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抓住个小偷:“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伏法 6500万赃款成谜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29:48
案发 自杀未遂引贪挪大案 2004年4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在调任总公司
由此,一个上亿元的惊天大案浮出水面。银河证券公司发现,杨彦明在任期间,其负责的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有个上亿元的“窟窿”,其中7000多万元公款去向不明。此外,杨彦明还涉嫌挪用公款2480万元。2004年5月,杨彦明被立案侦查。
在案发前,他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电脑资料进行删除,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开家人后,他约见下属说:“如果出了问题,我承担全部责任。”
判决 承认贪挪行贿获死刑
2008年7月,市一中院再审判处杨彦明死刑。杨彦明再次上诉。再审期间,检察机关将起诉杨的贪污数额缩至6500余万元。市高院开审时,杨彦明承认赃款用于行贿,但拒绝说出受贿人。辩护律师钱列阳认为,对杨彦明判死缓,对将来追回国有资产和惩处幕后贪官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最终,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杨彦明最终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刑前 至死不吐口巨款成谜
昨天9时,杨彦明被押到法官面前。他穿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脚下穿着一双布鞋(如图)。面对死亡,他的表情很平静,回答问题的声音很清晰。法官问:“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出了这么大的事,造成这样大的损失就要有人承担。”
他至死也没有说出巨额赃款的去向。随着他生命的终结,涉案巨额赃款去了何处,将成为永远的“谜团”。
告诫同行要洁身自好
临刑前,杨彦明还袒露了自己从犯罪到自杀、再到获刑的心路历程。“我实在不想在监狱里生活,我在发现出问题后曾两次自杀,但都没成功。我的自杀直接导致后来东窗事发。我想到了自己会被判重罪,今天的结果我也早有预料。不过,当初我有机会隐姓埋名,甚至跑到国外去,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想无所事事的过日子。”对于证券从业者,他给出了忠告,“要洁身自好,不要太看重业绩,要有一种好的心态。”