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王强者之路毒q2人:刘洪波:“药家鑫”案受害者从正剧走向滑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8:50:36

凶杀是巨大的悲剧,死刑是沉重的代价,而杀戮和刑罚之余,受害者家属“愿意接受赠款”并自行前往讨要的剧目,为悲剧和代价涂抹了滑稽的一笔。

一个已经执行终了的案件,竟然再起波澜。2月8日,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家属前往药家接受20万元赠款,现场发生肢体冲突。

药家鑫驾车撞人,下车补刀,掀起巨大舆论反应,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约5万元。现在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8个月,张家认为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太少,但既未上诉,也未闻执行上有任何纠纷。

药家确曾有过赠予张家20万元的表示,那还是在药案尚在审理之时。那20万元赠予,意在达成张家对药家鑫的谅解,而且已经送到张家,被张家退回。当时,张家对那20万元款项的用途完全了解,且态度坚决,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绝不接受赠予。

药家鑫既已在当事方绝不谅解之下被依法处死,张家的要求已通过法院判决得以实现,应该说20万元赠款之事也不复存在。药父未删去当时表示赠予的微博,可以认为是作为事件进程的存留记录。张家却在此时宣布愿意接受赠款,是将历史记录当成了药父现在的意思表示。

更为荒唐的是,张家并不与药家商量,自行宣布2月8日前往接受赠款,并付诸行动。就算在张家的理解中,药父赠款的态度诚恳又坚决,难道办理赠款事项不需要双方接洽?张家愿意接受,还要问药家是否愿意赠予吧,何故径直上门,并因“愿意接受赠款”而发生肢体冲突?

张家的行为,已不是“接受赠予”,而是强行讨要款项。这不仅使药案审理中张家的高调索命显得虚伪,而且毫无合法性可言。张家既以拒绝接受赠款而表示绝不谅解,又在判决之后强索以达成谅解为目的的款项。既索命又要钱,而且先索命再要钱,张家的行为不仅无所依据,而且有悖人情。

事实上,在高调宣布对药家鑫只要命不要钱之后,张家并非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媒体报道指张家得到的社会捐款远远超过20多万元。虽然社会捐款与药家的赠予是两码事,但客观上来说,张家拒绝药父赠款而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激发了人们对受害者家庭生活困境的关注,推动了社会捐款的发展。从情理来说,张家再行讨要药父赠款,失去了道义上的正当性。

张显在药案中的作用引人注目。此次张家登门讨钱行动,事先通过张显微博昭告于众,事间张显自称前往旁观,作用耐人寻味。在药案审判过程中,张显显示了在把握舆论关注点、激发公众情绪上的才能,“富二代”“官二代”、“军二代”、“四套房”等关键词劲道十足。而事实上,药父身份并不显要,家庭经济条件可称普通。

药家鑫案件出现过巨大的舆论分歧,在普通公众中和知识阶层中,都有支持判处死刑和反对判处死刑的态度差别。而案件既经宣判,判决既已执行,结果无法改变,那一页就成了历史,翻看仍使人沉思。但张家“愿意接受20万元赠款”的最新事态,使这一众议纷纭的案件,续上了一条娱乐搞笑的狗尾。

这不是一条普通的花边新闻,而是一个可资评鉴世相人心的时代样本。凶杀是巨大的悲剧,死刑是沉重的代价,而杀戮和刑罚之余,受害者家属“愿意接受赠款”并自行前往讨要的剧目,为悲剧和代价涂抹了滑稽的一笔。

刘洪波

资深评论人


索捐门”的礼义廉耻

2012年02月12日 11:0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评论

摘要:药家鑫案本已尘埃落定,最近却又波澜再起。2月8日,张显及张妙家人前往药家鑫父亲家索要20万元赠款,因言语不和,与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讯问。

■话题

药家鑫案本已尘埃落定,最近却又波澜再起。2月8日,张显及张妙家人前往药家鑫父亲家索要20万元赠款,因言语不和,与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讯问。马延明称此前药庆卫赠款曾被退回,现无义务再给,张妙父亲表示,此前退回因药家意图求轻判,现需钱为张母治病,故此索要。那么,药家该不该给这20万呢?在这闹剧中,网友又是怎么看待张显其人?

A

药家该不该给20万?

@ BAKA吞:当初社会舆论口诛笔伐让药家鑫一命抵一命,张家也是凭着一身的硬气拒绝了“带血的钱”,后来杀人者偿命,尘埃落定后是社会的反思,结果现在突然脸一翻又来要钱了,各种理由,各种苦逼,各种不厚道。这年头有些人的道德已经没下限了。自己抽自己嘴巴的事情做得不亦乐乎也不脸红。

@徐宥箴:药家法理上的确不是一定要给20万,因为这20万虽号称按药家鑫遗愿补偿被害者家,但实际还是捐赠,可以撤销。但不谴责上电视采访承诺随时来拿的无信者,却谴责被害人家要补偿,这未免滑稽了吧?这世界真变态!被害人家一群笨农民,受不得委屈也不懂处理,傻乎乎地生硬揭穿谎言而已,我也歧视他们的智商。

@沧海一颗栗:1.药父当初愿意给钱,说穿了就是为给儿子买命,这个天下人都知道,现在儿子命没了,仍要求父亲付钱,无情;2.药父的确承诺过赠与,但张家也已明确表示拒绝,为何只允许后者反悔不允许前者?无理;3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有的要求,无法。

B

张显是小人里的No.1

@北青张天蔚:我坚持曾经的观点:张显在药家鑫案中,起到过最恶劣的作用。他煽动仇恨、火上浇油,把一桩刑事案件锁定为阶级仇杀,消费公众的正义感以达到私利的目的。如今他因索要药家20万而被公众识破,遭人唾骂。我更希望公众能记住教训,今后理性对待公共事件,别再被这种搅屎棍子蛊惑和利用。

@东北大虫:张显之所以策划这样的闹剧,其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与药庆卫之间的官司找有利条件。张显应该是出于知道他与药庆卫的官司他赢不了的考量,所以才黔驴技穷地来了这么一出。张显的用意就是要“寒碜”一把药庆卫,试图通过揭露药庆卫的不诚信,来反衬自己的正面、正义形象。只不过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武志红:张显同学带着受害者家人去药庆卫家索要20万元。之前药庆卫为儿子求情,送去20万被张家拒绝。张家和张显太过了,受害者并非永远有理。实际上张显一直都很过,他一直是在借此事表演,将自己渴望被关注以及内在的仇恨等借此事投射出来。张显的游戏,让我们学会中正地看待此事,而不要将药家视为魔鬼。

时评:不要把药家鑫案从悲剧导演成闹剧

2012年02月10日 08:36
来源:正义网

2月8日上午,药家鑫案被害人张妙的家人及其代理人张显来到药家鑫之父药庆卫住处,索要此前药庆卫在微博上许诺的20万元捐赠款。过程中,张显与药庆卫的代理人发生争执,张妙的丈夫王辉动手打人。最终,王辉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2月9日《新京报》)。

原以为药家鑫案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又生出这样一段波折。更没想到的是,围绕着这场小风波,网络上又开始鼓噪:“挺张派”斥药家“言出不行”,“没信义”;“挺药派”骂张家“师出无名”,“不要脸”。一起原本普通的民事纠纷,因为舆论的煽风点火,眼看着又演变成了一场“公共事件”。

笔者无意介入双方的口水战,只想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此次事件的性质以及当事双方的表现。定分止争,最好的武器是法律,而非互敬老拳或隔空对骂。

此次事件,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药庆卫在微博上许诺的20万元该不该给。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系争的“20万元”,显然不属于赔偿,而是赠与。当事双方对此也均无异议。据此,双方争议的性质,可以确定为赠与合同纠纷。

对于赠与合同,《合同法》设有专章。依据其中规定,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张妙家属索要20万元赠款并非“师出无名”。《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可见,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尽管有报道称,“药庆卫此前曾经将20万元送至张家,被张家通过邮寄退回”,但此后药庆卫在微博中的表态——“我们也会把这20万元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张妙)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仍构成一项新要约。该条微博一直未删除,表明此要约既未撤销,也没有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张家高调宣布接受赠款的行为,即可视为对该要约的承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时双方已达成合意,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张家依据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索要赠款,怎么能说是“师出无名”呢?

其次,药家鑫父母有权拒付20万元赠款。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不代表药家必须履行。因为《合同法》还规定,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条规定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即除特定情形外,在交付赠与物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改变主意。具体到本次事件,杀人的是药家鑫,他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其父母对被害人心存愧疚是情理中事,但要说“道德义务”,却是说不上的。据此,药家拒付赠款,是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既不构成违约,更称不上“没信义”。

一起原本十分简单的民事纠纷,何以演变成一场骂战甚至打斗,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在提醒双方当事人保持理性的同时,也想提醒一下媒体和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药家鑫案是场悲剧,双方亲人都是受害者。请多给他们一些关爱和同情,不要动辄挥舞道德大棒,骂这个“没信义”、那个“不要脸”,更不要煽风点火,把“悲剧”导演成“闹剧”。

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药家鑫父亲赠款,又为何在此时重提旧事?

突发声明,张家上门索要此前本已明确拒绝的20万赠款

2月7日上午,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该赠款。

公告称,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因为该20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故张平选将钱退回。钱被退还后,药庆卫发微博表示:“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

张妙的父亲张平选说,之所以现在向药家索要20万,是因为妻子刘小欠最近生病了,家里没有医药费。他想起来药庆卫曾在网上表示20万元钱存在那随时可以拿,觉得“现在就是需要的时候。”[详细]

药家拒付,这钱不该给、不必给也不能给

药庆卫则表示,那20万元是他和妻子亲手交给张平选的,张平选他们交谈后收下,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令他想不到的是,张平选等人在接受采访时撒谎,称药庆卫夫妇送钱的时候,张平选并不在家,也没收钱。药庆卫认为张选平这种行为伤害了他。“既然当初张平选明确拒绝并退还了这20万元,现在我就没有义务再给他这笔钱。”药庆卫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则表示:这笔钱不该给、不应给也不能给。不该给: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不必给:药与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天经地义。[详细]

索赠背景,药庆卫诉张显侵害名誉权案或于近期宣判

而在双方为这笔钱争执不下的时候,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背景。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认为张家索拿20万元钱一事,“策划的痕迹很重”,他质疑作为旁观者的张显参与其中与名誉权案有关。目前张显正面临药家鑫父亲药庆卫提起的名誉权诉讼,张显此举可能意在制造纷争,以达到转移视线的目的。

去年12月29日,“药家鑫父亲诉张显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药庆卫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张显停止名誉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元。法庭曾建议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药庆卫不予接受,法庭决定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详细]

现场冲突,药庆卫代理律师和围观街坊将张家赶出小区

2月8日上午,张妙家属来到药庆卫居住的小区,药庆卫的代理律师马延明也早已恭候多时,并称“法律上药家已没有义务支付20万”。随后张显的出现引起现场一阵骚动,他挥舞着右手向大家打招呼,并对媒体高呼:“我今天是来围观看热闹的,我不是主角,今天的主角是他们。”张显指了指准备敲门的王辉、张平选等人。

马延明走了过来,开始与张显交谈,不过,两人的声音都越来越高。不过随后,一个谁都没想到的场面发生了……张妙的丈夫王辉突然跑了上去,挥起拳头砸向马延明的脑袋。整个场面瞬间混乱,王辉与马延明扭打在一起,多人拉架。张显则被小区的居民包围,大家骂着,喊叫着要“打”张显。很快有人拨打了110,而张妙家属和张显也被围观街坊和药庆卫律师赶出小区,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详细]

.research{font-size:12px; font-family:"宋体"; margin:0 auto;}.research h2{font-size:12px; padding:2px 0; margin:0;}.research span{ font-weight:bold;}.research .button{ height:23px;}.research td{ line-height:18px;}

药庆卫诉张显侵害名誉权案,去年底曾开庭审判但并未当庭宣判,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表示,张家此时来要钱,“策划的痕迹很重”,张显此举可能意在制造纷争,以达到转移视线的目的。

张家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

法律上,药家没有义务给这笔钱

这次对“赠与”的讨要行动,张妙家属不仅没有得到舆论的支持,反而舆论来了个180度的大调转。很大程度上因为很多人认为,对明确表示已放弃的“赠与”,现在再来索讨,师出无名。中国《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药庆卫有权决定给不给这个“赠与”。而张家在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的道德绑架。

而且,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说,张家也已经没有理由再去找药家追讨了。张家已经在一审时提出过附带民诉,在法院判赔45498.5元之后,也没有上诉,就意味着这已经是生效的法律判决,张家就不能再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了。[详细]

情理上,给不给要看双方协商

中国人看待事情,在乎一个情字。无论是之前基于“杀人者偿命”呼吁判处药家鑫死刑,还是后来对张显利用网络舆情企图影响司法的贬斥,在坊间百姓的情感衡量中,行为的道德瑕疵难免导致人们情感上的否定性评价。既然之前选择了不原谅、不要钱,为何等药家鑫被处死后又选择接受呢?这样的举动很容易引起人们对其背后真实动机的怀疑。

张家索捐虽不能说违法,但公开纠缠索捐就容易升级为骚扰。药父有权拒绝捐赠,当然他也可以随时改口再次捐赠。捐与不捐,若再捐又捐助多少,都取决于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药庆卫也表示如张家有证据充分证明来自社会的捐款已经用完,致使生活无以为继,那自己则可以对张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援助。此外,还要就此前在媒体上撒的谎进行澄清。药家给或不给,都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即使张家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详细]

张显被药庆卫代理律师和围观街坊联合赶出小区,并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得不到法律支持,是无理;出尔反尔,是无义;而在背后煽动仇恨、火上浇油,利用公众正义感以实现个人私利的人,是为无耻。民众舆论转向的原因,在于此事已经突破了社会底线。

“礼义廉耻”观念,应是中国人共同的价值基础

2010年夏天,龙应台在北京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说道:“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构成了台湾社会价值观的基座,而且永远不会改变。包括当初红衫军包围台湾“总统府”时,很多民众升起的天灯上就是写着“礼义廉耻”四个字。她强调,这是台湾人的梦,是可以与大陆人共同拥有的梦,也就是两岸人民基本的价值观。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管子?牧民》中的名言。“礼”就是不能越出应有的道德节度,即思想行为不能超出伦理规范,保持恭敬适当的态度和行为;“义”就是指公正无私地行为,不自己推荐自己;“廉”就是不隐瞒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贪不污、纯正高洁;“耻”就是不与不正派的人在一起,即对不当的言行举止有羞愧之心。而这也构成了中国人共同的核心价值。[详细]

并非“农村人难缠”,而是社会底线习惯性被突破

这次“索赠风波”,舆论强烈反弹,很多网友对这事都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药家鑫说得对啊,农村人确实难缠!”但是,这话不但涉嫌歧视,也并不符合事实。表面上看是张家确实难缠,但再深一层看呢?就会看到张家难缠的背后有一只手在活动——张显,就是那个在药家鑫案中张妙家属一方的代理人。从张显代理张妙家属诉讼的那一刻起,张家就已成了张显手里的一杆枪,指哪打哪;当初指使张家拒绝药家赔偿、赠与的是他,如今唆使张家出尔反尔打上药家之门的还是他。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张天蔚评论说:“我坚持曾经的观点:张显在药家鑫案中,起到过最恶劣的作用。他煽动仇恨、火上浇油,把一桩刑事案件锁定为阶级仇杀,消费公众的正义感以达到私利的目的。如今他因索要药家20万而被公众识破,遭人唾骂。我更希望公众能记住教训,今后理性对待公共事件,别再被蛊惑和利用。”

表面上看,这是两家人的事情,是一个个案。但是这样的事情,已经直接在挑战社会共同价值底线。[详细]

公道自在人心,相信人性正面的力量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社会所积淀的文明的力量,会起到自我调整、自我净化的作用的。无论是舆论对于张妙家属和张显的反弹,还是药庆卫的街坊们齐心协力赶走了无理取闹的张显,就是这种自发作用的一部分。而凤凰网的调查也显示,有将近八成的网友不支持张妙家属的“索赠”行为。如龙应台所说,“大家不要被表面给骗了”,中国人都有着相同的价值观,这价值观就是从小被熏陶的“礼义廉耻”观念。

社会必然也有粗鄙,也有野蛮,但是它更有文明所奠定的底盘。因而它永远充满张力,永远有制衡有底线。总会有人,在自由遇到挑战、文明遇到危机的时候自动站出来保卫社会,保卫自由与文明。文明因此永远薪火相传,没有闯不过的坎。[详细]

 

有“礼义廉耻”这个价值观,社会文明就有底盘,就能承受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