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刀软件使用方法:判吴英死刑不容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11:10

判吴英死刑不容情?

冯梦云             

吴英案经二审坚持死刑原判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中国未取消死刑前,欠债数额过亿杀无赦!

有些经济学家引经据典为吴英说情,纯属无稽之谈。古往今来只有官亏升职、民亏必罚的规矩。也是因亏有益而非无义而升职。吴英集资即使是亲友的,债不抵资也必受罚。当今中国死刑未有取消,法院量刑就必须执法不苟,律师只能在有罪无罪上申辩,量刑上由法官作主。

至于吴英集资经营而亏的用钱艰辛不是减刑的理由。松一次,将颠复借债还钱的公理,法制将不法也!谈何治国评理?

中国历来法治不严,刑不上大夫。由吴英案应该严查政府和国企亏损大案,允许律师上告政府官员借债违约之罪。除贪官该杀外,污吏也该杀。这样分析吴英案才成正果。

有人引出“投机倒把概念”。八十年代为“长途贩运和投机翻案”是因为赚钱而不是亏本,是发展生产而不是亏损民利。此案非彼案,不能混淆。

真正有些近似的案例是美国二战期间霍华德·休斯借国防部1000万美元造大运输机失败,被告上公堂。结果无罪释放。因为合同上并未注明一定成功。拨款是用于试制。休斯不仅将1000万拨款用于试制,而且还搭上了自己的全部家产。于法于公都尽责尽力,法庭当众宣判无罪获得媒体喝彩!

吴英集资违法,还债违约,数额过亿,死罪难逃!

若要吴英不死得让她阳寿加一百年。

一,        中国取消死刑。但是并不能取消“杀人和违约无罪”。

二,        中国改革金融监督机制,让吴英不可能欠7亿才被抓。早早收场,不至于死罪。

三,        取消中国双轨制。把权贵亏公款的罪犯先抓起来。

    吴英敲响了中国金融机制改革的丧钟,而不是法制的丧钟!经济学家们发挥过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