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 thomas hardy:政府要有破除金融垄断的勇气,司法要有正义担当——兼为浙江企业家吴英一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5:57:34

除金融垄断的勇气,司法要有正义担当——兼为浙江企业家吴英一辩   

2012-02-07 22:41:34|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吴英案揭示的是经济系统中一个持久的政治困境:(政府)掠夺还是创造?(合作秩序)开放还是封闭?走出此一困境的唯一出路是重新启动2003年以来停滞已久的中国改革,并重塑改革共识:改革就是改错;改革就是恢复自治传统和自发秩序。“改革已死,自发秩序永恒”。

 

      随着司法、媒体、当事人家人和辩护律师、学界的披露和辩论,吴英案的真实情况逐渐明朗。吴英及其本色集团公司没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没有集资诈骗。所有指控的罪行均不成立。这是一个没有受害人的死刑判决。吴英被判死刑,可是却找不到说自己是犯罪嫌疑人不法行为的受害者,蹊跷、莫名其妙。

       经济学家张曙光教授把这个判决解读为杀鸡骇猴的拙劣之举,杀一儆百、以禁效尤。当局试图用简单化和粗暴的杀人来“治理”“金融秩序”。盛洪教授问,谁的金融秩序?金融行业铁板一块的国家垄断格局下,所谓金融秩序是谁的秩序?金融秩序之种种规则乃是计划时代的法,也是部门立法,金融秩序不过垄断者维护自己垄断格局托辞罢了。北京大学法学家张千帆教授更是超越政治学、法学、经济学辩护,直问:我们是否已经远离“人是目的”这一绝对律令?任何功利主义论证都有可能的被驳倒,但是如果我们承认人是目的,不是任何人和组织的手段,那么我们就不能以一人之死以达任何设定之功利主义目标。人是手段的社会是非常可怕的社会;张千帆主张废除死刑。废除死刑不能一步到位,那么现实地看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暴力犯罪;第二层次,贪官;第三层次,其他非暴力犯罪。废除死刑至少可以从第三层次做起,再嘴部推进,直至死刑废除。著名学者秋风从中国历史谈起,宋以后的民间金融就非常发达,是中国繁荣的基础。钱塘江以南中国,交易由发达的礼俗来调整,甚至国家强制力参与礼俗的执行。因此金融领域必须由国家垄断控制是一个十足的神话。秋风指出的是的,当下说要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可是根本就没有一个正常的金融秩序在那里需要被维护。我们原本根本不存在一个健全的金融秩序,何来维护?回到盛洪教授的质疑:谁的金融秩序?中国金融行业的法律是部门立法,是垄断金融部门的自我授权,根本不承认非国家的金融。在这种情势下,“维护金融秩序”的说辞不是侮辱人们的智力吗?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老先生指出,卑微的个人面对的是政权,政权的力量是极为强大的,要杀了你,哪怕是冤假错案,你非常无助无力。正因为这种现象的无比残酷性,因此我们追问,一个政权在何种情势下可以杀死一个老百姓?唯一的理由是此人对其他人构成重大伤害。杀一个人必须有理由,有足够的理由,这些理由必须公开,证据充分、程序无瑕,有资料可查。茅于轼先生一直非常肯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一是财富的创造和增加,二是生命更有价值了。改革开放以前人口死亡率是千分之十一;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死亡率是千分之六点六,减少了一半。计划经济时代,死一个人犹如死一只蚂蚁,当前时代,死一个人已经没有那么容易,这就是进步,不容忽视。可是我们今天看到吴英的生命命悬一线,所有指控并不成立,为吴英辩护,就是推动中国的进步。

      吴英案其实是一种管制条件下金融链条断裂从而破产的连环故事的典型。陈西有律师代理数十起类似吴英的案子,有的被判死刑或无期,有的被判缓刑,有的在司法、律师、政府几方的介入下重组成功(如债转股),所涉金融有55亿元的,远超吴英的7亿元。陈律师揭示的是,吴英案是冰山一角。当下的问题已经不是吴英一个人的生与死,而是金融垄断格局下民间金融破产的典型。首先是环境,长期方面是金融垄断,银行都是官办的,大量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短期方面是间歇症似的宏观调控,一会儿加油门,放松银根,开闸放水,释放误导信号,诱导企业借款大肆扩张;一会儿踩刹车,收紧银根,抽干池水,干死池鱼。在这两大环境条件下,宏观政策扩张时期,甚至是国有银行部门的员工也参与放贷,利用民间金融和国有银行的利率差谋利。一到宏观政策收紧,最先得到消息是国有银行,于是他们迅速收回放款,银行甚至不惜以欺骗手段诱导民企还款,说短时收回贷款以后再贷给企业。这种契约是秘而不宣的,靠私人关系维护,在国有垄断银行全国一盘棋的情况下,政令迅速执行,于是这种私人之间的契约是很容易被毁约。为了短期内凑齐银行短期贷款(同常的短期转长期)的还款,企业被迫以6分的月息寻求民间借款,这意味着高达60%的年利率,没有企业能长久维持如此之高的资本成本,拆东墙补西墙,赶上银行催急了,一种坏的均衡到了,那就是中小借款户的挤兑。宏观紧缩政策执行越是急迫严厉,前述发生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越大,导致挤兑风潮。陈律师接手的案例中,有涉及47000多集资户的;有陕西发生600多人堵高速路的。一到涉及稳定事务,政府非常容易采取简单化和粗暴的方式处理,最严厉的就是吴英案这样的杀一儆百。故事恶化到成千上万人上街,堵路,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民间金融本身有罪,而是有一个冗长曲折的故事。从投资渠道来看,以温州为例,在中国的宏观调控和金融垄断环境下,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短期化行为普遍。温州的钱先是炒房;接着是炒煤矿,后来煤矿国有化,浙商损失惨重;然后是高利贷,这一波接着一波的大运动趋势是清晰的。如果不管突发事件背后的故事,简单粗暴地杀人,是非常拙劣愚蠢的治理。

      最后想从市场过程和企业家精神的角度做一个分析。企业家精神表现为一种对利润机会的“警觉”,也可能是对未来利润机会的“想象”和“预期”。企业家精神是市场过程的驱动力量。正是企业家精神,发现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资源错误配置,如中国的资本,在宏观调控间歇症和金融垄断的情况下有多少错误配置。关键是,在真正的企业家看来,任何资源的错误配置,都是一个获利机会。在企业家精神的驱动下,这种利润捕捉行为正是纠正资源错误配置的行动。在中国的语境下,这种纠错行为极有可能是“非法”的,而且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你试图取缔企业家精神,严格来讲,你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在各行各业都做到这一点的话,经济计算是不可能的。如果取消企业家精神,就取消了市场的驱动力,就取消了市场走向均衡的一般趋势。在一个一部分领域市场已经相对完善的经济体中,试图取缔资本市场的企业家精神是做不到的,因为不确定性一定从其他行业传导到资本领域。不确定性,是经济的固有本性。只有在北朝鲜式的经济中,不确定性才会取消,但是那种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却隐伏着巨大的风险和灾难,正如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整个经济社会已经走到崩溃的边缘一样。当然,真正重要的不是哪一个具体的个人,一个企业家发挥了企业家才能,而是,存在一种没有对企业家才能的自由发挥施加制度或法律强制的环境。再来看看市场的本质。从一种自然主义的文化演化的视角,市场是一种人工制品;市场是一个互动的合作框架;市场是一个由无数问题解决单位组成的集合;市场是伴随着技术演化的制度创造力过程的分布式认知系统,市场表现为持续的制度创造力过程的结果。市场是一个进化系统(不断解决新问题中改变着自己),不断产生新技术、新产品、新组织形式、新制度,一句话市场是一个创造性过程。简单地,市场的持续的产物是“协调”和“技术”。总是专注于物质实体的我们,总是不习惯把过程理解为一种实在。其实物质实体的实在常常远不如过程的真实性。在企业家精神驱动市场过程的进程中,企业家经常需要组合数十种行动参数,进行参数组合试验,以验证自己的盈利假说。在市场过程中,其实不仅企业家-生产者在检验自己的假说,其实纯投资者和消费者一样在不断做实验检验自己的假说,以是自己收获米塞斯和西蒙意义上的“满意”。这其中有一个必须澄清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一个客观的利润机会?机会是在那儿吗?是客观地不在那儿吗?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经济数据中不隐含客观的机会。有没有,存在不存在利润机会,取决于企业家的警觉、预期或想象,有时候取决于企业家的大胆跨越。因此,没有客观的利润机会。如果法官根据客观存在或者不存在利润机会的假设,来判断企业家行为,就会酿成大错。例如,法官断定,如此如此经营,根本就不存在利润机会,可是你好这个企业家却明知故犯去冒险,或简单地就指责为欺诈,这是对经济学主观主义分析的漠视和无知。记得经济学家哈耶克说过,经济学每当在主观主义方法上有所理解和采用,经济学研究就取得一点实质性的进展。法官们,甚至很多法律人,并不理解这一点。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确定性的世界,就没有主观主义的容身之处,也不需要企业家出场。我们卑微的理性无法排除环境中的永恒存在的不确定性,那么一个基于主观主义的竞争性探索过程就必须被保留。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一些有意义的政策推论。经济效率的评价准则从客观化的GDP增长率转向市场参与者决策和行动的“协调”,观察这种协调的指标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交易。同意-协调这一过程概念取代结果概念成为新范式中的效率评价标准。政府作为市场中的参与者,是专业化的保护单位,它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1)保障产权和(2)保证开放市场。保障产权既是效率更是自由所必需。保证开放市场既是保障企业家永远可以做参数组合试验,检验自己的假说,驱动市场过程。在诸种试验中,有一种试验被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所强调,那就是组织试验。这一点,对于我国这种处于转型中的经济体尤其重要。那么,如何确保市场中的政府真的忠于职守,提供那两项专业服务呢?这需要一种可信政治承诺。我们知道经济系统中永远存在一个政治困境:是通过保护换取税收还是通过占据市场优势地位甚至直接掠夺获取收入?需要足够强大以保护产权可是同样足够强大足以侵犯和没收公民的财产,封闭选择的大门,阻碍各种合法正当机会?为了达到这种可信政治承诺,有两个互补的途径:遵循先例,通过不断重复先例建立声誉,一段时间以后获得可信政治承诺。二是特定的政治体制,即刻有约束的宪政民主政治,为此,这种政治框架必须符合两个原则,一是一般规则遵循原则,二是分权政治体系(包括三权分立和维护市场的联邦主义,也就是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mantzavinos,2009)

       最后谈一个梦想:在中国的土地上,公权力可以办银行和发行货币,私人也可以办银行;私人也可以发行货币,实现哈耶克的“货币非国家化”设想。所有以上讨论归结为一点:承认我们理性的谦卑,在各个领域启动一个开放的演化进程。

       所有人都是历史进程的参与者和造就者,法官、学者、媒体人、企业家、任何一个普通人。如果我们指责邪恶,我们至少自己不要为恶。有句被人们反复引用的话放在这里是适当的,你可能必须遵守纳粹的命令,但你可以抬高你的枪口半寸。我们可以无知,但是切不可无耻。无知的人通过学习可以弥补,无耻的人通过学习可能更加无耻。秋风指责当下中国的企业家群体需要反思,是不是缺乏一种伦理自觉、道德自觉和政治自觉,这种思考不无意义;李楯教授问,我们学者群体,该说的时候你说了没有?我们在共同造就这个历史进程,历史其实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无数男男女女的我们每一个写成的。自由、有意义的和美好的生活其实操我在我们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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