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txt:网上卖50元的浪琴被检察院公诉销售金额超过14万最高可判3年·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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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50元的浪琴被检察院公诉销售金额超过14万最高可判3年2012-02-09

  商报讯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江检) 潘某,35岁,金华人,大专文化水平。2009年在网上开了一家卖手表的店。

  一开始潘某只是从杭州东站小商品市场进一些国内小品牌的时装表进行批发销售。但在批发过程中,潘某经常碰到用户问他有没有仿牌表。这让潘某开始注意起了仿牌表的进货渠道。

  不久后,他在广州发现了一批还不错的仿牌表,也由此开始了其红火的仿牌手表销售生意。

  潘某进来的表囊括了卡西欧、CK、浪琴、欧米茄、劳力士等多个国际名牌。50元一块浪琴表 100元一块劳力士表……潘某的生意越做越大,逐渐形成了一家小公司的规模。他还找了6个客服,专门请了一家网络运营公司来管理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

  去年5月25日,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联合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对潘某租用的位于江干区某小区办公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当场查获标有“LONGINES”、“ROLEX”、“TISSOT”、“OMEGA”等15个品牌标识的手表316只、表带100余根、表盒1000多只及962张销售单据。

  根据手表的销售记录及网站报价计算手表的价值,这批表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前天,江干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潘某提起了公诉。

  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呢?检察官说,这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属于 “数额较大”,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潘某的销售金额达到了14万,已属于数额较大。检察官还说,哪怕是销售数额不满5万元,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也可定罪查处。

  对于何种商标算作假冒商标,检察官也要提醒一句,这其中不仅仅包括使用了与注册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的商品,还包括许多远看和真品商标一样,近瞧又有些许不同的商品。

  例如,有的商标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有的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字母或者数字的间距,有的把商标颜色变掉,凡是这种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都可以算作假冒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