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叫魂:幼儿园园长私埋孩子案续:被埋幼儿家长索赔4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2:58:37
2011年05月27日09:34  云南网

  园长只愿分期赔付10万

  25日上午,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智多星幼儿园园长”私埋幼儿一案(本报曾作报道),园长唐成艳等4人成为被告,被埋幼儿家长索赔40万元。庭审当天,4名被告均未到庭。当事幼儿园园长唐成艳在电话中称,所有责任都在她一个人身上,另外3人不应成为被告,她愿意承担10万元以内的赔偿,其中包括5万元精神抚慰金。

  被埋幼儿刘云翔的父亲刘宗全告诉记者,他们索赔的40万元中,包括28万元死亡赔偿金,10万元精神抚慰金,1.3万元丧葬费,及数千元有关开支,40万元的索赔是合理计算出来的,并没有多要, “刘云翔是我们唯一的儿子,我们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他出事后,我们十分绝望。我们提出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也是理所当然。”刘宗全说。

  记者联系上当事的“智多星幼儿园”园长唐成艳,她说,她和她前夫龙崇科,以及幼儿园工作人员郭一至唐、赵玉波,共有4人被刘云翔的家长告上法庭,但“我和龙崇科早就离婚了,他和幼儿园没有任何关系,郭一至唐是我让他一起去的,责任在我,赵玉波是幼儿园的普通教师,没有参与这件事。应该被起诉的只是我一个人,我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但我拿不出40万元,我只愿意承担10万元以内的赔偿, 包括赔偿5万元精神抚慰金。”

  唐成艳表示,即使是10万元,她也不能一次性拿出来,她需要靠打工慢慢地还。她说,事情发生后,她“成了全世界的罪人”,找了好多次工作都找不到,“我以后只有去给别人当保姆了”,郭一至唐也因为牵涉到事件当中,工作找不到,亲戚都不理他,有家不敢回,赵玉波更是因为这件事被她男朋友甩掉。

  针对唐成艳提出的“10万元之内的赔偿”,刘宗全说,10万元根本不可能,他们接受不了,既然唐成艳不愿赔,就只有等法院判决了。

  案情回放3月31日,玉溪市“智多星幼儿园”幼儿刘云翔在幼儿园内出现“呕吐,叫不醒”,园长唐成艳和幼儿园工作人员郭一至唐把刘云翔送到玉溪市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唐成艳为了逃避责任,在没有通知刘云翔家长的情况下,与郭一至唐一起把刘云翔的遗体拉到山上埋掉,然后报假案称“刘云翔走失”,并在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凿证据后才交代实情。唐成艳被行政拘留8天,郭一至唐被行政拘留5天。红塔区教育局证实,唐成艳开办的幼儿园没有正规资质,教师也没有资格证,属于非法办学,此前曾被两次通知关停。

  记者 肖本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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