为集中的城市。2009年底我省对全省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仅枣庄市就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540万平方米,约占全省总量的43%。居住在棚户区的群众,主要是下岗失业职工、老煤矿职工及转为市民的原城中村村民,都属于低收入弱势群体,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是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谐”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09年,李克强副总理两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项政策。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也多次听取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要求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切实让棚户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1年初,国务院在国办发1号文件中把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并随后部署了在全国新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省政府以鲁政办发5号文件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再次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任务和要求
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2.04万套,其中,改造棚户区11.54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是去年国家下达任务的2.7倍。枣庄市今年改造任务是3.76万户,位居全省之首,应该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抓紧工作,严格按照中央“五个确保”的要求,即:确保群众得到实惠、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开,按时高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是前提和龙头,一定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科学编制本地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按照三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把握好节奏,优先集中解决规模比较大、集中连片的棚户区,逐步解决零星分散的棚户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市政、商业区等公共设施,对城市功能布局、设施配套、经营业态等进行全方位梳理定位,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廉租房、经适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建设的比例,优先满足安置用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需要。
(二)实施多元化筹资,落实优惠政策。现存的棚户区特别是工矿棚户区,大多居住人口多、建筑密度大、拆迁改造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需要多元化筹资和优惠政策支持。各级政府除运用政府融资、贷款贴息、企业出资和争取上级支持方式外,还要加大棚改招商力度,积极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瓶颈制约。中央和省里已经出台了有关政策,包括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性收费减半征收,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和奖励资金等。需要强调的是,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尽可能地精打细算,把土地运作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部用于棚户区的改造和配套建设。其他方面的政策,包括棚改税收优惠政策、房屋征收补偿及住房产权政策等,也要认真研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精心统筹谋划,创新棚改方式。零星分散的棚户区,单独运作成本高、难度大,可采取将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的改造就近整合、项目捆绑的办法,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系统改造。位于城市较好位置的棚改项目,在保证居民安置的前提下,可适当配建商业、商务用房,为发展服务业提供条件。鼓励国有工矿企业在棚改中,综合运用保障性住房政策,建立企业自有公租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机制。远离城镇的工矿区,原则上就地进行改造。确需异地改建的,可将安置小区调整到城市近郊或小城镇周边地区,以便利群众生活。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四)规范征收补偿行为,确保棚改质量。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都在认真学习贯彻,棚户区改造中涉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要严格遵照执行。新条例的实施,对我们棚改工作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摸准吃透条例内容,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机制,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抓紧实施征收补偿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棚改任务;机遇就是通过实施新条例,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行为,更加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法征收补偿、阳光操作,补偿方案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必须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在建设过程中,对棚改项目要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抓好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把棚户区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要借鉴外地市的优秀户型设计,房管部门提供一些好的户型设计样本,确保户型设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符合居住习惯。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推进棚户区改造,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政府惠民办实事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加快推进棚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棚改任务目标、细化明确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坚持领导帮包项目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见到实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加大投入、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的措施和效果,形成全社会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枣庄市棚户区改造是我省棚改工作的重头戏,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大力度,为全面完成全省确定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作出积极努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我们相信,在枣庄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在全市上下的辛勤努力下,枣庄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一定能够按期完成,为推动枣庄城市转型,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枣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